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善光(右)与李旺阳(中)、黎建军合影 
 
 故事整理人:马萧

 

受访人:张善光

 

受访时间:20141226

 

受访人简介:张善光:出生于1955年,湖南溆浦县人。1989年因反对、抗议当局对学生民主运动的镇压,被当局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的罪名判处七年监禁,1996年刑满出狱。1998年,因接受美国自由亚洲电台的采访,被以“向境外人员非法提供情报”罪判处十年监禁,2008年刑满出狱。

 

马萧(以下简称马):请您简要地回顾一下您从事政治反对活动的心路历程。

 

张善光(以下简称张):我在青少年时期,虽然时值“文化革命”,但有机会接触一些西方文学作品,这些作品中的人文精神和人道主义价值取向,深深地影响到了我的灵魂。

 

1973年,我高中毕业“下放”到本地农村,在“下放”期间,我喜欢同那些“右派”以及和处于社会最底层的出身于“黑五类”家庭的农民接触,他们的生活和个人经历比普通人更为悲惨,在这个过程中,我对我所生活的社会环境的不合理性有了较深入的了解。此外,我还不时收听台湾的中文广播电台和美国之音的中文广播节目,在对比思考的过程中,我有了“我所处的时代比历史上的任何帝王体制还要黑暗,这样一个社会不会存在太久”的认知。

 

1976年清明节,我从官方的广播、报刊上获知北京发生的“四五”运动,这次抗议的矛头直指毛泽东,虽然那场运动最终遭到镇压,但我却深感振奋,我知道,对现实不满的不仅仅是我和我周围的一小部分人,光在北京就一下子站出来那么多人挑战当政者,直觉告诉我,在全国,有更多的人在诅咒、在反抗这样一种黑暗的生存境况。这说明我的认识和判断并不是狭隘的个人偏见。这是一件多么值得高兴的事情啊!此后,我就开始关注中国的政治形势。

 

1977年,我被招工回城,在一家县办工厂上班。1978年,我去湖南省城长沙某工厂参加培训,这正是1970年代末的那段有限的“解冻”岁月,在长沙市政府门前的外墙上,经常贴着市民写的“大字报”,表达作者的政治观点和意见,很多读者也经常用笔在这些“大字报”下面写下自己的人生感悟,大多表达对现行体制的不满,类似于北京西单的“民主墙”。整个社会弥漫着一股山雨欲来风满楼的紧迫感。在培训期间,我经常光顾这个地方,去阅读,去感受,我当时就有一种强烈的预感,人们的思想正在发生改变,一场大的政治风暴正处于酝酿之中,一种新的、不同于以往的生活即将来临。

 

然而,当我回到溆浦县城之后,却发现这里依然是死气沉沉,死水一潭,和省城长沙形成了巨大的反差。于是,我和几位志同道合的朋友萌生了创办一份自由刊物的构想,不久,这些朋友要么上了大学,要么调到外地工作了,此事也就不了了之。我在青少年时期就形成了这种思想意识,因此,在后来我反对政府镇压和平示威的学生运动就顺理成章了,并不是我一时的愤怒和冲动或心血来潮所致。

 

1986年,安徽合肥科技大学爆发了学生运动,抗议当局的所谓“清污”,上海、北京等地的学生也有行动。后来,方励之、刘宾雁、王若望三人被开除了共产党的党籍,我还专门写信给仍在《人民日报》当记者的刘宾雁,表达对他们的支持。

 

马:请您谈一谈1989年被逮捕的原因。

 

张:1989年春,北京爆发了学生运动,当时我早已辞去了单位的工作,正在创办一家“野生动物产品研究所”。我一直在关注北京的政治形势,并以“野生动物产品研究所”的名义给北京的“高自联”发过多次电报,表示对他们的支持,并要他们告知详细的收款地址,希望捐款相助。519日,当局宣布“戒严”,我在之后多次给国务院、中共中央发电报表示抗议。64日晚上,我从多家国外电台得知消息,知道当局已经开枪镇压和平示威的学生和市民。65日上午,我再次向共产党的最高层发电报,表达抗议,在电报的内容里,我表示不再承认国务院是人民的政府(李鹏时任国务院总理)。

 

