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人才交流之于大学再正常不过,毕竟还是有利与学术的,其实何止教授交流,早些年如德国大学的学生游学也都曾极盛一时,自由思想在大学而言本来就是最重要的精髓,故人才走动当作乐观之思。毕竟先生久居未名,常羁于京,不免琐事缚身,诸般渐感疲劳,换一换环境当然不是坏事,况且先生不惑之年能得此契机,引领江南法学界再创一番辉煌,也是快慰平生之事。先生为中国司法之自由,学界之自由奔走多年,如今我辈又怎能对先生的自由横加阻拦呢,不如让先生安心南下,以先生为人,无论北京,杭州都一样是法界良心。记得曾听过先生一场讲座说,从来不认为政治中心与学术中心应相关联,常感于一些国外名校虽地处偏远小城,然清幽之境正宜治学,想来这次先生决定南下,也多少有些此中向往吧。所以转会之事,学生以为送先生一言足以:一路平安。
不过近些年来,法学界的大变动细思之下不免觉得有趣,10年之间,清华一工科名校竟建成无数老牌法学院梦寐以求的一流法学院,民商,法理两处更是遍集当世俊杰。上交大亦是工科出身,如今法学院也是有声有色,人才不绝,叶老前辈坐镇更使其宪政专业雄霸一方。至于浙大五六年间崛起于校际大并合,其竺院等理工招牌蒸蒸日上之时,又思做大之举,幸有光华慷慨相助,法学院一夜之间而成登天之势,云集两岸高人,更有林师主持,今日竞又得贺先生亲来替阵,足可笑傲天下,鼎足一方了。然而最出人意料的只怕还得是离开中政而去统领北航法学院的龙卫球教授了,龙院长把持着上亿的拨款,招募来刘保玉、张千帆、肖建华等诸多名师,果然也雄心勃勃,据说要培养“法学基础扎实,特色鲜明,应用能力强,兼具理工科背景,掌握一定的航空航天科学技术知识的复合型法律人才”,不仅使人暗生敬意,人家搞航天器的果然实力非凡阿。就连投身吉大法学院没几年,信誓旦旦要潜心学术,努力搞好吉大理论法研究中心的邓“高翻”正来先生也已投奔复旦去了。而三年前“赵院长”与“王院长”的那次大分家怕是至今还让人记忆犹新。
看来流传已久的法学界大洗牌之说并非妄言阿。本来嘛,人往高处走,学者大交流无可厚非,但奇怪的是如今似乎流行名师们由传统的法科名校向传统的理工名校集中的趋势,当然说穿了没什么不好理解的,人家理工为依撑得财大气粗阿!这里作为法科出身的我辈不得不沮丧地承认,那句流传千古的名言在法学这个所谓神圣的领域再次障显了它理性的光辉——有钱能使鬼推磨,让你一代法儒来给我的“神六”尾翼做下法理分析亦无不可!当然理工牛校们纷纷下血本建设法学院,也不可不说是反映了法学教育对于国家发展的重要性正在日益提高,而法学也将成为经济学之后的又一极盛学科,但事实是国内经济学的泛滥与窘境居然连远在国外打工的餐馆师傅都已经早有耳闻了……
而回到我开篇说得那个前提,这么多的教授交流真的是为了学术研究么?我不知道所谓的理科院校办法学院的所谓复合型优势究竟多大程度上促进中国法制化和法学研究的真正发展?当“复合型法律人才”这个词像“超女”一样红遍南北高校的时候,不知道中国到底有多少货真价实的“专业型法律人才”,这使人又不免想起现在中国法制的走向——中华法系的老思想还没清理,大陆法系的真功夫还没学到,英美法系的新模式又在觊觎,什么时候我们的法学教育真得像德国,美国一样由普法教育上升为精英教育,再谈所谓人才复合的改善应该还为时不晚吧?
本身投资就不是很大的法学院建设一旦有了雄厚资金,自然能吸引来不少名家投怀,但是原本出身高贵的法学是不是就一定该让金钱牵着鼻子走呢,诚然学科的建设要有经济的支持,但是对于法学这样的文科专业,我想深厚的传统,积淀许久的人文思想才是更加重要的支柱和精神所在。很难想象,法学在理工院校间不停洗牌,化工赚钱了就去化工大学,交通赚钱了就去交大,航天发展了就去航大,那将会是什么景象。如今法学院间的所谓人才交流已经成了激烈的挖人竞争,我们有学者不无自豪地说这是法学教育终于也步入市场化的结果,这位大师无疑是说市场经济么管你学术不学术,教育不教育,全给我挂牌上货架!如此一来财大气粗的学校自然是想怎么买就怎么买,而资金相对薄弱的学校就只能一声长叹了,看看辉煌一时的中财,武大,西南,西北都已经被挖得千疮百孔惨不忍睹了,更遑论那些二流法学院了。
严肃的法学院本不应该随便什么学校都能开张支票就建一个,否则真正意义上的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永无出头之日,更无发扬光大之日。如亚琛这样的工科名校,尽管机械等专业已是独步天下,也不见它敢建个法学院来玩玩,相反还是海德堡,弗莱堡这样拥有数百年法哲学光辉传统的古校至今仍然在欧洲乃至世界法学界风采不减。
事实上,对于国内自北大而下的法科名校,到一些二流法学院,我都充满着深深的热爱和期待,它源于一个法律人或者说一个尚不成熟的法律初学者对于法学,对于中国法学未来的美好向往。一直以来都相信,即便是我所毕业的那所也许并不为人熟知的普通法学院,也一样不逊于欧洲一流的法学院,只是大环境所限,是为遗憾,我只希望我的母校和众多的国内法学院能多给学术一点考虑,多给学生一点打算,多给学者一点空间。若如此,即便贺卫方先生离开北大,北大依然保有其法律之良心,即便当今之世利欲横流,依然不能玷染学人之法律情怀,即便所谓交流洗牌不断,又何损上下求索之于法律精魂。
发表时间: 2008-4-26 浏览次数: 352 关键词: 贺卫方 光华法学院 转会 师资洗牌生命的法学思考 评论:
学界跳槽有其弊病,但却情有可原!如果在一个学校呆着不开心,换一个地方肯定会更好——至少将是有利于其本人充分发挥其才华的! |
nifengwanli 评论:
有道理 |
法家梁剑兵 评论:
随着法学大家陆续转会理工类大学,必然使法学知识与法治理念转进入自然科学之象牙塔,谁能说这不是一种法学知识大转移的高层次普法教育呢?
法律帝国的领土扩张了啊,可浮一大白! |
东行侠影 评论:
“即便当今之世利欲横流,依然不能玷染学人之法律情怀”,严重怀疑这句话。 |
生命的法学思考 评论:
“即便当今之世利欲横流,依然不能玷染学人之法律情怀”,此话无需质疑。很多时候,法学家们跳槽的原因可能更在于领导的心胸与气度。比如,有些学校的某个专业可能相对比较具有竞争优势,于是期于学科就会遭受排挤,在科研经费的开支等各方面都会受到压制,时间一久,人心思迁也就在情理之中了!鄙人近日也有跳槽的思想波动,但倒真不是因为对方给的薪水有多高——尽管与我现在的薪水相比要多出近两倍!而在于自己现在的单位根本就不重视我这一学科,不但拿不到多少科研经费,就连外出开会报销都得我自己出钱,时间久了,鄙人的思想也就不得不有些波动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