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律师浦志强案件被检察院退回北京市公安局“补充侦察”,于上周一(1月12日)退侦期限届满后,日前移送检察院,第二次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其辩护律师莫少平星期二(20日)告诉本台:“浦志强的案子(退侦)届满的时候,律师曾与检察机关联系,但是检察官说,虽然届满了,但是公安机关没有把卷宗材料移送过来。昨天我又让尚律师(尚宝军)跟检察官联系。回复说卷宗材料已经移送上来了,但是希望我们过几天去阅卷”。
浦志强因在朋友家参加六四事件25周年纪念研讨会,于去年5月4日被警方带走。6月13日,被北京市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为由被捕。其后被加控“涉嫌煽动分裂国家罪、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合共四项罪名。去年12月13日被检察院退回公安局作补充侦察,至今年1月12日届满。
莫少平说,当局所指控的浦志强的涉案证据,主要指其所发的三十余条微博内容:“我们还是要把具体的三十余条微博找出来。虽然我跟浦志强核对了其中部分微博,但是还不能说,公安机关移送案卷中的三十余条微博,已完全核对清楚。他说他发了两千余条微博,还是要等我们阅卷。现在涉案的微博是三十余条,公安机关的起诉意见书内说的”。
根据中国法律,检察机关第二次审查起诉时限是一至一个半月,但检察院仍有第二次退回公安局补充侦察的权力,而公安机关又有一个月的“补充侦察”期限。换言之,当局至少还有四个月的时间,决定对浦志强案的处理方式。
关注浦案的北京维权人士胡佳星期二对此表示,当局是在拖延:“就像去年的伊力哈木案一样,当局想把浦志强案拖长,频繁的补充侦察,他是要把法定的时间用充分。而且我相信浦志强这样受到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人物,维权大律师,也是异议人士和六四学生领袖。那么,当局也会把他作为一个标志性案件,作为震慑维稳的案例,把他包装出来”。
胡佳呼吁所有关注浦志强案件的人士:“现在我们应该做的事情,就是把浦志强每一个新的案情,都向国际社会公告。国内曾经受到浦志强帮助的,尤其那些被劳动教养的民众,我们大家都应该为这位无辜的大律师发出声音”。
曾代理过不少维权案件的浦志强,2012年2月曾在新浪、腾讯和搜狐三大微博网站上,撰文呼吁宪政治国,同时实名举报已经被当局移送司法程序的中共中央政法委前书记周永康,要求清算过去10年大陆维稳社会治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