等到发完电报,我立刻草拟了一份“血的真相”的传单,揭露政府命令军队在北京动用枪炮、坦克野蛮屠杀学生、市民的暴行。我在县劳动服务公司的打字室打印了两百份,骑着自行车到学校、车站、街道散发。不久,有警察匆匆赶到,把我手上还未散发完的几十张传单没收了。

 

616日,四五个警察来到我家,向我出示了工作证、搜查证和传唤证,把我送进了溆浦县看守所,这就是我第一次被逮捕的经历。

 

马:请谈一谈您在溆浦县看守所的生活经历。

 

张:我是616日中午被送到看守所监室的。当狱警打开监室的铁门后,里面的人正躺在板床上休息。听见铁门打开的声音,他们都齐刷刷地坐起来,眼鼓鼓地瞪着我看,我看不清他们脸上的表情,只模糊地看到一个个光秃秃的脑袋,我是近视眼,但眼镜不允许带进监室,在进号之前就被取掉了。见到这样的场景,一股凉意从我心里冒出来,此前,我曾听说过看守所内打人的传言。

 

这是一间余刑犯的监室,大约有十多个人。当时的看守所秩序非常混乱,新人通常都会遭到牢头狱霸的殴打、虐待,不过,余刑犯监室的秩序稍微好一些。所谓的余刑犯,是指那些已经宣判,但刑期不长,留在看守所内服刑的犯人。

 

第一次面对这样的窘境,除了内心有些慌乱、恐惧,我转念又想到了杂志上曾经披露过有记者进看守所当卧底、体验生活的报道,那文章谈到记者在里面如何受牢头狱霸羞辱的细节,以及记者如何求得生存的描写,我马上想到了应对办法,我双手抱拳,装成一江湖好汉,冲着里面的人说:“各位兄弟,打扰你们了,请多关照!”他们没有搭理我,而是用带有敌意的口气盘问我的情况。当他们知道我是因政治原因遭到逮捕,逐渐消除了对我的敌意。当时每个监室都发一份《湖南日报》,他们从报纸上知道外面的一些事情,于是,他们就围绕这件事情向我打听外面的真实情况。

 

等到熟悉了里面的环境,我才知道,每个监室都希望不断有新人被送进来,一来,他们可以通过这些新人了解外面的世界,另外,他们可以从新人身上找乐子,寻求感官刺激,打发被囚禁生活的无聊时光。

 

在新人身上找乐子的方式方法有很多,比如,“吃包子”、“拜码头”,等等,“吃包子”的玩法是让新人靠墙站直,每个老号轮流过去照他的胸口打几拳,一轮打下来,新人的胸脯就会像包子一样肿起来。而“拜码头”则是让新进来的人跪下给所有的先关进来的人叩响头,嘴里还要不停地喊求饶:“爹爹,请你饶了我吧。”如果新人跪得不合规矩,或者喊得不够响亮,牢头就会安排打手对他实施体罚。

 

在看守所,除了在押人与在押人之间相互整,狱警也会拿在押人开心。我亲眼看到过一个场面,有位在押人在里面违规了,狱警把他的双手反铐,再在反绑着的手上插上一根竹片,这叫“将军背箭”,然后,由狱警和劳动号押着,在每个号的门口轮回示众,这叫“游监”,每到一个监室,这个受罚者口里要不断地念念有词,作悔过声明:“我做错了事情,希望你们以我为戒严,不要学我,不要违规。”但是,具体是什么事情违的规,得罪了狱警,里面的人不敢问,他也不许说,实际上是通过这种方式羞辱人,并且恐吓所有在押人。

 

当他们了解我的情况之后,牢头对我有了好感,把我直接安排在靠铁门的第二个铺位,挨着牢头睡。在号子里,一般靠前的铺位都是由号子里的强势人物占据,比如,牢头,打手或者他们的亲信,新人一般都是睡里边靠马桶处的铺位,如果没有铺位,就直接安排睡在过道的上的水泥地板上。后来,我在这个号里说话比较有份量,大家都爱同我聊外边的事。就这样一路平安地关押了半年,直到1989126日被送往龙溪监狱正式服刑。

 

