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界流传一句话:公安负责做菜,检察院负责端菜,法院负责吃下去。
浙江媒体最近报道,温州瓯海法院一名执行法官被检察院逮捕,指控这位在法院系统享有盛誉的法官涉嫌滥用职权。起因很曲折,该名胡姓法官在执行一桩案件中,将一家老赖公司的帐面资金划拨爲胜诉的当事人,而该名老赖涉及到非法集资的刑案,其帐上资金正等待被划拨给受害人。也就是说,法院与检察院在帐户划拨上有了“竞争”。
从程序上看,法官没有违规违法。他从老赖帐户上划拨执行款的每一步骤都有当事人签名同意,而且得到了法院程序上的批准认可。而这给帐户之所以在此前的刑案中被冻结又被解冻,仅仅因爲检察院在冻结期结束后没有续签,这给胡姓法官强制执行创造了条件。
法官成了被告,被检察院异地羁押,而且被送上了原本属于自己领域的法庭,公诉人采取了冠冕堂皇的罪名,似乎来者不善。表面上看,这是一个司法机关内部的角力,实际上反映出强势检察院对弱势法院之间的强烈进击,是握有拘捕权的检察官对两手空空的法官的霸凌。
现在这给案子放在了另一家法院审理,其中微妙的原因是可以猜到的:瓯海法院不可能判自己的法官有罪,否则如何向众法官交代;当然也不能判定胡姓法官无罪,否则就得罪了检察院,以后难免会产生牴牾。异地审理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本院审理的左右爲难,但矛盾依旧在。
在公、检、法三家当中,司法权力实质上是不平衡、不平等的。公安的侦查权很大,在司法流程的上游自成体系,可逮捕、可羁押、可审讯,是一个小司法的浓缩版本;检察院较之警权略薄,可也有拘押审讯权力,唯独处在司法流程下游的法院,孤苦伶仃。
参透了公检法这层权力强弱的律师界流传一句话:公安负责做菜,检察院负责端菜,法院负责吃下去,无论是沙子还是石头,都要咽下去。当然,检察院与公安之间也有冲突,在公安局长担任政法委书记的情况下警权独大是常态,最后排排坐,最受欺凌的是法院。
温州检察院刑拘了法官,在现实层面揣测,最后很可能无法真的定法官的罪,但异地羁押本身已经构成惩罚。更关键的是,这种惩罚会形成一种带有普遍象征性的羞辱,瓯海法院、温州法院乃至浙江或全国法院都会感受到,法官系统一定已经感觉到这种羞辱了。一位法官要去审判另一名明明受到霸凌的手足同业,这种滋味可想而知。
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无论检方与法院采用何种说辞辩论,都已经远离了所谓的法治,彼此都清楚,这实质上就是一种权力斗争,构陷是因爲权力斗争要立下惩戒的影响力,谤白是因爲弱势法院要在权斗中存活,保留颜面。这很残酷,也很残忍,但谁也阻止不了。
对于围观者来说,要在公检法的内斗中如何取态?一般人当然是坐山观虎斗,最好是两败俱伤,看个笑话。但这种权斗真的与观众无关吗?非也。检察院与法院之间的权斗逻辑,很容易沿用到一般人身上,这才是最可怕的。被构陷的法官与无助的民众只隔了一层纸。法官尚且有同侪暗抱不平,给予奥援,但一般人陷入此境,不死要脱层皮。
一个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对所有人都有利。这当然是一个理想化的判断。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司改也被期待。但现实的路很难走,瓯海这位明星法官的遭遇说明了这一点。人治凌驾于法治,如何改不清楚,如何作恶却明摆着,胡姓法官与他的同侪一清二楚。
司法体制的扭曲不只对一般无权无势的人造成威胁,也会反噬体制中人,吞掉那些像胡姓法官这样的执行者和组成人员。当然,警察、检察官都会在这种不安全的逻辑与现实中成爲“猎物”,就像重庆打黑中被黑打的警察,以及那些爲讨公平而被追杀的退役检察官。
总之,瓯海法官身陷囹圄,正是此种司法权斗的潜规则使然,也将所谓法治的内幕与丑闻揭露给更多人看。尽管这种规则被命名爲“法治”,但迄今爲止,它所造就的仍然是一个斗兽场,围观者与裁判员都有可能被扯进去吞噬掉。真正的法治需求,在此诞生又没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