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早年或许出于对社会的不公,对社会底层民众悲惨生活的同情,走上了探索解放生活在社会底层工人阶级的路途,提出了通过阶级斗争获取政权,建立起无产阶级专政,废除私有制和市场经济,实行公有制和计划经济,从而最终实现没有阶级和剥削的共产主义社会,创建了马克思主义。
马克思生前在世界上并不算很出名,然而过世后,其学说受到一些人的推崇,导致二十世纪使世界分为东方和西方两大冷战的阵营,使他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位列世界前茅。
人类有史以来,最大的灾难不是来自二十世纪的两次世界大战,而是邪恶的马克思主义。第一次世界大战,有33个国家参与,死亡人数达到1500万人(包括平民死亡 664万人);第二次世界大战是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损失最惨重的一次战争,先后有60多个国家参与和卷入,死亡人数约达7000万人(包括平民死亡5500万人);而奉行邪恶马克思主义的16个国家(中国、越南、古巴、朝鲜、老挝、苏联、阿尔巴尼亚、保加利亚、匈牙利、东德、蒙古、波兰、罗马尼亚、捷克斯洛伐克、南斯拉夫和红色高棉),在和平时期,整肃本国人民,导致平民死亡的人数就超过一个亿,超过两次世界大战死亡人数的总和。如中国的毛泽东时代,整死3900万人,饿死4300万人;如前苏联斯大林时代,处决和整死了2000多万人;再如前红色高棉,屠杀了占当时总人口八百万中的二百多万人……可见,自人类社会有史以来,仅就对人类生命与文明的摧残而言,马克思主义是最大的邪恶。
1991年,随着用马克思主义建立起来的前苏联的解体和东欧的剧变,世界上信奉马克思主义的16国家个仅剩下了5个(中国、越南、古巴、朝鲜、老挝),而且这剩下的5个国家,也都在进行体制改革,不同程度的放弃了马克思主义的一些主张,这表明马克思主义在人类历史上走向了衰亡。
马克思主义走向衰亡是必然的,因为马克思总是站在片面、极端、僵化的角度看问题,从而导致了他的学说缺乏概念的明确性和推理性,违背了事实的真相,背离了科学。科学是以事物性质和规律的真相为基础的,是探索、认识和利用事物性质、规律真相的学问。事物性质和规律的真相就是真理,因此可以说科学是研究探索认识和利用真理的学问。人类之所以是人类,就是在于人类能够通过一代代人不断的探索认识和利用真理,就在于真理的价值。翻开人类的历史,从初期的石斧、弓箭到今天的手机、电脑,宇宙飞船,从初期的特权、独裁,专制、权治、野蛮到今天的平等、自由、民主、法治、文明,其中的每一个进步都是在获得真理并利用真理的前提下取得的。真理知识是推动人类走向文明进步的唯一动力。人们用于实践的知识理论如果背离了真理,就会使社会走向停滞、野蛮、黑暗、贫困和灾难,因此背离真理的知识理论,迟早会被人们认清从而将其抛弃的。
说马克思主义的失败是必然的,说马克思背离了科学,就是说马克思主义背离了真理,就是说马克思主义颠倒了许多社会事物性质的真相和背离了社会发展规律的真相。
马克思主义背离科学主要表现在下面几个方面。
一、其社会发展观是错误的
关于社会发展规律,马克思说:“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志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82页)。作为马克思的挚友,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之一的恩格斯,1883年3月17日在马克思墓前的演讲中说道:“正像达尔文发现有机界的发展规律一样,马克思发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即历来为繁茂芜杂的意识形态所掩盖着的一个简单事实: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所以,直接的物质的生活资料的生产,因而一个民族或一个时代的一定的经济发展阶段,便构成为基础;人们的国家制度,法的观点,艺术以至宗教观念,就是从这个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因而,也必须由这个基础来解释,而不是像过去那样做得相反”。后来的马克思主义学者根据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这些表述将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发展观概括为三个部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即所谓的历史唯物主义社会发展观。
事实上,历史唯物主义中的观点完全是错误的,它看不到社会的主体是人,社会中包括所谓的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等等的所有一切都是由人的需要和知识导致出来并且决定的。
要谈马克思主义背离社会发展规律,首先要弄清社会是什么,社会的发展规律是什么。
社会是什么?社会是人类实现生活需要的过程的产物,是人们为了自己的生活需要而相互发生关系的组织总体。
社会的发展规律是什么?是指决定社会发展方向的要素和推动社会向前发展的动力。
人类社会是朝着什么方向发展的,决定人类社会朝必定方向发展的决定要素是什么?正确的答案只有一个,即人类的需要。人类社会发展的是朝着人类需要的方向发展的,它的发展方向是由人类的需要决定的。人类的需要是判定社会是进步还是落后的标尺。
人类在生活的过程中,需要大体上有物质生活需要、政治生活需要和精神生活需要三大需要组成。这三大需要导致出了社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三大构件。这里只谈谈经济构件和政治构件。
人们基于自身生理的需要,总是希望生活环境能符合自己需求的愿望,如吃的好、住的好、穿的好、安全、健康、长寿等等,这类需求就是物质生活的需要。物质生活需要和实现物质生活的过程导致出了经济构件。
经济构件是人们实现物质生活需要过程的产物,它的发展方向是朝着人们的物质生活需要的方向进行的,是由社会成员共同的物质生活需要决定的。如电灯之所以取代油灯就是因为电灯比油灯快捷、方便、明亮,更能满足人们的生活需要;再如生活上的舒适和富足是人们的共同需要,所以社会的经济构件是朝着这个方向发展的。
人们为了抵御敌害和生活需要,就必须组织起来进行分工合作,结合成不同层次的利己单元如家庭、部落、村寨、家族、民族、政党、国家等等。人的本性是利己的。自然法则决定了生物的本性是趋利避害。人类无论进化到何种高度都还是生物中的一员,都无法摆脱生物的趋利避害本性。人的趋利避害本性表现在社会中就是利己。人的利己需要由于是无限的,而需要的对象是有限的,因此围绕着有限的需要对象,人与人相互之间,各利已单元相互之间不可避免的会发生矛盾、对立、冲突甚至斗争。这种矛盾、对立、冲突和斗争如果不解决,那么人们分工合作的组织体将会瓦解,人们就不能从分工合作中获得更大的利益。人们为了维持分工合作的组织体即社会的存在,就会产生一种解决相互利益之间的矛盾,使相互之间的关系处于合理性(合理性是指人们在相互交往过程中,在发生利益需要的对立冲突时,使对立双方都能平等获得利益需要的方法的公平性)的需要。这种需要就是政治生活的需要。政治生活的需要是随着人们的社会科学知识的发展而发展的。
政治是对人际关系或利己单元相互关系的治理,是社会大多数成员实现政治生活需要过程的产物。一个政权取代另一个政权,一种政治体制取代另一种政治体制,归根到底是社会大多数成员认同需要的结果。政治构件的作用是调和、解决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各利益单元之间的关系,从而维系社会组织体的和谐有序稳定。由于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各利益单元的利益需要之间不可避免的存在着矛盾、对立、冲突和斗争,在这种矛盾、对立、冲突和斗争的过程中,取得最后胜利的必然是社会大多数成员的利益需要或认可的利益需要,因此决定政治构件发展方向的要素不象经济构件是社会全体成员的需要,而是社会大多数人的需要。如平等是社会大多数人的需要,而要实现平等自由就必须实现民主法治,因此就决定了政治构件的发展必定是由特权独裁专制权治朝着平等自由民主法治方向进行的。
社会大众的需要决定社会发展的方向,是衡量社会进步或落后的标尺。可以说,社会的任何一个进步,任何一种新事物取代旧事物,归根到底是因为它更能满足人们或社会大多数成员的需要。
人们或社会大多数成员的需要是随着真知的不断积累丰富而不断发展的。如人们获得庄稼的生长需要肥料的知识时,就会产生对肥料的需要;再如社会大多数成员认识到民主法治能实现自己的自由平等时,就会产生对民主法治的需要。