大约在11月份,我在看守所受到过一次虐待。在看守所,每个月都会有一次例行的“清监”。清监的工作由武警执行,在11 月份的“清监”过程中,武警要求所有人都退到放风场,面墙而立,并且要每个人都要脱光衣服。此时已是11月下旬,天气十分寒冷,我也把衣物脱了,但不愿像其他人一样把内裤也脱掉。一位武警走过来,命令我脱,我坚决不脱,他凶狠地盯着我:“你这个反革命,为什么不脱?!”我也针锋相对,他上来就朝我胸口打了我一拳,我正准备还手。这时,另外一个武警走过来,看模样应当是中队长,用手架住那个打人的武警,把他连拉带扯地拖出了风场。在此之前的清监,在押人是不需要脱衣服的,这是武警故意戏弄在押人,因为天气凉了,他们想从在押人身上找刺激,看这些在押人被冻得瑟瑟发抖的狼狈场面。

 

在看守所,余刑犯要从事劳动,但相对比较轻松,种点菜,有技术的,比如泥工,就给看守所的楼房修修补补。有个广东人,被判了八年监禁,按规定是要收监的,但他有做木沙发的手艺,于是,看守所把他留下来,专门给看守所的狱警私人做沙发。

 

看守所的生活条件是非常艰苦的,菜里面没有油,主要是萝卜、白菜、南瓜和海带,并且这些菜都没有洗干净。如果家人往账上存点钱,在押人可以在看守所的小卖部买点零星食物,比如,饼干、月饼之类的。实际上,这小卖部里的食物很多都是发霉变质了的,掰开月饼,里面甚至还有虫子。主食是米饭,早餐是二两米糕,中午和晚上是二三两米饭,因为菜里没有油水,所以在押人的饭量就特别大,而看守所的实际供给又不足,所以,普遍的饥饿就成为在押人生活的一种常态。

 

我是被以“反革命煽动宣传”罪被正式起诉的,不过刚开始是“收容审查”。在收容审查期间,被审查对象要自己交生活费,我一共被审查了30多天,看守所从我的账上扣除了将近40块钱的生活费,相当于一天一块钱,这在当时是很高的。一个多月以后,我才正式被逮捕。

 

9月上旬,我的案件由怀化中级法院在溆浦县法院的法庭开庭审理,直到9月下旬才宣判。当时,溆浦县政法部门在溆浦县人民会场(二中门前的大广场)举行“公捕公判”的“万人大会”,即公开宣布逮捕,公开宣布判决结果。开会之前,我们这些人都被警察反绑起来,胸前挂一块牌子,我挂的牌子上写着:反革命犯 张善光。

 

当时一共有十七、八个人,除了我一人是政治犯,其余都是刑事犯,其中有两人被判死刑,立即执行。下面围观的人群都是由政府组织和安排的,包括各单位的职工,街道居民,还有附近乡村的农民,整个台下黑鸦鸦的一片。

 

等到宣判完毕,警察把那两个死刑犯直接关进囚车,送往刑场执行,而我们这些人也一同被押往行刑现场,这叫“陪杀”。当时,我们距离行刑现场只有三十来米,由于没有戴眼镜,我看不清执行枪决的过程,但对我们来说,强迫看这样的虐杀场面,是一件十分残忍、不人道的事情。

 

我被判了七年监禁,当天下午,有两个怀化市中院的法官找到我,他们大概认为我被判得太重,一再劝我上诉,我坚决不上诉,一方面,在共产党的体制下,上诉是没有用的,另一方面,看守所的生活空间太狭小,非常沉闷、枯燥、单调,并且吃不饱,我想早点离开这个地方,如果上诉的话,就还得继续蹲在看守所里,不知道要猴年马月才能离开这个鬼地方。即便如此,我也被拖到198912月才送往监狱,是邵阳的龙溪监狱。

 

马:请谈一谈您在龙溪监狱的生活经历。

 

张:126日,我被送往湖南邵阳的龙溪监狱入监队,当时这个入监队关押的全是因“六.四”事件被判刑的所谓“动乱分子”,有七、八十个。当时,湖南因“六.四”事件被判刑的政治犯主要集中关押在两个地方驯化,一个是衡阳,一个就是是邵阳的龙溪监狱。在这里,除了参加一定量的劳动外,主要是听狱警给我们上有关“六.四”事件的“洗脑课”,并对我们进行专门的入监教育。一直关押到1990320日,大家才分别被送到省属的其它各监狱。我和另外八人被押往到了位于洞庭湖一个岛上的赤山监狱,即湖南省第一监狱。

