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宪法无宪政,是公认的中国政治,也是当局不回避的现实。
1月20日是英国的民主日,纪念《大宪章》颁布800周年。1215年,英国国王被迫签署宪法性文件《大宪章》。它的意义在于,过去的律法都是朝廷针对臣民的,而现在要限制王权,国王也要依章治国,不能随便征税和治罪。
由于制衡力量不够强大,缺乏选举等配套措施,《大宪章》当时并没有被好好遵守。直至1640年爆发民主革命后,英国开始艰难地探索和完善君主立宪制度,并逐渐影响欧美诸国。如今,制订宪法,已成为全世界绝大多数国家的共识共为。即使是专制如朝鲜的国家,也会有宪法。当然是否依宪治国是另外一回事。
创造了辉煌灿烂古代文明的中国,直至晚清1906年,面对内忧外患,才开始预备立宪。但随之而来的一场革命又一场革命,不管是推翻帝制、抵抗外敌,还是内战夺权、文化革命,宪法倒是有,但从来没有被当回事。别说依宪执政,就是依法治国,也是直到2014年中共中央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才正式成为议题,其实质还是党治领导下的法治。
有宪法无宪政,是公认的中国政治,也是当局不回避的现实。最高人民法院信奉的三个至上是: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先不说这在逻辑和理论上多么荒谬,既然是至上,只能有一个,正如山有一个最高峰一样。三个至上,其实质是用人民和宪法为党的至上做掩护。
就像宪法规定,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但谁都知道共产党的政治局常委才是真正的最高权力。尽管立法、行政、司法叫人民大会堂、人民政府、人民法院,甚至国名叫人民共和国、货币叫人民币,但真正属于人民的只有人民医院。
人民不能当家作主的根本原因是没有选票,宪政最主要的标志也是有没有公开、竞争、周期性的选举。宪政选举难,难在党的地位和利益,惟独和所谓的人种、文化、素质无关,否则就不能解释为什么海峡对岸同文同种的华人,历经军政、训政,终于走向宪政。
至于人口素质,更是借口。欧美200多年前开始推行普选的时候,大陆在民国年间选举的时候,共产党当年在延安选举的时候,难道比我们现在的素质更高吗?
就算素质不高,才更需要精英去设计、去引导、带头去做。可是做了吗?恐怕连设计、培训,甚至公开的讨论都没有。
党内和中央不敢选,地方上能否先做试验?当年对外开放从沿海14个城市、经济改革从4个特区开始,逐步向全国辐射。现在选举能否也搞一些试点特区,让一部分“素质高”的先行选举,逐步带动“素质低”的,而不是借口“素质低”,总也不搞选举。
其实,从衡阳市人大代表选举湖南省人大代表的全面贿选丑闻来看,违规、贿选、犯罪不是发生在所谓素质不高的草根百姓身上,行贿的是几百名官员、企业家、名流。受贿、索贿的也全部是几十名组织选举的党政干部、各级领导,其中最大的责任者就是市委书记。
这些人的“素质”不能说不高,特别是行贿者已是市人大代表,具有共产党所认可的政治素质。受贿者都是党政干部,更是直接由党培养和指挥,怎么会出现如此触目惊心、见怪不怪的丑闻?
中国历史上由于没有选举,权力的更替永远是战争和暴力,改朝换代,原地踏步。2000年美国总统选举争议,接受法院裁决。小布什就职演说的第一句:“权力的和平转移在历史上是罕见的,但在美国是平常的”。就在同一年,中国台湾也在华人历史上第一次实现了权力的和平转移,民进党靠选举战胜百年独裁的国民党,上台执政。八年后,国民党重新靠选举上台,台湾政权的和平轮替走完了完整的一个轮回。
而这边的中国政府,钱多兵广正能量,三个自信中国梦,可就是高筑防火墙,怕和平演变,恐颜色革命。习近平上台伊始视察西柏坡,强调要确保红色江山永不变色。最近又对县委书记提出要“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而且特别强调,这“四有”中,最重要的是要做到“心中有党”,党在民前。
中国历朝历代一直强调“民为贵,君为轻,社稷次之”,但从未保住江山,原因就是认识不到天下为公、权力民选。现在权倾一时的习近平,反腐救党,却不还利于民;回避选举,不还政于民。不知作为红二代的领袖,不靠宪政民主,能否走出朝代兴衰的历史怪圈,千秋万代,永不变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