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中国又面临政权崩溃。国民政府在中共的强大攻势面前节节败退,引起西藏上层的担忧。一位西藏的贵族官员后来回顾说:“我们长期同国民党打交道,因而已经很清楚,无论他们怎样说(西藏是中国的一部分),都不能把他们的主张付诸实践。例如,他们甚至连派军队护送班禅活佛进藏都不能做到。他们声称要做这做那,但是他们什么也做不到……另一方面,我们知道共产党非常强大,因为我们每天都听到这里或者那里被他们占领了……这些人的言行确实很认真。”1

    

     同时,噶厦政府认识到,这是自中国发生辛亥革命以来又一个可以利用的时机。他们找了一个对国民党政府来说似乎冠冕堂皇的借口──清肃共产党,逻辑却颇为牵强:汉人中有共产党,将来会把解放军引进西藏,共产党皆秘密工作者,隐藏甚深,无法区分辨别,因此为保险起见,只有将全部汉人驱离西藏。

    

     19497月,藏政府派兵包围国民政府驻藏各机构,封闭电台,限制汉人活动自由。但是这一次没有发生武装冲突(在藏汉人没有军队和武器)。噶厦为汉人举行了宴会和送别仪式,然后分批将所有汉人在藏军押送下送至印度,驱离西藏。西藏又一次彻底割断了与中国的所有联系。

    

     国民党政权那时已经自身难保,除了几句软弱的口头表态,不可能做出实质性回应。从一件事可以看出其政权机器瓦解的程度。当年国民政府驻藏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常希武回忆,他在19497916时,用备用电台把噶厦驱汉的消息以“十万火急”之等级发往重庆总台,第二天上午10点又与重庆总台再次通报,并收到对方的收妥凭证 2。然而国民党政府住印度新德里的大使直到721日才得知西藏驱汉,那时汉人官员已经全部离开拉萨。国民政府的中央机构,则拖到88日才回电噶厦表示抗议。3

    

     西藏从本世纪的1912年到1951年四十年间,实现并保持了完全的独立。无论中国人怎么狡辩那段时间它对西藏实行了何种主权,都只能被归于牵强附会。从这个角度评论,那是足以使西藏独立事业自豪的四十年。然而历史有时会安排一些伏笔,最终是祸是福要在时间进程中逐步显现。中国人比西藏人更早地进入国际社会,接受了西方的主权标准并且学会了如何与国际社会打交道。当它无力对真正控制西藏做出实际行动的时候,它就把主要精力放在向世界不停地宣称西藏属于中国,在各种外交场合咬文嚼字,坚持自己对西藏的主权,在任何涉及到西藏问题的文件上进行字面上的坚守。国民党政权在这一点上做得很认真。同时西方国家也不能无视中国作为一个大国的存在,尤其又是二战时期的盟国,于是它们满足于当时的现实──一方面在口头上承认中国对西藏的宗主国地位,另一方面则把西藏当作一个实际上独立的国家(这种双重标准是后来西藏政治地位之混乱的来源之一)。

    

     当时的西藏却没有从东方式的思维转变。正因为它已经获得了实际上的独立,就宁愿把自己封闭在雪山深处,不理睬外面事情,也不认为有必要去和中国人争论那些口头概念。查尔斯·贝尔记述了十三世达赖喇嘛不愿进入国际社会的理由。十三世达赖这样解释:

    

    

     “它们中的一些国家可能希望向西藏派驻代表,其他国家的旅游者也可能希望进入我们的国家。这些代表和旅游者就可能向我本人和西藏政府提出一些使人为难的问题。我们的风俗习惯往往与欧美不同,而我们又不希望改变这些风俗习惯。基督教的传教士也有可能来西藏,企图传播基督教,就有可能与我们的宗教唱反调,这是我们不能容忍的。”4

    

    

     当历史为我们拉开距离,回头再看十三世达赖喇嘛的选择,不能不说是犯了一个错误。如果西藏在长达四十年的独立期间,充分利用中国无暇西顾的有利时机,积极进入国际社会,争取确立西藏独立主权的合法地位,后来共产党中国占领西藏时,西藏就不会落入那样孤立无援的境地。西藏未来的历史,也可能因此有所不同。