人们的需要只能决定社会发展的方向,并不能直接推动社会的进步。推动社会向前发展的动力是人们的真知即关于事物性质和规律的真相的知识,也就是真理知识或科学知识。是人们的自然科学知识直接推动着经济构件的进步,如农业经济向工业经济的发展就是瓦特发现水蒸汽的知识从而发明了蒸汽机推动的;是人们的社会科学知识直接推动着政治构件的进步,如政治构件的从特权、独裁、专制、权治朝着平等、自由、民主、法治的方向发展,就是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在英国思想家洛克等前人的理论基础上找到了以权力制约权力的社会科学知识推动的。
人们的科学知识是在一代代人对事物及其规律不断探索认识的基础上逐渐积累丰富增长起来的,这种逐渐积累丰富增长起来的过程就是社会逐渐发展进步的过程。
历史唯物主义回答了决定社会发展方向的要素和推动社会发展的动力吗?没有!马克思说的“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根本不能成立。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是什么决定的?难道不是人们的精神意识中需要和知识水平决定的吗?生产关系的产生和发展,依赖于人们对生产的需要和在生产过程中对人际关系合理性的不断认识而形成的知识。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是社会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怎么能反过来制约整个社会生活呢?这里犯了“概念不当并列”的逻辑错误。社会精神生活的基础是人们的需要和知识,作为依赖于人们精神生活的生产方式怎么能反过来决定整个社会精神生活的过程呢?这里犯了“倒置因果”的逻辑错误,是本末倒置。
 作为历史唯物主义的三个组成部分均不能成立。
 1、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不能成立
 历史唯物主义在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关系问题上颠倒了因果关系。
 意识是人的反应机能,是人生命的高级部分,是基于人的生理需要和心理需要发展而来的,是不能离开人体的。意识与存在的关系实质上是人的生命反应机能系统与外界事物的关系。社会意识是指包括以往历史过程中的人们意识的总和。人类意识所反应的对象有两个存在即自然存在和社会存在。自然存在是指不依赖并且是先于人类的存在,如山川、河流、海洋、太阳、地球、月亮、野生植物和动物、万有引力,磁力场等等都是自然存在。人类是自然存在中生物进化的产物。人类的反应机能意识是被自然界生物的趋利避害本性决定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规律始终制约着人类意识中的需要,因此自然存在是先于、决定并且始终是制约人类反应机能意识的存在。社会存在与自然存在不同,它是指人类社会特有的事物存在,如房屋、汽车、公路、工厂、学校、军队、法院、监狱、国家、民族、法律、制度、政治、经济、战争、劳动、生产力等等都是属于社会存在的范畴的。社会存在归根到底是人活动的形态和产物,如学习、劳动……是人活动的形态,如学校、工厂……是人活动的产物。人的活动是在意识支配下进行的,是意识的能动,因此不是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而是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
 意识与存在的关系即人与外界事物的关系。如同人类从自然存在这座大山中演化出来后,继续在爬自然存在这座大山;在这个过程中,一个个人,一代代人基于自己的需要,在前人知识基础上建立起来的阶梯台阶上,不断探索新的知识,通过吸取前人的知识和在自己探索的知识下不断挖新的阶梯台阶(这个阶梯就是社会存在),随着这个过程的不断发展,人类社会的历史也就不断的向前发展了。这个历史过程如果从社会物质生活的角度划分,可以划分为采集狩猎时代、农业畜牧业时代、工业时代、信息时代;如果从社会的政治生活的角度划分,可以划分为特权专制权治时代、半特权专制权治时代和平等民主法治时代。从这个过程的总体上看,显而易见,所有的阶梯台阶归根到底都是由人们的需要和知识即社会意识决定的(需要和知识属于意识的范畴)。从这个过程的某一个片段来看,如一个生活在农业畜牧业时代的人,受社会存在的制约,绝不可能有关于电话的意识,这是不是一种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呢?不是!首先,这个人所处的社会存在只能决定这个人的知识水平层次,并不能决定这个人意识的主体即基于自己的需要,通过学习认识获得知识并在知识的基础上对外界事物进行反应;其次,这个人所处的社会存在归根到底是先人和他人意识能动的产物;第三,正如白马是马,但不能等同马的道理一样,个人的意识是属于社会意识,但不能等同社会意识,因此这种情况是不能推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
 综上所述,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命题是不能成立的。
 2、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不能成立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都是社会存在中的事物,都是由社会意识中的需要和知识决定的,因此它们之间并不存在最终的决定关系;即使不从最终的决定因素而从客观表象的角度讲,生产力也不能决定生产关系。
 生产力是指是人们改造自然界的能力,生产力所起的作用是改善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由此可见,生产力水平只能决定社会的物质生活水平。生产关系是指人们在改造自然界过程中结成的组织关系和分配关系,人们在改造自然界过程中之所以结成的组织关系的目的是为了进行生产,由此可见,生产关系所起的作用是更好的进行生产。人们组建的生产关系是否符合自然律,是否能调动人们惊的积极性直接决定着生产效率的高低即生产力的高低,因此不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而是“生产关系决定生产力”。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具体关系是这样的:当我们的祖先认识到相互之间进行合作,更能够保障自己的安全和满足自己的生活需要时,于是就结成一定的关系即生产关系(A),这一关系就导出了生产力(A1);随着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认识不断的深入即知识的不断增长,于是就感到原有的生产关系(A)导致出的生产力(A1)不能满足自己的生活需要了,于是就重新组合了生产关系(B),生产关系(B)导致出了生产力(B1);随着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认识不断的深入即知识的不断增长,于是就感到原有的生产关系(C),生产关系(C)导致出了(C1)———-这就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不断发展的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可以清楚地看到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背后起决定作用是人的需要和知识,但从客观的顺序看,是生产关系(A)(B)(C)(D)在先,生产力(A1)(B1))(C1)(D1)在后,因而是生产关系决定生产力,不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不能成立,更不是规律。如中国大陆和台湾,南韩和北韩,前东德和前西德在相同的生产力下,产生出不同的生产关系就是明证。
 3、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不能成立
 要想弄清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关系,首先必须弄清其概念的内涵。
 所谓的上层建筑就是指:政治、法律、艺术、哲学等观点及由这些观产生出来的政治、法律等制度。
 所谓的经济基础就是指:生产关系的总和,主要包括生活资料所有制、生产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分配关系三个方面。
 这种经济基础能决定上层建筑吗?不能,明显的颠倒因果关系!