 

在龙溪监狱,犯人的伙食条件和看守所没什么区别,但活动的范围稍微大了一些,而且,只要有钱,改善生活的机会也多了一些,比如,在龙溪监狱,有专门给犯人提供的小炒部,而且,警察也会从犯人身上捞点“外快”,把家里的鸡蛋拿进来卖给犯人,价格比外边要高,我因饿的慌,一次就从一位警察手上买了五十枚鸡蛋,给小炒部一点加工费分几次炒熟,这样就能改善一下伙食条件。当时,犯人的钱物主要是由监狱管理,你的家人往账上存了多少钱,监狱方就发给你多少监票,然后,犯人再拿这些监票去买东西,而狱警则拿这些票去监狱的财务部门兑换现金。

 

在龙溪监狱,犯人刚一进去就要劳动,我们当时是锤石子,把大石头砸成小石子,可能是用来盖房子或者铺公路的地基。每个犯人都规定了劳动定额,不过任务不算太重,犯人在规定的劳动时间内基本上都能完成任务,而我主要是负责公共区域的卫生,扫地。

 

在这批政治犯里,真正以政治名义定罪的其实只有我和邵阳的李旺阳,其他人定的都不是政治罪,比如,有两个常德学生是以堵塞公共交通秩序定的罪;湘潭的很多工人因为围阻了公安局和派出所,结果以所谓的“流氓罪”被判刑的较多;而邵阳的一些市民因抗议当局对学生的镇压,烧了一辆汽车,就以“破坏交通工具”的罪名定罪,其中有一个主犯,只有十五岁,被判处无期徒刑,据说,其他人将汽油浇到了汽车上,是他点的火柴。

 

在龙溪监狱,除了白天的劳动,还要进行操练、军训,还要经常参加各种政治洗脑的学习、会议。当时,当局一心想漂白自己的所作所为,在这些学习班上,狱警们最主要的观点就是“暴徒”率先攻击戒严部队的士兵和警察,军人被迫向这些“暴徒”开枪射击,而他们举的例子都来自于官方报纸,观点也没有什么新鲜的,就是强行灌输。

 

印象比较深刻的是,我亲眼看见李旺阳被一位老警察折磨的情景。那是在一次批判李旺阳的学习班上,参加者主要是我们这些所谓的“动乱份子”,这个狱警姓周,50来岁,借口李旺阳的思想特别反动,同时借整李旺阳的机会给我们造成心理震慑。当时,李旺阳被戴上“土手铐”,这种手铐可以用钳子不断地把罗丝拧紧,李旺阳被上铐子以后,这个狱警就用钳子不断地往死里拧,只听到李旺阳突然“唉呀”一声,倒在地上就不醒不事了。这种手铐被拧到一定程度,就会压迫血脉,会置人于死地。后来,经过抢救,李旺阳脱离了生命危险。

 

还有一次,是在春节过后不久,有一天晚上,我、李旺阳,还有两个常德学生在监室里玩牌,被“犯人积委会”的“宣鼓”看见了,他命令我们不准打牌,我们据理力争说监狱有扑克卖,现在也不是劳动和学习时间,为什么不允许我们有娱乐活动。这位“宣鼓”说:我说不准就不准。我们没有搭理他,继续玩牌。结果,他向狱警报告。于是,我和两位常德学生被送到“严管队”,李旺阳则被送进了“小号”,关了禁闭,警察认定李旺阳带头违反监规。

 

在“严管队”,严管犯人每天都必须规规矩矩、端端正正的“坐板”,头要摆正,腰要挺直,从吃完早餐一直到晚上睡觉之前,都必须如此。在“坐板”期间,始终会有看守犯人监视,“严管”对象没有任何自由,连上个厕所都要打报告,如果看守犯人不同意,就只能强忍在裤裆里。更要命的是饥饿,因为严管队不能买东西,而那些看守我们的囚犯就在离我们不远处,当着我们的面炒大鱼大肉吃,这更加刺激我们的食欲,这种情景没有经历过的人很难想象。我在严管队被关押了将近一个多,直到送往赤山监狱的前两天才被解除严管。

 

马:请谈一谈您在赤山监狱服刑的生活经历。

 

