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八大以来开展的反腐败运动通过“习(近平)王(岐山)联手发动”,一发而不可收拾,轰轰烈烈,浩浩荡荡,甚至有一天打下两只“大老虎”的节奏,连“两会”期间也不例外,靠“强拆拆除土地财政”的云南省委副书记仇和,在“两会”最后一天被拿下,还抢了李克强答记者问的风头。以此节奏,中共反腐败运动只能继续深入和“挺进”,不能有片刻停歇下来,更没有退路。
不久前,习近平提出“四个全面”,其中有一条是“全面从严治党”,意在争取民心,同时,又能打击和震慑政敌,巩固自身的权威。这说明以习近平为首的中共最高层非常依赖自己发起的这场反腐败运动,似乎“反腐万能”,只要把腐败控制住了,另外三个“全面”即全面建设小康、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就自然水到渠成了。
所谓全面从严治党,主要依靠自上而下主导的反腐败运动。但从中共暴力夺取政权六十多年的历史看,基本上都是运动式的反腐败,上面主导,下面执行,几个阶段反反复复,治标不治本,中共根子上的腐败从无触及。由此可见,所谓“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若不是玩文字游戏、多此一举,便是相互矛盾的,因为法治必然包括治党,而由党来“从严治党”肯定会“无法无天”,比如抓“大老虎”,实行的是“党法”,是“家法”,所谓法律文书,不过是一些道具而已,抓谁不抓谁,不是法律说了算,而是政治局常委或中纪委的几个头头说了算。如果抓几个“大老虎”,中共就可以控制住腐败,那么,早在毛泽东掌权时代枪毙天津书记刘青山、张子善时就能全面解决问题了,可是到了后来,腐败越发猖獗,越发无药可治,北京市委书记、上海市委书记、重庆市委书记、江苏省委书记、云南省委书记、广州市委书记、南京市委书记、昆明市委书记、太原市委书记、沈阳市委书记,郑州市委书记,乌鲁木齐市委书记,等等,如果按照这些被抓的党官的标准,全国三十多个省级市区委、省委书记哪一个不该被抓到秦城监狱里?再说政治局委员,甚至贵如中共政法委书记周永康、中共军委副主席徐才厚、郭伯雄之流,按其腐败的程度,哪一个不该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刑期?若真是把他们都抓进去,中共还能有一天正常运转的可能吗?所以说,反腐败只能是运动式的、有选择性的,迷信反腐败,由一群腐败分子反另一群腐败分子的腐败,而不是从制度上改变,结局是死路一条,只能是让中共早日下台。
关于中共这场轰轰烈烈的反腐败运动,各种评论如云,除了有评论认为反腐败万能外,还有如下几种分析:一是反腐败能够促进或启动政治体制改革,促进中共由内到外的改良和改变,使中共真的能够涅槃重生;二是中共反腐败运动引发内斗,导致中共分裂,并由此垮台。笔者认为后者的可能性比较大,因为中共反腐败运动只是运动,是出于保党、救党,是出于保权,但反腐败运动启动容易,收场很难,在此过程中,不同利益、不同势力之间肯定要殊死搏斗,各自为敌,结果可想而知。
当然,最乐观的看法还有一种,就是为中共反腐败天天“点赞”,让其越发迷恋和迷信反腐败,每天打掉两个“大老虎”还不够,每天应该打掉三四个甚至七八个“大老虎”,全国省部级以上职位的腐败分子至少有数千名,以此节奏,花五六年时间可以把他们都关进监狱。当然,秦城监狱明显不够用了,中共早已预备了燕城监狱,等燕城监狱关满腐败分子,中共这辆机器老损的破车也该停靠一旁,到了交出政权的时候了。
所以说,中共反腐败运动进入高潮的时候,它的日子也就不多了。反腐败,若不从制度上彻底改变着手,基本上都是“自摸”和“自慰”,属于“自我表演”。记得《红楼梦》中有一张“护官符”,其中的四大家族是“一损俱损,一荣俱荣”。中共也不例外,中共大权本身就是那些腐败分子的“护官符”,即中共特有的绝对领导制度就是腐败分子的“护官符”,他们想不腐败都难。大到邓小平家族、江泽民家族、李鹏家族、王震家族、曾庆红家族、贾庆林家族……,小到各省各市各县的党委书记,甚至像浙江东阳“建筑之乡”东阳楼忠福这样的包工头,若没有高层权力的“护官符”,他们岂敢目无法纪、无法无天?虽然习近平也多次说不要拉帮结派,不要团团伙伙,但习近平提拔众多福建、上海、浙江部下和清华帮,就不是团团伙伙?中共极权体制,用自己的人才忠心,没有团团伙伙搭台唱戏,没有团团伙伙相互腐败,分享既得利益,中共还能有一天正常运转的时间吗?
中共开展的反腐败运动,实在是对法治的破坏,因为仅仅凭某个领导人的批示,就可以随便抓人,就可以通过纪委“双规”,然后再找犯罪证据。中共自己制定的法律,往往是需要的时候就用,不需要的时候,如同废纸。所谓的人大常委会、检察院、监察局、反贪局、预防职务犯罪局、惩治腐败局等等,都是不同的摆设和不同的整人工具;所谓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只能沦为标语口号,并用来掩饰因反腐败运动而引发的残酷的党内各派系、各势力的斗争。
至于共产党国家的腐败现象,几乎每个共产党国家都存在,并因此导致共产党国家垮台。中共领导人也意识到这一点,就连邓小平这样的人也能看出来,但同样是束手无策,他曾说:开放以后,一些腐朽的东西也跟着进来了,中国的一些地方也出现了丑恶的现象,如经济犯罪等。要注意很好地抓,坚决取缔和打击,决不能任其发展。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腐败。对干部和共产党员来说,廉政建设要作为大事来抓。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靠法制有用?真是一个讽刺,又是一个笑话。邓小平时代,抓了不少腐败分子,也杀了不少,可是到如今,腐败越来越严重,法制岂不是沦为废纸?特别是军队内部的腐败,到了肆无忌惮的地步,前军委副主席徐才厚,据说将军的军衔都可以买卖,每一笔贿赂超过千万,还有另一前军委副主席郭伯雄,其儿子郭正刚少将插手军队土地转让,让自己的妻子插手倒卖,“空手套白狼”,疯狂获利上亿元。而到了军队基层,团级、连级军官都可以买卖,甚至到了基层武装部,一个新兵名额不花三万元都不可能拿到。还有所谓廉政建设,所谓协商民主,都是空架子,连官员财产公布都做不到,连选一个官员的选票都拿不到手,所谓反腐败,不过是共产党内部自己的事情,与民众无关,甚至连基本的知情权都没有。由此可见,中共的腐败程度与权力大小相关,权力越大越集中,越没有监督,腐败就越厉害,高层的腐败比基层的腐败要超过百倍、千倍。中共反自己的腐败,终结已经很明显了,它不是一头撞死在南墙上,就是等南墙倒塌砸死自己,基本上就是这样一个终局,别无他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