 不言而喻,一个国家的政治法律制度(上层建筑)包含并决定了生产资料所有制、生产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分配关系即生产关系的总和即经济基础。例如一个国家的宪法(上层建筑)决定着社会生产关系的总和(经济基础)是显而易见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是明显的颠倒因果关系。
 从概念上讲,政治法律制度(上层建筑)包含了生产资料所有制、生产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分配关系(经济基础)是母概念。生产资料所有制、生产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分配关系(经济基础)是子概念。子概念决定母概念,这不是荒唐的吗?从逻辑上讲,这里犯了混淆概念的错误。
 事实上,所谓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指客观的部分即政治上层建筑如政府、法院、法律制度等等)都是社会存在,都是由社会意识中的需要和知识决定的。
二、其劳动价值理论和剩余价值理论不能成立
 1883年3月17日,恩格斯在马克思墓前的演讲中总结马克思一生的贡献时说道:“马克思还发现了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它所产生的资产阶级社会的特殊的运动规律。由于剩余价值的发现,而先前无论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或社会主义批评家所做的一切都只是在黑暗中摸索。”可见,剩余价值理论在马克思的学说中占有很重要的位置。剩余价值理论是建立在劳动价值理论基础上的,因此要谈剩余价值,就必须首先谈谈劳动价值。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认为:只有劳动才创造价值,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商品价值的量是由生产该商品的劳动量即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生产商品的劳动量是衡量商品价值量大小的唯一尺度,商品的交换是基于生产商品的劳动量进行的。
 马克思对“价值”这个概念的定义明显是错误的。这个错误导致了他的劳动价值理论和剩余价值理论不能成立。
 什么是价值?从广义的角度讲,价值就是人的需要,凡是人们需要的东西就是价值,价值的由人的需要导致产生出来的。从狭义的角度讲即从商品价值的角度讲,价值是衡量人们需求程度的标尺,是衡量人们对商品需求(市场需求)满足程度的标尺,是由市场的供求程度决定的,如一种商品,在市场上供不应求其价值就高,供大于求其价值就低,没有需求就没有价值。可见,商品价值的量是由人们需求(市场需求)的量决定的,与劳动的量无关。
 价值就是人的需要。需要才是价值的唯一源泉。劳动的本身由于不是人需要,因此劳动的本身并不是价值。劳动不过是人们实现需要(价值)的一个手段。手段不能等同需要这个目的,因此劳动的本身并不是价值,只能实现价值。劳动离开了人们的需求,就毫无价值,例如一个人从村东头拉一车砖到村西头,再将这车砖从村西头拉到村东头,如此反复的劳动就没有丝毫的价值;再如一个人生产了一堆废品,他的劳动就没有丝毫的价值。劳动的本身并没有价值。劳动之所以有价值,是因为产品有价值,是产品的价值附带赋予了劳动具有价值。资本家的经营决策决定着产品是否适应市场的需求,如果所决策的产品供不应求其价值就高,反之就低甚至一文不值。这就是说资本家的经营决策决定着产品是否有价值及价值的高低,这也就间接决定了工人的劳动是否有价值及价值的高低,因此工人的劳动价值是由企业家(资本家)决策出来的。
 弄清了劳动本身没有价值这点后,剩余价值之说就自然无法成立了。
 什么是剩余价值呢?打个譬如说吧,除去原材料消耗机器磨损等成本的费用外,一个工人一天创造出价值十元钱的财富,资本家只给工人五元钱作为工资,剩下的五元自己拿去了,被资本家拿去的那五元就是马克思所说的剩余价值(利润))。
 马克思认为:剩余价值是资本家利用自己所拥有的生产资料剥削工人的产物,是造成社会贫富不均的根源,由于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是建立在资本家追求利润的基础上的,因此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愈发达,社会财富积累的愈多,工人阶级的队伍就愈庞大,生活的处境就愈悲惨;随着资本主义的生产发展,当到了一定的阶段时,就会形成一种一方面社会的财富非常的丰富并有着高度的积累,另一方面广大劳动者的生活却落入贫困到无法生活的地步,这时的生产就成了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桎梏,就必然会导致广大无产阶级起来推翻资本主义社会,掀起共产主义社会的革命。
 然而,剩余价值并不是象马克思主义创始人认为的那样,是剥削的产物和贫困的根源。首先资本家筹集并经营资本,组织生产,对产品的走向进行决策,承担风险,比起工人的直接劳动来说,显然是一种更为高级的劳动,所以他们获得利润高报酬是合理的,是符合机会平等的按劳取酬原则的。其次,资本家获取剩余价值是符合社会发展规律,起到扩大再生产的积累资金作用,起到了提高包括工人阶级在内的所有社会成员生活水平的作用,是人类社会走向物质文明的必须。举个例子来说吧,十九世纪时期,一个工人凭强壮的体力和长时间的劳动,除去原材料消耗和机器的磨损等成本外,一天创造出价值十元钱的财富,自己只能拿到五元钱作为工资,另外的五元作为剩余价值被资本家拿去了,但被资本家拿去的部份并不会被资本家全部用于生活消费,用于资本家生活消费的部份只是极少的部份,绝大的部份是被资本家用来扩大再生产和开发科学技术的,扩大再生产和开发科学技术的结果是使更多的人就业和劳动效率得到了大大的提高,随着这种状况的发展,今天的工人无需强壮的体力和长时间的劳动,一天可以轻而易举地创造价值一百元的财富并且能拿到五十元的工资,那么请问:过去一个工人凭强壮的体力和长时间的劳动一天只能拿到五元的工资,而今天一个工人无需强壮的体力和长时间的劳动一天就能拿到五十元钱的工资,这多出来的四十五元是怎么来的,难道不是剩余价值的功劳吗?
 有人会质问:“那些不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劳动,仅仅依靠股本拿利息而生活的资本家难道不是进行剥削吗”?不是!资本在生产领域中是能够产生价值和增值作用的。例如一个工人没有资本,无法购买机器设备,凭手工一天只能生产一双皮鞋,但如果有资本介入能够购买机器设备,那么他一天就能生产两双皮鞋,这多来的一双皮鞋的价值就是资本增值出来的。我们据此可以得出人们腾出资金投资于生产获得利润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的,股民获取股息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的。这是经济发展规律的必须。假如投入生产的资金对自己没有利益(利润),加之资金投入生产还具有风险,那么人们出于利己的本性就不会将资金投入生产,而是用于生活消费,这样的话经济的发展就无从谈起,人类社会的进步也就无从谈起了。
 马克思主义在劳动价值和剩余价值上,显然是站在一种片面、极端的偏见立场看问题的。他看不到资本家的经营管理是一种更为高级的劳动,看不到资本也能产生价值,看不到价值的源泉是人的需要,从而使他的所谓劳动价值理论和剩余价值理论成了一种偏见,在现实的经济学中毫无用处。
三、阶级斗争理论是在以偏概全的基础上捏造出来的
 马克思说:“无论是发现现代社会中有阶级存在或发现各阶级间的斗争,都不是我的功劳。在我以前很久,资产阶级的历史学家就已叙述过阶级斗争的历史发展,资产阶级的经济学家也已对各个阶级作过经济上的分析。我的新贡献就是证明了下列几点:(1)阶级的存在仅仅同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2)阶级斗争必然要导致无产阶级专政;(3)这个专政不过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和进入无阶级社会的过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332-333页)马克思在《一八四八年至一八五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一书中,更具体地说,这种专政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差别,达到消灭这些差别所由产生的一切生产关系,达到消灭和这些生产关系相适应的一切社会关系,达到改变由这些社会关系产生出来的一切观念的必然的过渡阶段。
 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阶级斗争的理论在马克思的学说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可以说是马克思学说中的脊梁骨。然而,这个理论在以偏概全的基础上捏造出来的,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斗争在现实中根本就不存在。下面,让我们对马克思的阶级斗争理论做一个剖析。
 1、什么是阶级以及阶级是如何产生的
 马克思认为:“阶级的存在是由分工引起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242),人类社会的阶级不是一开始就有的,“阶级的存在仅仅同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332页);在原始社会的初期,由于生产力水平十分的低下,人们劳动的产品十分的有限,只能够维持人们生存的需要,如果不实行平均分配,就会有一部份人被饿死,这不利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人类就不可能繁衍生存下来到今天;当时人们主要使用石器工具,只能依靠集体的力量,共同的劳动才能生存下去;共同的劳动决定了生资料归全体社会成员共同所有,决定了劳动的产品也归全体社会成员所共有,这就决定了当时的社会形态是生产资料归公共所有,劳动产品平均分配,没有私有制,没有剥削和阶级的原始共产主义社会;到了原始社会后期,随着剩余产品,社会分工和私有制的出现,社会生产力有所发展,人类才分裂为利益根本对立的不同社会集团;其中,富人成为占有社会生产资料的奴隶主,穷人即贫困者和战俘沦为奴隶;从此,人类便进入了阶级社会。
 马克思认为“阶级的存在是由分工引起的”。马克思的这个观点没有错。阶级是指社会分工给人们带来的社会地位不同,角色不同,所起的作用不同和所做出的贡献不同以及分配上的不同。阶级可以从政治领域划分,如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也可以从经济领域划分,如富人阶级,穷人阶级,有产阶级,无产阶级等。其实只要社会存在分工和分配,就必然会造成阶级的存在:实行按劳分配会产生贫富不等的阶级,实行平等分配则会产生不劳而获或少劳多获的剥削阶级。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认为“阶级的存在仅仅同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马克思的这个说法就违背事实的真相,站不住脚了。阶级的存在是由分工产生的,与生产力的水平和生产发展无关。只要有社会的组织存在,就必然有分工的存在,因为社会组织的作用在于活动有序化,而这必须通过分工来进行。只要分工存在,就必然导致阶级的存在。过群居(社会)生活的动物社会就存在着阶级现象,如黑猩猩的群体内就存在着严格的等级(阶级)现象。一九六零年,一个叫珍妮•古道尔的英国姑娘独自一人在坦桑尼亚的贡坝河国家公园对黑猩猩进行了长期的考察,经过十多年的艰苦努力,终于揭开了野生黑猩猩社会的内幕。继珍妮•古道尔之后,又有许多人到原始森林对灵长类动物的社会进行了考察,取得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这些资料表明,在那些群体结构比较紧凑的灵长类动物社会里,普遍存在着严格的等级差别系统。这个系统由一个雄性的头头率领,其它的雄性则依据身体的强弱和战斗力的强弱分成不同的等级。在这个系统中,不论雌性的身体和战斗力如何,其社会地位都是低于雄性的。当然,在雌性中间,也是存在着等级差别的。人类社会的阶级无疑是从动物社会的等级差别中发展而来的,所以原始社会初期不可能是个没有阶级的社会。另外,动物社会的等级差别是建立在持强凌弱的基础上的。持强凌弱就是一种压迫剥削。所以那种把原始社会说成是一个没有阶级压迫和剥削现象的社会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当然,原始社会的阶级及剥削现象相对现代的压迫剥削来说是一种低级的,原始的。人类是从灵长类动物中进化来的,可以肯定的说,人类社会的阶级就是从动物社会的等级中发展而来的。那种把阶级和剥削的存在说成是“一定的生产力水平和生产方式的产物”的说法是不能成立的。
 2、阶级能被消灭吗?