    

     直到共产党的大军已经兵临城下,西藏才想起派人到国外求援。当西藏特使以1914年的《西姆拉条约》为根据,说明中国对西藏没有主权,西藏是一直作为独立国家进行活动时,当时的印度总理尼赫鲁对西藏特使的态度很不客气,他批评西藏人说:

    

    

     “中国从未承认过《西姆拉条约》,中国人认为西藏是中国的一部分。西藏人认为,由于中国没有签署《西姆拉条约》,所以西藏是独立的。可是西藏在当时没有作出任何明确的决定,这是一个错误。后来,当你们有时间和机会做(关于独立的)事情时,你们却什么都没有做,这又是一个错误。在此期间,中国表现得非常高明,在国际社会广泛宣称西藏是中国的一部分……”5

    

    

     尼赫鲁何尝不希望西藏独立而获得一块与中国(尤其是好斗的共产主义中国)之间的缓冲区,但是他只能一针见血地告诉西藏人,以国际法验证,没有充足的理认为西藏是独立的。

    

     确实,历史应当以事实为主要根据,但是主权概念却首先是在法的意义上存在。法的基础就是那些看似虚的允诺和表态。因此,不管中国过去是否实际控制了西藏,在法的意义上却难以剥夺它对西藏的权利。这就是为什么世界各国从官方的角度,迄今一直难以把西藏与中国割裂开的原因。西藏四十年的自我封闭,无形中帮助固化了一种有利于中国的国际格局,成为主张西藏独立的人难以跨越的障碍。

    

     而当时的西藏噶厦政府在致联合国秘书长的呼吁书中,还以一种标榜口气描述自己的封闭:

    

    

     “数百年来,西藏人长期在远离尘世的高山深处过着隐居生活,臣服于世所公认的佛教领袖达赖喇嘛的统治,接受他所赐与的福泽恩惠……作为一个献身佛教教义的民族,西藏人很早就具备了避开战争、和平安宁地生活、宽容待人的处世哲学和技巧,他们凭藉自己所处的地理天险来保卫自己的国家,从不卷入其他国家和民族的事务。”6

    

    

     今天,西藏人认识到了那时的错误。十四世达赖喇嘛的私人秘书丹增格其这样说:“1950年之前,我们西藏人真是白痴。与其一成不变地自我孤立,不如对外开放和对外建立外交关系……很明显,如果当时的西藏政府懂得利用这一段时间去和外国建立正式的外交关系……中国在1950年代也就没有办法这么轻松地就把西藏的主权问题给摆平。”7

    

     十四世达赖喇嘛谈起那一段事情,也有同样的看法。他在回答法国记者董尼德(Pierre-Antoine Donnet)的采访时说:“是的,西藏是完全地忘了要自我建设……整个社会、宗教界、政治圈甚至摄政本身都太无知了。他们根本就不知道外界到底发生些什么事情。他们依旧以为西藏是块神仙地,因此高高在上不会受到人世间各种纠纷的波及。真是盲从瞎信。”8

    

 

 

 

1 梅·戈德斯坦,《喇嘛王国的覆灭》,时事出版社,1994年,页630

 

2 常希武,《“驱汉事件”前后见闻》,载《西藏文史资料选辑·十七》,民族出版社,1995年,页46

 

3 《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关系史》,西藏人民出版社,1995年,页280

 

4 查尔斯·贝尔,《十三世达赖喇嘛传》,西藏社会科学院西藏学汉文文献编辑室,1985年,页349

 

5 夏格巴,《西藏史》第2卷,载《喇嘛王国的覆灭》,时事出版社,1994年,页696

 

6 梅·戈德斯坦,《喇嘛王国的覆灭》,时事出版社,1994年,页736

 

7 Pierre-Antoine Donnet,《西藏生与死──雪域的民族主义》,时报文化出版企业有限公司,1994年,页39-40

 

8 Pierre-Antoine Donnet,《西藏生与死──雪域的民族主义》,时报文化出版企业有限公司,1994年,页40

 

 (连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