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以“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起诉的北京独立媒体人高瑜,不久前,将长达11页的自我辩护书递交法院。高瑜的辩护人之一莫少平律师星期四告诉自由亚洲电台,尚宝军律师上周到法院看过自辩意见书,但法院不准复制:“她主要是写对文件的一些感想和说法。她还是坚持认为她无罪。哪一份涉案东西,她认为内容是不对的,是可以探讨的”。
尚宝军律师说,高瑜的自辩书谈及的内容很多,法院以“自辩书交给合议庭”为由,不准律师复制:“除了她自己否认指控以外,还谈了很多关于涉案文件的看法,包括她回顾自己的经历,内容很多,大概有11页。因为案件现在还没有判决,我也没有拿到复制件,暂时不便多介绍”。
记者:法院是不让复制吧?
回答:对,他以信是“写给合议庭的三位法官”为理由。
本月上旬,高瑜的腰部曾一度扭伤,现已恢复。她强调自己是一个坚强的人,并感谢外界的关注。
据报,高瑜被控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去年4月24日被公安秘密拘捕。起诉书指高瑜非法获取并向境外网站泄露一份中共内部秘密文件。据称是2013年中共中央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当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通报》,其内容包括要求高校教师不讲普世价值、新闻自由、公民社会等等,被外界称为“七不讲”,俗称“9号文件”。
尚宝军说,公诉人指控的罪名仅仅是高瑜早前被胁迫之下的口供,该份口供其实早被高瑜本人推翻:“还是指高瑜向境外传递文件,目前看只有高瑜的口供”。
记者:没有物证?
回答:目前没有。我们计划春节前去看看她。
记者:她的案子复杂吗?
回答:不复杂,就这么一件事。就说是通过什么方式把文件的电子版传给境外,但是控方目前只有口供,没有其他,当然这个口供高瑜说还是在被威胁,被欺骗之下作出的。
记者:后来高瑜也把这个口供。。。。。
回答;也推翻了这个口供。
国际社会一直高度关注高瑜案的进展。该案自去年11月21日在北京第三中级法院开庭后,法院通知律师延迟三个月宣判。预计2月农历新年之前再次开庭宣判。据知情人士告诉记者,检方不久前曾调取审讯高瑜的所有视频、录音核对,发现高瑜的口供确实前后不一,而且存在侦察人员诱供和胁迫认罪的行为:“口供也是反复的口供,并不是至始至终一样的口供。中间迫于什么(压力)认了,到最后又不认。口供有威逼的因素”。
高瑜在1989年天安门事件后也曾一度入狱,因发表报道,1994年11月被北京市中级法院以“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刑六年。99年2月,以保外就医的名义获释。高瑜获奖颇丰,1995年5月获国际报业发行人协会在法国巴黎颁发的“自由金笔奖”、11月获国际妇女媒体基金会颁发的“新闻勇气奖”。2000年,获得在日内瓦颁发的全球20世纪的新闻自由英雄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