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媒体突出奥运软硬件设施日臻完善的同时,国际社会却更加关注中国的人权和新闻自由等问题。不久前,中国人权、记者无疆界等非政府组织在巴黎联合举办了名为\”赢得新闻自由\”的研讨会。原华尔街日报编辑、保护记者委员会主席斯泰格尔在会上作了有关中国新闻自由状况的报告。德国之声中文广播部主任冯海因就中国对奥运采访的政策,采访了斯泰格尔。

德国之声:您发表的一份调查报告内容是关于中国政府在奥运前就保障新闻自由作出的承诺和实际行动。北京奥组委在申办奥运时到底作出了什么具体承诺?

斯泰格尔:北京奥组委承诺,媒体可以自由采访报道奥运会,而且并没有限定只针对外国记者。但实际落实的情况是,这一自由只有外国记者才有。保护记者委员会希望中国政府能让所有中国记者也拥有采访报道的自由,并将这一措施变成长期方针,至少保持到奥运会结束后较长一段时间。但中国方面决定,有关规定今年11月就将终止,将恢复原有的限制媒体自由的做法。我们呼吁中国政府作的另一件事是,不要再充当一个世界上最大的记者监狱。据保护记者委员会的统计,共有24名中国记者因在国内的采访报道工作获罪入狱。我们希望这一情况能有所改变。

德国之声:如果中国政府说外国记者可以自由报道奥运会,也可以辩驳说,你们可以报道赛事,我们有那么漂亮的奥运场馆设施和新闻中心,但与体育竞赛无关的内容就不一定报道了。

斯泰格尔:我想,中国政府和国际奥委会对有关保障新闻自由的表述,内容是很明确的。那就是记者不仅能够自由报道奥运会,还可以报道他们所见到的中国。我认为对这一点不存在疑问。当然要想狡辩总能找到说辞,但我认为在这一问题上,狡辩不会赢得好感。

德国之声:当时是否达成了书面的承诺,有合约一类的文件,可以作为诉诸法律的根据-?

斯泰格尔:我不是中国法律或国际法方面的专家。据我所知,与此有关的文件没有被公开。因此在目前的情况下,记者或其他任何有兴趣关注这件事的人还无法查证有过哪些成文的约定。但就国际奥委会和中方已经公开的声明来看,中国对保障新闻自由作出的承诺是很清楚的,即在奥运期间开放对媒体报道的限制,包括奥运比赛期间,之前的准备进程和之后的后续报道。

德国之声:您是否认为国际奥委会对中国政府,或至少对北京奥组委能够施加一些影响,促使他们履行自己的承诺?

斯泰格尔:我认为,国际奥委会对中国有道义上的压力,但仅此而已。毕竟作为一个主权国家的政府,北京不会听命于国际奥委会这样一个非政府组织。直到不久前,国际奥委会对引起国际关注的一些问题甚至从来没有公开表过态。我很高兴,国际奥委会主席罗格现在终于谈到了这些问题。我想,这是恰当的做法,国际奥委会应该继续推动中国实现自己曾经作出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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