 马克思认为人类社会最终会消灭社会分工从而消灭阶级,“……在共产主义社会里,任何人都没有特殊的活动范围,而是都可以在任何部门内发展,社会调节着整个生产,因而使我有可能随自己的兴趣今天干这事,明天干那事,上午打猎,下午捕鱼,傍晚从事畜牧,晚饭后从事批判,这样就不会使我老是一个猎人、渔夫、牧人或批判者。社会活动的这种固定化,我们本身的产物聚合为一种统治我们、不受我们控制、使我们的愿望不能实现并使我们的打算落空的物质力量,这是迄今为止历史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受分工制约的不同个人的共同活动产生了一种社会力量,即扩大了的生产力。因为共同活动本身不是自愿地而是自然形成的,所以这种社会力量在这些个人看来就不是他们自身的联合力量,而是某种异己的、在他们之外的强制力量。关于这种力量的起源和发展趋向,他们一点也不了解;因而他们不再能驾驭这种力量,相反地,这种力量现在却经历着一系列独特的、不仅不依赖于人们的意志和行为反而支配着人们的意志和行为的发展阶段。”(《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85-86页)
马克思并且为消灭分工(阶级)开了处方:“阶级的存在是由分工引起的,现在这种分工将完全消失,因为要把工业和农业生产提高到上面说过的水平,单靠机械和化学的辅助手段是不够的,还必须相应地发展使用这些手段的人的能力。当上个世纪的农民和工场手工业工人被卷入大工业的时候,他们改变了自己的整个生活方式而成为完全不同的人,同样,由整个社会共同经营生产和由此而引起的生产的新发展,也需要完全不同的人,并将创造出这种人来,共同经营生产不能由现在这种人来进行,因为他们每一个人都只隶属于某一个生产部门,受它束缚,听它剥削,在这里,每一个人都只能发展自己才能的一方面而偏废了其他各方面,只熟悉整个生产的某一个部门或者某一个部门的一部分。就是现在的工业也越来越不能使用这样的人了。由整个社会共同地和有计划地来经营的工业,更加需要才能得到全面发展、能够通晓整个生产系统的人。因此,现在已被机器破坏了的分工,即把一个人变成农民、把另一个人变成鞋匠、把第三个人变成工厂工人、把第四个人变成交易所投机者,将完全消失。教育将使年轻人能够很快熟悉整个生产系统,将使他们能够根据社会需要或者他们自己的爱好,轮流从一个生产部门转到另一个生产部门。因此,教育将使他们摆脱现在这种分工给每个人造成的片面性。这样一来,根据共产主义原则组织起来的社会,将使自己的成员能够全面发挥他们的得到全面发展的才能。于是各个不同的阶级也必然消灭。因此,根据共产主义原则组织起来的社会一方面不容许阶级继续存在,另一方面这个社会的建立本身为消灭阶级差别提供了手段。”(《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242-243页)
 阶级能被消灭吗?不能!阶级是分工的必然产物。阶级的存在是由分工引起的,是指分工给人们带来的在社会组织中扮演的角色不同和起的作用不同。人们的社会活动离不开有序化即离不开分工,分工的作用是使人们的社会活动有序化,是组织的纽带,是社会的形式。社会如果离开了分工,如果人们都随心所欲、各行其是,社会的组织体将会瓦解不复存在。这也就是说阶级与分工、社会同在,是一件事物的不同方面,是不可以被消灭的——除非消灭社会!
 马克思不懂得自然法则决定了一个人所接受的知识是有限的,一个人永远不可能熟悉整个生产系统;不懂得自然法则决定了社会生产力的提高除了来自广泛的采用科学技术外,就是专业化即细致的分工。马克思主义始人设想的“教育将使年轻人能够很快熟悉整个生产系统”不过是个永远无法实现的天方夜谈;所预言的未来共产主义社会一方面要高度的生产力,另一方面又要消灭社会分工,这显然不懂得自然法则对人类活动的制约,违背了“自然法则决定并制约人类社会发展”的这一事实。
 3、私有制是产生社会不平等的根源吗?
 马克思认为私有制是不平等的根源,因此“共产党人可以用一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起来:消灭私有制。”马克思的这种观点是完全错误的。私有制是产生社会不平等的根源吗?不是!社会的不平等是由自然法则决定的。
 自然规律决定了人类社会的平等有两种:一种是机会平等,机会平等是指社会赋予人们在谋求私利和幸福方面平等的权利和机会;另一种是分配平等,分配平等是指社会在分配生活财富方面实行人人平等。自然律决定了这两种平等的关系是成反比的:实行机会平等就意味着在分配方面不平等,实行分配平等就意味着在机会方面不平等,因此平等是相对的,不平等是绝对的。
 私有制并不是一种不平等的形式,恰恰相反,它是一种真正的平等。前面说了,平等有两种即一种是机会平等,另一种是分配平等。两种平等各有利弊。机会平等认为人们在追求私利方面应该有平等的权利,社会成员的享受应视其对社会贡献的大小、多少来决定,实行机会平等,能调动人们工作劳动的积极性,于社会的物质生活的发展有利,不利的方面是会造成贫富分化,于社会的人道主义和稳定不利。分配平等则认为不论人们对社会贡献的大小、多少如何,在分配方面一律实行平等,实行分配平等会助长不劳而获的懒惰思想,于社会物质生活的发展不利,但在利于社会的人道主义和稳定。这两种平等的相互关系是反比的关系:如果实行分配平等,必然会出现对社会贡献小、少的人侵占对社会贡献大、多的人的劳动成果的不平等并由这种不平等形成的阶级;如果实行机会平等,则必然会导致在分配方面的不平等并由这种不平等形成的阶级。这两种平等相互之间的关系由于是反比的关系,因此从经济发展的总体上讲,人们只能择其之一,不能同时兼得。实行机会平等能够激励人们对社会贡献的积极性,于社会物质生活的进步发展有利,而实行分配平等则只能助长人们的少劳多获或不劳而获的懒惰性,于社会的物质生活进步发展不利,因此人们只有在总体上择取机会平等才有利于社会的发展,才是正确的。
 私有制是一种机会平等的具体形式。那种把资产阶级说成是依靠生产资料进行剥削,不劳而获的说法是武断片面的,因为资本家经营资本,组织生产,承担风险,对产品的走向进行决策,比起工人的直接劳动来说,显然是一种更为高级的劳动,所以他们获得的高报酬是合理的,是符合机会平等的按劳取酬原则的。
 公有制是分配平等的具体形式,是一种杀富济贫,杀为社会贡献多者而济为社会贡献少者或不劳者的懒人剥削者的平等观。实行公有制,就是剥夺人们通过自己的努力而获得生产资料即财富并禁止人们办企业为社会作贡献,这只能助长懒惰之风,阻碍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自1949至1978年期间实行的公有制,实际上就是铁饭碗、大锅饭,干多干少一个样。结果怎么样?二十年的实践证明了这种分配平等的结果是生产效率低下,于生产力的发展不利,后来不得不走回头路搞什么经济改革恢复私有制。
 公有制另外一个弊端就是生产资料使用效能不如私有制。公有制下,由于掌管生产资料人掌管的生产资料不是自己的,因此他们就不会尽心尽责。这里举个例子可说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北京、天津、山东、广东、湖南同时上了五个乙烯工程,每个工程投资80亿元,国家共投资400亿元,工程建成后一投产就出现亏损破产,400亿元的资金就打了水漂交了学费。什么原因?原因是当时乙烯工程最低的规模效益标准是年产30万吨,而这五个工程都是年产15万吨。假如这400亿资金是私人的,很难想象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实行私有制的机会平等会造成贫富两极分化,对社会产生不人道的现象和不安定的因素,但这可以通过社会税收来进行第二次分配调节解决。政府可以通过税收,对那些收入较高的人征收所得税,对贫困的人进行补助救济,使贫困人的基本生活有保障并随着经济的发展而逐渐提高,从而消除由机会平等带来的负面因素。
 马克思显然不懂得:阶级的存在和不平等是自然规律在社会中的体现,是人们的意志无法改变的。
 4、资产阶级究竟是什么阶级?
