据统计,在2014年,广东成为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为借口打击民主维权人士最严重的地区,外界获知的以该罪名抓捕的人士多达九人,分别是:唐荆陵、王清营、袁新亭、王默、谢文飞、张圣雨、天理(陈启棠)、苏昌兰等。其中,由广州市公安局侦办的七人,由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侦办的共二人。

 

广东是中国改革开放的窗口省份,因为发展较早较快,这个地方的人思想相对其它地方的人而言要开放得多。尤其是广州,可谓精英云集,很多外地的有志之士都被这里比较好的社会氛围所吸引。在中国的省区市当中,公民社会成长得最好的当属广东无疑,在清朝末年,广东人最先揭竿而起,如今,广东人同样具有敢为天下先的可贵精神。

 

互联网的发展,推动了中国公民社会的发展,广东的公民社会是最为成熟的。从海外媒体的报道情况看,广东几乎每年都会涌现出一批新的让异见圈熟悉的公民面孔,当然,也正因为广东具有公民精神的人太多,所以,因为积极参与民主、维权活动而被抓捕的人士也更多。

 

从最近这些年的情况看,当局打压公民的手段其实很多,除了约谈、传唤、跟踪、窃听等一般性的骚扰之外,就是将公民治罪。罪名可谓五花八门,最常见的包括:造谣诽谤、寻衅滋事、非法经营、扰乱公共秩序以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和颠覆国家政权。

 

《刑法》当中,危害国家安全类罪当中,涉及到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这一条款(105条第2款)最受外界和民间诟病,不少独立学者和法律人士要求当局将这一条款废止,但是,一直不见效果,时至今日,仍然有不少公民因为批评中共和当权者而遭到拘禁。

 

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的确存在,要谈是否合法,在古今中外,几乎都没有合法的,因为除了如今的民主国度允许公民推翻暴政之外,其它国度的法律都主要体现的是统治者的意志,不可能认可颠覆行为。当然,中国人对于颠覆行为还是有自己的独立认定标准的,如商王讨桀、武王伐纣、刘项攻秦,没有几个人认为不是合情合理的。

 

遵纪守法本来是一个公民的义务,但是,在一党专政、党权至上的国家,法律不是由民意来制定的,所以,一旦统治集团本身已经成为了执法犯法的先锋,并且残民以逞时,民众就没有必要完全按照法律的规定去做。当然,对于自然法则和基本的社会道德,公民是应该加以遵守的。

 

一般说来,颠覆政府的确不合法,但未必不合理。在中国古代,如果一个王朝已经腐败透顶、民不聊生,那么将其推翻就具有天然的合理性。否则,陈胜吴广起义的时候就不会一呼百应。当然,如果一个王朝还不至于那样令民众深恶痛绝的时候,谁结果了它,就还是会有不少人留恋,历史上的反魏兴汉、反清复明其实就说明了曹操的篡位、满清的入关不得人心。

 

在经过了几千年的王朝专制过后,中国人的思维实际上已经发生了很大的转变,希望以王朝更迭的方式来结束政权的民众越来越少。因为很多人都懂得,一个专制政权倒下了,专制制度却未必会倒下,如果不能建立起一个民主政权,城头变幻大王旗又于民何用?

 

中共统治中国已经六十多年,在这期间,一系列政治运动当中催生了不计其数的冤魂野鬼。如今,虽然执政当局高谈“依法治国”,但政治性的冤案依然是接二连三。记得在互联网进入中国之初,当局用来整人的罪名主要就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不过,当时被以此为名拘捕的人并不多,而且每拘捕一个就会引起舆论的轩然大波。如今,海外媒体依然会尽力关注每一个被拘捕者,但是,在民间,似乎已经对此越来越麻木。很多人同情依旧,但不会大力声援,因为一是网络管制非常严厉,二是深知声援并不能改变被拘捕者的处境。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其实就是一个以言治罪的罪名,颠覆国家政权罪可以有,但应该有严格的界定标准,结社组党不应该算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只有在具有实质性的武力颠覆举动的时候才能定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入法,其实就说明中国这个国家不可能是一个言论自由的国家。

 

今年86岁的著名经济学家、《零八宪章》首批联署人茅于轼在天则经济研究所2015“新年期许”论坛上作了《共和意味着开放言论自由》的主题发言:2015年他的期许“就是言论要自由。这一条是最根本的,言论自由没有保障,别的统统都谈不上。而言论自由是争取得来的,不是恩施的。”茅老还在发言中特别指出:“共和就是要讲道理,所以对言论自由的保护是共和最重要的一个标志,一个社会是往前走还是往后退,就要看一条标准,即言论自由是否能够保障。从这方面看,我觉得我们的国家有所倒退,因为抓了好多政治犯,这个大家都知道。”

 

在言论自由的国家,公民可以自由议论国事,自由评论国家领导人,即使高喊推翻政府或某某领导人下台的口号也不构成犯罪,除非是恶意造谣诽谤,那也是由受害者自己去诉诸法律,而不是由警方去越俎代庖充当打手。

 

从《南方周末》新年献词事件到去年的香港占中运动,广东公民一直都是踊跃地站在了正义的一边。广东成为政治犯最多的重灾区其实是情理之中的事情,而广州则是重中之重,在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拘捕的九人当中,广州就占了七人,可见,广州的公民社会有多强大,而广州当局对此有多紧张。

 

当然,媒体的统计实际上只会比现实当中数量小,114,又传出广东惠州网民湖面一舟(本名:叶晓峥)因声援香港市民占中行动,去年1212日被警方抄家及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的消息。可见,在去年,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拘捕的广东公民至少有十人之多。

 

很多被拘捕者其实并非广东本土出生,如著名人权律师、《零八宪章》首批联署人唐荆陵本是湖北人,但他在广东生活时间长,从他的精神品质上讲,他更是广东人。即使是在广东生活过一段时间然后离开广东的人士,也比一般人更具有公民精神。可见,广东实际上已经成了公民熔炉和公民精神的播撒地。

 

公道自在人心,在公众心目中,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拘捕的公民,不仅不是犯罪分子,而且还是一个个大写的人,没有他们,中国实现宪政民主的路将更为漫长更为崎岖。将他们拘捕和定罪,实际上是在为他们认证,他们在被当局打入另册的同时,也会被载入光辉的史册。风雨如晦鸡鸣不已,他们虽失去了自由,但还会有更多的公民接棒,为争取民主、自由、人权、法治而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