张:1990320日,我被送往赤山监狱,一起送去的共有9位。不过,这次监禁生涯我倒并没有受太多的罪,可能当时在狱警中有一种观念,认为这场运动会像“反右”或“文革”一样,迟早会被“平反”,所以狱警对我们这些所谓的“动乱份子”还算宽容,我并没有受太多的逼迫和虐待,相反,我甚至还有一定的空间,可以和狱警以及监狱的控制规范进行博弈。

 

有一次,我在监区过道上和监狱的狱政科科长狭路相逢。按照监狱的规定,看见狱警从对面过来,犯人要停下脚步,面壁站立,直到狱警走过,才可以继续走路,但我在监狱从来就不这样做,一般是侧个身给他们让一下道,而狱警也没有对我这种“违规”行为真正处罚过。这一次也一样,我像平时那样从他身旁走过去,刚走过他身后,他便停下来,回头冲我喊:站住。就开始教训我不懂规矩,我也不示弱,说路这么宽,一人一边,我没有挡你的道,我们各走各的路。他开始咆哮,说:你是什么身份,你知道吗,你是一个罪犯。我口气很硬的回嘴,说我不是罪犯。他说:你不是罪犯怎么会到这里来。我说:我没有罪,是政府拿着枪杆子强行把我关在这里的。这个狱政科长气得嘴唇直打哆嗦,而我就这样大摇大摆地走开了。当时有犯人在不远处看到了这一幕,都吓坏了,事后纷纷对我说得罪了狱政科长,估计不会有好果子吃。他们都很担心我的处境,为我捏了一把汗。在一般的犯人眼里,别说是狱政科长,哪怕是一个小狱警,都是得罪不起的。在监狱,狱政科主要负责犯人的各项“改造”工作,包括减刑,对犯人进行处罚,都是由狱政科说了算。因此,狱政科长的权力非常大,但后来,这位狱政科长并没有借此报复我,这原因恐怕也与我是“动乱分子”有关。

 

一开始我所在的监区是红砖队,有一段时间这个监区还搞了个绿化队,专门负责给监狱栽花、种树,搞些绿化工程。带队的狱警认为我为人比较正派,公道,有一段时间让我来担任绿化队的记工员,

 

犯人每天的劳动都是有定额任务的,例如挑土,根据远近,或六十担或八十担,在正常的八小时劳动时间内,犯人要完成这个任务一般都很辛苦,像这种情况一天两天还可以,但如果长期如此,犯人是吃不消的。所以遇到囚犯劳动任务大的时候,我常常悄悄地跟这些犯人打招呼,说统统都可以少跳十担或二十担,记数簿上则写上完成任务,

 

一视同仁。当时绿化队一共十来个犯人,在一段时间内,大家都不会因劳动任务繁重而叹气。当然,这样的机会并不是很多,比如,种树,一天规定每个人要种多少棵树,可以量化,因为有具体的数目,无法造假,而挑土,无法实际核对,有空子可以钻,记工员可以视情况减免一些任务。

 

有一段时间,我被抽调到一个生产车间劳动,这个车间主要是锯钢材,用电锯把一根根粗圆形钢条锯成一截一截的,约三、四公分或五、六公分长,一位50年代因政治原因判刑后刑满留监就业的老工人教了我半天,我就独立操作了。不久,这个车间送来一批新的钢锯片,我上好一块去锯钢材,没多久,这块锯片就断裂了,不过幸好没有伤人。这个车间的狱警认定是我操作不规范造成的损失,给我扣上一顶损坏公共财物的帽子,要我赔偿,当时这种锯片可能要上百块钱。

 

我坚持说自己的操作没问题,应该查找其他原因。 双方争执不下,他起了高腔,我也跟着起高腔,于是,狱警把我退回到原来的红砖队,让红砖队给我施加压力,要他们向我索赔。红砖队的狱警找我谈话,了解情况,但在还没做出处理决定时,结果在此期间,那个车间又发生了同样的事故,那位老工人也遇到和我同样的问题,并且一天就坏了两块锯片,这证明是这批锯片本身有质量问题。后来,狱警再也没有就此事找过我。

 

1996年元月份,我被释放。在监狱,我从不低头承认自己有罪,但监狱方面还是给我减了五个月的刑期。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