 马克思主义认为资产阶级是依靠资本进行剥削的不劳而获的寄生虫阶级。这是一种极端的偏见。
 让事实来说话,看看资产阶级的代表人物。先说台湾的首富王永庆,他父亲王长庚以种茶为生,生活颇为艰辛,15岁小学毕业那年,王永庆便到茶园当杂工,后又到一家小米店做学徒,第二年他用父亲借来的200元钱做本金自己开了一家小米店,以后靠自己的奋发努力慢慢发起来了。再说香港的首富李嘉诚,其家境贫困,16岁就到茶馆里当烫茶的跑堂,每天要工作十多个小时,后来到一家塑胶厂当推销员,依靠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努力最后慢慢发起来了。看看社会上的那些大小企业主,有那个不是想方设法,起早贪黑幸辛辛苦苦的操劳呢?他们的原始资本是靠自己辛辛苦苦的劳动积累起来的。那种把资本家说成是不劳而获的阶级的说法根本是不符合事实,不能成立的。
 资本家不仅是劳动阶级中的一员,而且是劳动的组织者,是劳动者的领路人,是劳动者中的精英。从社会物质生活的角度讲,资本家阶级的贡献远远超过工人。资本家与工人的关系是互利互惠双赢的关系。阶级斗争理论则认为资本家阶级是剥削阶级,是工人阶级养活了资本家阶级,事实真是这样吗?如果非要说谁养活了谁的话,那么认真考究起来,不是工人养活了资本家,而是资本家养活了工人。这是因为工人的劳动价值是由资本家决策出来的。价值是衡量人们需要满足程度的标尺,是由市场的供求决定的。离开了社会中人的需要(市场需求),任何的劳动都是没有价值的。工人劳动的本身并没有价值,工人的劳动之所以有价值是因为产品有价值,是产品的价值赋予的。资本家的经营决策决定着产品是否适应市场的需求,从而决定着产品是否有价值及价值的高低,这也就间接决定了工人的劳动是否有价值及价值的高低。可见,一个工人是否能就业,是否能拿到工资或较高的工资,是由资本家经营决策的产品是否适应市场需求决定的。
 说到资本家与工人之间谁对社会的贡献大,这里以一个真实的事例来说明。山东省济南玫德铸造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孔祥存,他1992年末接手承包了一个总资产仅2000万元,潜亏500万元,生产工艺落后,濒临倒闭的县办小企业;这些年来,历经了有限的流动资金被骗扣而难以进行生产的困境,商标被美国人抢注而面临丢失国际市场的困境,美国、加拿大、欧盟、土耳其等国先后的反倾销和美国201钢铁保护性条款关税制裁的困境,产品无法提价而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幅度使利润空间等于零的困境;这些困境中的任何一个都足以使企业一蹶不振甚至夸掉破产倒闭,但在他废寝忘食,苦思冥想,千方百计,机智果断的决策下,都化险为夷,使企业成为年产近十万吨,拥有驰名商标,产品畅销五十多个国家和地区,世界上数一数二的现代化玛钢管件生产大企业;2004年度,这个企业为国家上交了近亿元的税金,其4500名员工人均年收入1.8万元,如果加上股份分红员工人均收入达5万元(百分之八十的员工根据其业绩均可分配到动态股),当然,他也在企业的股份分红中获得了数百万元的收入,是个名符其实的资本家;2003年,孔祥存个人在捐资助学中一次就捐了400万元。试想,如果没有孔祥存这个资本家的辛勤操劳,这个企业就不可能有现在的规模,国家就不可能有近亿元的税金收入,4500名员工不仅不可能有如此高的收入,而且有下岗的可能。这种对国家和社会的巨大贡献是一个工人能做的到的吗?
 5、阶级斗争不是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的动力
 马克思说:“我们都非常重视阶级斗争,认为它是历史的直接动力,特别是重视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间的阶级斗争,认为它是现代社会变革的巨大的杠杆。”(《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十九卷第189页)
 阶级斗争真是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的动力吗?不是!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的原始动力是社会大众的需要,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的直接动力是人们的知识,是人们的社会科学知识推动着人们的政治生活(包括生产关系)的进步,是人们的自然科学知识直接推动着人们的物质生活(包括生产力)的进步。
 阶级斗争理论把阶级斗争看成是推动社会进步的的主要动力是完全错误的。阶级斗争并不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动力。我国历史上农民阶级举行推翻统治阶级的斗争数以百计,成功的也不少,可社会始终在封建社会的原地踏步并没有进步就是明证。
 6、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是什么关系?
 马克思认为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的利益对立是不可调和的,一个国家的经济越是发达,财富积累的越是多,这种利益的对立就越是尖锐。这种观点是根本不能成立的,现在世界上发达的国家并没有出现严重的阶级斗争就是有力的反驳和明证。
 资本家与工人的关系是一种契约下的雇佣关系,是互利互惠双赢的关系,是一个相互依赖,分工协作,同舟共济的生存关系。在这种关系中,没有工人的劳动,资本家的资本就无法转化成产品拿到市场上去赚钱;同理,没有资本家的生产资料和对生产的组织及管理,工人也就无法实现其劳动,没有劳动的付出,哪来的劳动价值?一个企业如同远洋中的一艘货轮,资本家是船长,工人是水手,大家齐心协力,船到岸卸了货,大家都有好处,如果途中出事,无法到达目的地,大家都倒霉。
 在法治社会的市场经济中,雇佣关系不是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而是通过契约合同法各取所需的关系。在法治社会的市场经济中,资本家和工人的关系是建立在相互自愿基础上的,是各尽所能,各取所需的。资本家经营的是资本企业,获取的是经营资本(企业)的价值,工人经营的是劳动力,获取的是劳动力价值。资本家的经营价值和工人的劳动力价值一样,都是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资本家经营资本企业的价值是由市场供求决定的,当生产成本低,市场供不应求,其价值就高,反之就低甚至赔钱。工人经营的是劳动力,其收获的劳动力价值的高低不是资本家说了就能算的,而主要是由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决定的,当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时,其劳动力价值就低,反之,当劳动市场供不应求时,其价值就高。可见,这里是不存在剥削与被剥削问题的。如果资本家想剥削工人,付给工人的工资低于劳动力市场的价值,那么工人就可以离开他另攀高枝,炒老板的鱿鱼!
 资本家经营资本,管理企业,承担风险,获得利润(剩余价值)是市场经济的规律之一,不能被视为剥削。这里举个事例来说明:一个资本家办了个公司,与当地农民签订了以0.1元一斤的价格每年收购10万元大白菜的合同,当年大白菜在市场上供不应求,这个资本家以0.25元一斤的价格卖了出去,除去付给工人工资等成本后净赚了10万元,如果把净赚的10万元视为是对农民的剥削的话,那么第二年,市场的大白菜是供大于求,0.05元一斤都卖不出,结果这个资本家净赔了10万元,这时是不是可以说农民剥削了资本家,资本家阶级是被剥削阶级呢?
 说到剥削,这里必须弄清楚什么是剥削。笔者认为以非法手段获得他人的劳动果实和社会财富的行为就是剥削。如贪污、受贿、偷盗、抢劫,诈骗、以权谋私、盗用商标、制假售假等等都是剥削行为。这类剥削现象存在于社会的各个阶层和阶级,可唯独把资产阶级说成是剥削阶级,这实在是有欠公平的说法。
 人们在社会组织活动中普遍存在着利益的对立,这些利益的对立如果都用你死我活的斗争来解决,那么社会将会瓦解,不复存在。这些利益对立并不是不可调和的非要用你死我活的斗争来解决的,这是因为人们知道权衡利弊,择利大弊小的取之,只要在这种利益对立的过程中,对立的双方或一方做出些让步,就会使社会组织活动进行下去,从而能够在社会的组织活动中获得更大的利益,这就是为什么社会组织能够出现、存在和发展的原因。工人与资本家之间的利益对立同其它领域的利益对立一样,是可以通过协商,建立道德准则,特别是制定法律等方式来解决的。
 如同一个人看到几对夫妻离了婚就推断天下所有的夫妻都必然会离婚是一种愚蠢的偏见一样,马克思主义者的阶级斗争理论就是建立在这种愚蠢偏见的基础上的。
 7、马克思主义的“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斗争”在现实中根本不存在
 阶级有两种涵义:一种是指利益阶层,一种是指利益集团。现实中,作为利益阶层的阶级是客观的存在,作为利益集团的阶级是虚构不存在的。
 阶级是由分工引起的。人们进行分工的目的是使自己获得利益–这是分工系统中各阶级利益的共同点。这就是说,在分工系统中,各阶级有着共同的利益出发点是占主体的。例如,老板与工人之间协作好,效率就高,效益就好,这样不仅资本家老板赚的多,工人的工资福利待遇也会高,如果老板与工人之间闹对立斗争,弄的效益不好,那么大家的日子就都不好过。可见,各阶层、阶级之间的关系不是敌对的。当然,围绕着利润的分配,各阶层阶级之间还是存在利益的对立冲突有时甚至还会引发斗争的,但这种对立冲突和斗争如同“家庭内部纠纷”一样,完全可以通过协商妥协解决,并不等于你死我活的敌对斗争关系。
 我说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不存在,是因为马克思主义的阶级不是指阶层,而是指利益集团。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虽然没有对“阶级”这个概念作出过明确的定义,但从他们在论述阶级相互关系的过程中,特别是列宁对“阶级”这个概念的定义中,可以明确得出他们对“阶级”的定义是“利益集团”。列宁为阶级下的定义是“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大的集团,这些集团在历史上一定的社会生产体系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同生产资料的关系(这种关系大部分是在法律上明文规定了的)不同,在社会劳动组织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因而取得归自己支配的那份社会财富的方式和多寡也不同。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集团,由于它们在一定社会经济结构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其中一个集团能够占有另一个集团的劳动。”(《列宁全集》,中文2版,第37卷,13页,人民出版社,1986版)中国马克思主义者的阶级概念实质上是建立在列宁的“利益集团”基础上的。这种以“利益集团”为基础的阶级和阶级斗争是不存在的。
 首先,资产阶级不是占有无产阶级劳动的阶级。马克思主义认为资产阶级是依靠资本进行剥削不劳而获的寄生虫阶级是一种极端的偏见。对此,上面已经作了阐述,这里就不赘述了。
 其次:阶级不是“利益集团”。集团,是为了一定的目的组织起来共同行动的团体;利益集团,是为了一定的利益目的组织起来共同行动的团体。显然,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不是为了一定利益目的组织起来共同行动的团体,其内部没有组织关系,所以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不是集团,不是利益集团,更不是两个利益根本对立的集团。由于马克思主义的以“利益集团”为定义的阶级不成立,不存在,因此其所谓的“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斗争”在现实中是不存在的。
 或许有人会质疑:无产阶级是有组织的,如工会就是无产阶级内部的组织,因此无产阶级不是集团的说法不能成立。提出这种质疑的人如果不是别有用心为谬误进行辩护的话,就是缺乏基本的逻辑思维。工会虽然是个利益集团,但工会与无产阶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工会不是阶级本身的组织,是本身之外的组织。如同“妇联”是妇女的利益组织,但并不能推出妇女是一个利益集团的道理一样,不能因为工人组织起了工会就推出工人阶级是一个利益集团。
 现实中,围绕着利润的分配,资本家与工人的确存在着利益上的对立、冲突甚至斗争,但我们不能把它视为利益对立集团意义上的阶级斗争,而应当把它看成有产阶层与无产阶层利益上的斗争。资本家与工人、雇员的关系大都是和谐的,不和谐的只是某一时期某一局部的个别现象,这些现象并不能代表整个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关系。这就是说,现实中只存在某个企业或行业中的资本家与工人、雇员的斗争,并不存在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集团”意义上的斗争。由此可见,马克思主义者们的阶级斗争理论是建立在缺乏事实基础上的,在现实中是不存在的,是凭空捏造出来的,是经不起逻辑的推敲的。
 如果非要说以“集团”为基础的阶级斗争存在的话,那么自人类社会有史以来到法治社会建立起来之前,这种斗争确实是存在的,这种斗争就是统治集团阶级与平民百姓阶级的斗争,因为统治集团阶级是个组织体,是个利益集团。这种阶级斗争的出现是由于人们社会科学知识低下的产物。这种阶级斗争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阶级斗争问题,不能从根本上消除阶级斗争。如在这种阶级斗争中,即使统治阶级被推翻了,由于社会分工的需要,人们还是要组建出一个统治集团阶级,如此,阶级斗争还会继续下去。只有在人们找到并掌握了以分权制衡的社会科学知识,建立起以权力制衡权力的体制,建立起了法制社会后,方告这种阶级斗争的结束。法治社会用分权制衡的法律链子把国家权力机关的领导人即统治阶级锁起来,使他们失去了按自己的意志随心所欲的使用特权为自己谋取利益的权力,使他们成了民众的仆人,因此也就不存在这种阶级斗争了。可见,要消灭统治集团阶级对平民阶级的压迫、奴役和剥削,不能靠什么阶级斗争和实行什么阶级专政,只能靠民主法治。
 应当看到,阶级内涵的“阶层”与“集团”的区分,意义重大。作为利益阶层的阶级斗争,可以用人的利己本性,人们的普世价值观来看待并解决,而作为利益集团的阶级斗争就不能用人们的普世价值观来看待了。马克思主义者们极力否认和反对普世价值,认为阶级是利益集团,每个阶级都有其固有的价值观,只能用阶级价值观来分析和看待阶级之间的关系和人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如马克思主义者们就把剥削、压迫、奴役等损人利己的观念归结为资产阶级的价值观。这完全是一种违背事实的偏执说法。事实上,那些损人利己的观念并不是资产阶级的特有的价值观,而是人们在受到道德教育和自我修养方面的不足而产生的一种利己观念,它存在于任何的阶层、阶级之中。
 由于阶级不是一个利益集团,由于阶级没有独特的价值观,因此马克思主义所说的阶级和阶级斗争是不存在的,马克思主义者们所说的“阶级敌人”不过是为了排除异己炮制出来的棍子,所谓的“无产阶级专政”不过是拒绝民主法治,掩盖自己专制特权利益的幌子。
 8、无产阶级专政的实质
 由于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都不是个组织体,不是个利益集团;由于无产阶级与资本家阶级的斗争在现实中是不存在的,因此马克思的无产阶级专政在理论上只能无稽之谈,在现实中是根本无法操作的。
 无产阶级专政的涵义是对属于资产阶级范畴的人在经济上和政治上的合法权益予以剥夺和予以镇压。然而,人的阶级地位在实际中根本无法操作划分,因为人的好坏,人的思想并不是由其阶级地位决定的。如果人的思想是由其阶级地位决定的,那么就无法解释出自贵族、地主、资本家的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邓小平等人是如何成为所谓的无产阶级革命导师、领袖了。可见阶级的划定在客观现实中是没有标准的,阶级的划分是由权势者们的主观意志决定的。这样,无产阶级专政就成了权势者们主观上排除异已的理论棍子,他们看谁不顺眼,就可以把阶级敌人的帽子扣在他头上然后予以镇压除之–这就导致出了现代的独裁权治的专制政治体制。
 二十世纪,一些以马克思学说为理论基础的政治活动家和政党在夺取了政权后,都祭起了无产阶级专政的大旗,通过这面大旗把自己封为真理的唯一拥有者,自封为广大人民利益代表者,把凡是与己观念相左的人都打成阶级敌人反革命分子或阶级异己分子予以镇压,是二十世纪造成的人为灾难的最大根源,如中国的反右运动中被专政的对象据不完全统计有就达六十万人,大跃进造成三千余万人被饿死,文革十年遭到政治迫害和被殊连的人达一个亿;前苏联斯大林时期据不完全统计,有三百七十八万人受到政治迫害,其中近八十万人被枪决;前红色高棉屠杀了全国总人口八百万中的一百余万……
 无产阶级专政的体制实质上是党主官僚极权的体制。在无产阶级专政的体制下:共产党的领袖们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利益制定法律,如毛泽东看到设国家主席有损自己的权威,就一句话将宪法中设国家主席的条款删除了,邓小平被“四大自由”搞怕了并看到了波兰团结工会的厉害,就一句话取消了宪法中有关“四大自由”即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和工人罢工权利的条款,江泽民更是在不准人大代表提反对意见的情况下将自己的“三个代表”强行塞入宪法;他们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利益违反自己制定的法律,如在现实中将宪法中赋予公民的选举权、言论自由等政治权利予以剥夺;他们利用手中的特权压榨国民的血汗谋取私利,如毛泽东在上世纪六十年代初大批老百姓被饿死的情况下为自己造行宫,设立专门特殊工厂为自己制造特供烟;他们利用特权可以将法律置之度外,根据自己的好恶可以把一个人捧起来,也可以把一个人打入地狱,如文革中的李庆霖当上人大代表就是毛泽东的一句话……
 普世价值观取代阶级价值观是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必定趋向。在人类历史的进程中,无产阶级专政所扮演的角色是反对普世价值的平等自由民主法治,是现代党主官僚权贵独裁者们掩饰自己利用特权对民众平等自由权利的剥夺和对民众奴役压迫剥削的幌子,是与人类社会文明背道而驰的,是逆历史潮流而动的。
 第四、共产主义社会无法实现
 马克思主义学说就是共产主义学说。然而,共产主义社会能实现吗?要回答这个问题其实很简单,那就是首先看看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提出共产主义学说的立论根据是什么,这些根据是不是符合事实,站不站的住脚,能不能成立,其次是看看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描绘的共产主义社会符不符合规律,经不经得起逻辑的推敲。下面,就让我们看看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论述吧。
 我们已经看到,至今的一切社会都是建立在压迫阶级和被压迫阶级的对立之上的。但是,为了有可能压迫一个阶级,就必须保证这个阶级至少有能够勉强维持它的奴隶般的生存的条件。农奴曾经在农奴制度下挣扎到公社成员的地位,小资产者曾经在封建专制制度的束缚下挣扎到资产者的地位。现代的工人却相反,他们并不是随着工业的进步而上升,而是越来越降到本阶级的生存条件以下。工人变成赤贫者,贫困比人口和财富增长得还要快。由此可以明显地看出,资产阶级再不能做社会的统治阶级了,再不能把自己阶级的生存条件当作支配一切的规律强加于社会了。资产阶级不能统治下去了,因为它甚至不能保证自己的奴隶维持奴隶的生活,因为它不得不让自己的奴隶落到不能养活它反而要它来养活的地步。社会再不能在它统治下生存下去了,就是说,它的生存不再同社会相容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972年版第一卷第284页)
 第十二个问题:工业革命进一步产生了什么结果? 
 答:大工业创造了像蒸汽机和其他机器那样的手段,使工业生产在短时间内用不多的费用便能无限地增加起来。由于生产变得这样容易,这种大工业必然产生的自由竞争很快就达到十分剧烈的程度。大批资本家投身于工业,生产很快就超过了消费。结果,生产出来的商品卖不出去,所谓商业危机就到来了。工厂只好关门,厂主破产,工人挨饿。到处出现了极度贫困的现象。过了一段时间,过剩的产品卖光了,工厂重新开工,工资提高,生意也渐渐地比以往更好起来。但这是不会长久的,因为很快又会生产出过多的商品,新的危机又会到来,这种新危机的过程和前次危机完全相同。因此,从本世纪初以来,工业经常在繁荣时期和危机时期之间波动。这样的危机几乎定期地每五年到七年发生一次,每一次它都给工人带来极度的贫困,激起普遍的革命热情,给整个现存制度造成极大的危险。(《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972年版第一卷第284页)
 资产阶级日甚一日地消灭生产资料、财产和人口的分散状态。它使人口密集起来,使生产资料集中起来,使财产聚集在少数人的手里。(《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972年版第一卷第284页)
 我们的时代,资产阶级时代,却有一个特点:它使阶级对立简单化了。整个社会日益分裂为两大敌对的阵营,分裂为两大相互直接对立的阶级: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972年版第一卷第273页)
 十年来的工业和商业的历史,只不过是现代生产力反抗现代生产关系、反抗作为资产阶级及其统治的存在条件的所有制关系的历史。只要指出在周期性的重复中越来越危及整个资产阶级社会生存的商业危机就够了。在商业危机期间,总是不仅有很大一部分制成的产品被毁灭掉,而且有很大一部分已经造成的生产力被毁灭掉。在危机期间,发生一种在过去一切时代看来都好像是荒唐现象的社会瘟疫,即生产过剩的瘟疫。社会突然发现自己回到了一时的野蛮状态;仿佛是一次饥荒、一场普遍的毁灭性战争,使社会失去了全部生活资料;仿佛是工业和商业全被毁灭了,–这是什么缘故呢?因为社会上文明过度,生活资料太多,工业和商业太发达。社会所拥有的生产力已经不能再促进资产阶级文明和资产阶级所有制关系的发展;相反,生产力已经强大到这种关系所不能适应的地步,它已经受到这种关系的阻碍;而它一着手克服这种障碍,就使整个资产阶级社会陷入混乱,就使资产阶级所有制的存在受到威胁。资产阶级的关系已经太狭窄了,再容纳不了它本身所造成的财富了。–资产阶级用什么办法来克服这种危机呢?一方面不得不消灭大量生产力,另一方面夺取新的市场,更加彻底地利用旧的市场。这究竟是怎样的一种办法呢?这不过是资产阶级准备更全面更猛烈的危机的办法,不过是使防止危机的手段越来越少的办法。(《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972年版第一卷第277–278页)
 因此,共产主义革命将不是仅仅一个国家的革命,而是将在一切文明国家里,至少在英国、美国、法国、德国同时发生的革命,在这些国家的每一个国家中,共产主义革命发展得较快或较慢,要看这个国家是否有较发达的工业,较多的财富和比较大量的生产力。(《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972年版第一卷第241页)
 十九个问题:这种革命能不能单独在一个国家发生? 
 答:不能。单是大工业建立了世界市场这一点,就把全球各国人民,尤其是各文明国家的人民,彼此紧紧地联系起来,以致每一国家的人民都受到另一国家发生的事情的影响。此外,大工业使所有文明国家的社会发展大致相同,以致在所有这些国家,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都成了社会上两个起决定作用的阶级,它们之间的斗争成了当前的主要斗争。因此,共产主义革命将不是仅仅一个国家的革命,而是将在一切文明国家里,至少在英国、美国、法国、德国同时发生的革命,在这些国家的每一个国家中,共产主义革命发展得较快或较慢,要看这个国家是否有较发达的工业,较多的财富和比较大量的生产力。因此,在德国实现共产主义革命最慢最困难,在英国最快最容易。共产主义革命也会大大影响世界上其他国家,会完全改变并大大加速它们原来的发展进程。它是世界性的革命,所以将有世界性的活动场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972年版第一卷第241页)
 结局是大家都知道的:封建桎梏被打碎了,在英国是逐渐打碎的,在法国是一下子打碎的,在德国还没有完全打碎。但是,正像工场手工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曾经同封建的生产秩序发生冲突一样,大工业现在已经同代替封建生产秩序的资产阶级生产秩序相冲突了。被这种秩序、被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狭隘范围所束缚的大工业,一方面使全体广大人民群众越来越无产阶级化,另一方面生产出越来越多的没有销路的产品。生产过剩和大众的贫困,两者互为因果,这就是大工业所陷入的荒谬的矛盾,这个矛盾必然要求通过改变生产方式来使生产力摆脱桎梏。(《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972年版第四卷第250–251页)
 ——-最后,分工立即给我们提供了第一个例证,说明只要人们还处在自然形成的社会中,就是说,只要特殊利益和共同利益之间还有分裂,也就是说,只要分工还不是出于自愿,而是自然形成的,那么人本身的活动对人来说就成为一种异己的、同他对立的力量,这种力量压迫着人,而不是人驾驭着这种力量。原来,当分工一出现之后,任何人都有自己一定的特殊的活动范围,这个范围是强加于他的,他不能超出这个范围:他是一个猎人、渔夫或牧人,或者是一个批判的批判者,只要他不想失去生活资料,他就始终应该是这样的人。而在共产主义社会里,任何人都没有特殊的活动范围,而是都可以在任何部门内发展,社会调节着整个生产,因而使我有可能随自己的兴趣今天干这事,明天干那事,上午打猎,下午捕鱼,傍晚从事畜牧,晚饭后从事批判,这样就不会使我老是一个猎人、渔夫、牧人或批判者。社会活动的这种固定化,我们本身的产物聚合为一种统治我们、不受我们控制、使我们的愿望不能实现并使我们的打算落空的物质力量,这是迄今为止历史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受分工制约的不同个人的共同活动产生了一种社会力量,即扩大了的生产力。因为共同活动本身不是自愿地而是自然形成的,所以这种社会力量在这些个人看来就不是他们自身的联合力量,而是某种异己的、在他们之外的强制力量。关于这种力量的起源和发展趋向,他们一点也不了解;因而他们不再能驾驭这种力量,相反地,这种力量现在却经历着一系列独特的、不仅不依赖于人们的意志和行为反而支配着人们的意志和行为的发展阶段。(《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972年版第一卷第85-86页)
 其实,分工和私有制是相等的表达方式,对同一件事情,一个是就活动而言,另一个是就活动的产品而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972年版第一卷第84页)
 第二十个问题:最终废除私有制将产生什么结果? 
 阶级的存在是由分工引起的,现在这种分工将完全消失,因为要把工业和农业生产提高到上面说过的水平,单靠机械和化学的辅助手段是不够的,还必须相应地发展使用这些手段的人的能力。当上个世纪的农民和工场手工业工人被卷入大工业的时候,他们改变了自己的整个生活方式而成为完全不同的人,同样,由整个社会共同经营生产和由此而引起的生产的新发展,也需要完全不同的人,并将创造出这种人来,共同经营生产不能由现在这种人来进行,因为他们每一个人都只隶属于某一个生产部门,受它束缚,听它剥削,在这里,每一个人都只能发展自己才能的一方面而偏废了其他各方面,只熟悉整个生产的某一个部门或者某一个部门的一部分。就是现在的工业也越来越不能使用这样的人了。由整个社会共同地和有计划地来经营的工业,更加需要才能得到全面发展、能够通晓整个生产系统的人。因此,现在已被机器破坏了的分工,即把一个人变成农民、把另一个人变成鞋匠、把第三个人变成工厂工人、把第四个人变成交易所投机者,将完全消失。教育将使年轻人能够很快熟悉整个生产系统,将使他们能够根据社会需要或者他们自己的爱好,轮流从一个生产部门转到另一个生产部门。因此,教育将使他们摆脱现在这种分工给每个人造成的片面性。这样一来,根据共产主义原则组织起来的社会,将使自己的成员能够全面发挥他们的得到全面发展的才能。于是各个不同的阶级也必然消灭。因此,根据共产主义原则组织起来的社会一方面不容许阶级继续存在,另一方面这个社会的建立本身为消灭阶级差别提供了手段。(《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972年版第一卷第242–243页)
 而到了共产主义社会阶段,同样要以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达和物质财富的极大丰富为前提:“随着个人的全面发展,他们的生产力也增长起来,而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只有在那个时候,才能完全超出资产阶级法权的狭隘眼界,社会才能在自己的旗帜上写上:各尽所能,按需分配”。(《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05-306页)
 我们从上面论述中可以得出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立论根据是大工业(大生产力)。马克思主义认为大工业的发展必然会造成愈来愈多的人陷入贫困的无产阶级并使这种贫困愈来愈严重,同时还存在着无法避免的愈来愈严重的社经济危机。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立论根据是不是实事,站不站的住脚呢?近一百五十多年来大工业发展的实事表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立论根据无法成立,因为资本主义的发展并没有使愈来愈多的人陷入贫困的无产阶级并使这种贫困愈来愈严重,相反,它已经使无产阶级上升为有产阶级从而基本上消灭了无产阶级。资本主义制度的掘墓人无产阶级都消失了,又何来的无产阶级革命和共产主义社会呢?
 我们从上面论述中可以得出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描绘的共产主义社会要消灭社会分工,人人随心所欲,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社会分工能消灭吗?我们知道,实现共产主义社会前提是要有高度发达的生产力的,而自然律告诉我们,高度发达的生产力来自专业化即更广泛采用科学技术和更细致的分工。如果消灭了分工,人人随心所欲,想干什么就干什么,高度发达的生产力又从何而来呢?只有白痴才会相信前天心血来潮昨天才当医生的人会有高明的医术,并让他为自己的大脑开刀。看来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就是这种白痴。再则,分工就是组织,组织就是社会。这也就是说社会是分工的组织总体,消灭了分工就等于消灭了社会。
 众所周知,共产主义实行的是“各尽所能,按需分配”。“各尽所能,按需分配”能实现吗?先来看看“各尽所能”。人们为什么要尽所能去进行劳动生产?这是因为生活利益的需要,是生活利益需要驱动人们去进行劳动生产的。自然律决定了人要满足自己的生活需要就必须进行劳动生产。人的本性是利己的。劳动生产的本身不是一种利己而是一种逆己。人们从事这种逆已的目的是为了实现更大的利己。人之所以比动物高明,是因为人可以通过无限环节的逆已来实现更大的利己,而动物则不能。劳动生产就人的利己本性而言是一种逆已。从人的本性来讲,是不愿意进行这些工作的,如人们之所以千方百计进行技术改造减少劳动量、劳动时间和劳动强度就是出于人本性的例证。在共产主义社会,人们的生活需要都已获得的满足,即失去了进行劳动生产的动力,那么从人的本性讲,谁还会去从事逆已的“各尽所能”呢?再来看看“按需分配”。人的需要是没有止境的,而人需要的条件则是有限的,这是客观规律在人类社会的体现。人们为了自已的需要而努力奋斗的历史过程就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过程。需要是推动社会进步发展变化的原始动力。如果人类的需要能满足,能实现“按需分配”,那么就意味着社会发展走到尽头终止了,这显然是违背社会发展规律的。“按需分配”根本不能实现,一个姑娘很漂亮,十个男子想娶她为妻,这十个男子能按需分配吗;运动员都想拿金牌,能按需分配吗;大家都想住靠近海边的别墅,能按需分配吗;一种新的生活用品刚被发明出来,生产的数量还不能满足大家的需要而大家都需要时,能按需分配吗?
 综上所述,可以得出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推论共产主义的立论根据不能成立,其所描绘的共产主义社会违背客观规律,经不起逻辑的推敲,因此结论只能是:不能实现。
 第五、马克思主义为什么会在一些国家流行?
 马克思出生和成长于德国,后来生活于法国巴黎、比利时布鲁塞尔和英国伦敦直到去世,按说马克思主义主义诞生于这几个国家,可这几个国家为什么不奉行他的主义反而把它扔到垃圾箱里了呢?
 马克思曾经断言共产主义社会必定取代资本主义社会,并预言:“共产主义革命发展得较快或较慢,要看这个国家是否有较发达的工业,较多的财富和比较大量的生产力。”(《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1972年版第241页)如果马克思的预言是真理,马克思的无产阶级革命学说必定被工业发达国家所奉行,可一百多年后的今天,马克思的无产阶级革命学说并没有在这些国家被奉行,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经历非但没有验证这个预言,反而显示出生机勃勃的生命力,这是为什么呢?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预言破产,说明马克思主义不是科学不是真理。马克思主义之所以不能在发达国家被奉行,是因为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都是人们各种思想观点言论都能平等自由表达的开放社会。真理不怕辩,真理越辩越明。在民主开放的社会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虽然像马克思主义这类错误谬误的观点可以存在,但在不同观点的碰撞辩论下必然会显现出其谬误的原形,不被社会的主流思想认可奉行就是很自然的了。
马克思主义既然不是科学真理,为什么会在一些国家泛滥呢?事实表明,奉行马克思主义的国家无一例外的都是奉行一个主义,一个政党,一个领袖,限制公民言论自由,不准表达不同政治观点的封闭社会。这就是说,马克思主义之所以能够在一些国家泛滥,并不是因为它具真理性,而是因为它除了有一个使人人平等幸福能蛊惑人心的光亮外衣外,主要是通过国家权力强制灌输推行的。马克思主义这颗荒谬的种子只能成长在扼制不同思想、封闭言论的社会土壤里,它结出的果实只能是邪恶。
201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