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类思想史上,对私有制的谴责连绵不断。到了资本主义早期,批评私有制形成了一种思潮。17世纪就有莫尔的《乌托邦》与康帕内拉的《太阳城》,叙述对公有制生活的梦想。卢梭则明确提出私有财产是人类不平等的根源。蒲鲁东的名言是“什么是财产?财产就是盗窃。”空想社会主义者摩莱里认为私有制是一切罪恶的根源,公有制是符合人的自然本性的。三大空想社会主义者圣西门、傅立叶与欧文也都谴责资本主义私有制,欧文看到资本主义制度下的两极分化,指出“世界上充满了财富……,但到处是贫困!”他设想的新制度下应当没有剥削与贫困,人们共同劳动,共同占有,权力平等,义务统一,为此他到美国的印弟安纳州创建了“新和谐公社”加以示范,不久以失败告终。

马克思与恩格斯的共产主义学说对资本主义进行了更为深入的批判。他们分析资本主义制度不可克服的内在矛盾,即资本与劳动的对立以及生产的社会化与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指出资本主义的丧钟已经敲响,它为自己准备好了掘墓人——无产阶级。无产阶级必须以暴力革命推翻资本主义制度,建立社会主义社会。

马、恩的学说至今称为“科学社会主义”。因为“科学”,其影响超越了西方世界,对中国尤为深刻。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分析以及所作出的若干结论,对中国人来说成了金科玉律,是人人信仰的国教。“以阶级斗争为纲”实际上是批判资产阶级为纲,因此,灭资、批资、斗争的运动此起彼伏,“对资产阶级实行全面专政”,“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割资本主义的尾巴”,“狠斗私字一霎那”,“在灵魂深处爆发革命”。这一切,充分表明毛泽东时代对资本主义文明十分无知,又十分野蛮,导致中国愚昧、专制与贫穷。幸好,马克思的“科学理论”对资本主义的发源地与大本营没有产生颠覆性挑战,这是令人深思的。

公有制在未经实践之前,对公、私两种所有制的孰优孰劣,一直是个悬案,难以定论(从人类的思想资料看,对公有制的评说比私有制要好得多)。现在好了。有了大面积几十年的实验,人们对两种所有制有了实实在在的感受,因而获得了比较性的认识。人们如梦初醒:公有制并没有像理想家们所想像的那么美好。在实践中对它的责疑四起,它的弊病在世人面前一一暴露。社会主义公有制无比优越性的神话被打破了。

一些经济学家评说社会主义公有制与计划经济是“短缺经济”,就其结果是物质匮乏,社会贫穷。上世纪60——70年代的中国是一个“票证的时代”。每个人、每个家庭失去票证就寸步难行。购买各种生活必须品除了人民币还必须支付相应的票证:粮票、油票、肉票、布票、蛋票、豆制品票,等等,还有购买某些工业品的工业卷。经济学家还评说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患有“投资饥饿症”。一个企业、一个部门、一个地方政府,总是不断地伸手向上面计划经济部门要钱、要设备、要项目。不要白不要,管它是否急需、要来是否用得上。掌握着人、财、物大权的政府主管部门源源不断地将各种资源调拨各处。但是,你无论下拨了多少,总是满足不了众多“儿女们”的需求,他们永远表示处于“饥饿”状况。这其中浪费了多少资源,谁说得清。社会主义计划经济自称为“有计划、按比例、高速度”。“有计划”不假,但这种计划不以市场(那时压根没有市场)需求为前提,不以社会消费与社会需求为目的,而是从长官意志出发,以经济指标的增长为目的,官方的金字招牌是“为了建设社会主义”。“按比例”也是主观设定,因而常被“比例失调”所嘲弄,结果计划经济常常成了调整计划的经济。而不切实际的“高速度”,在实践中往往一再碰壁,欲速反慢,不得不放慢速度,压缩指标,吞下浮夸的苦果。

上面说的,只是公有制加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某些经济现象。那么,现象背后的本质是什么呢?回答这个问题,就需要探讨社会主义公有制内在的基本矛盾。

社会主义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前者是其主体。就是《共产党宣言》中所说的“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即组织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的那种经济形式。因此,全民所有制又称国家所有制。全民所有制或国家所有制的概念,从逻辑到实际运行都存在无法克服的矛盾。

全民所有制,其概念之意即生产资料属全体人民所有。从理论上说,只要你是这个国家的公民,你就是国有资产的所有者。可是,作为所有者的全体人民,或作为全体人民中的一部分,或某个个人都不可能直接地亲身占有、支配、运用、享受属于他们所有的那部分资产。因此,全民所有制下的资产为人民所有,便只具有名义与道义的意义。实际掌握庞大的国有资产的是政府的相关部门;这些部门制定计划,下达指令,调配资源,指派到各企业指挥生产经营的官员,聚集并分配利润。所以,实际情况是,全体人民同归于他们所有的资产是相分离的,也就是说,全民资产的命运与他们无切身关系。他们每日所忙碌的是自己那份工作与生活琐事。至于国有企业的工人,他们倒是与这些全民资产朝夕相处的,而且,他们是国家的领导阶级,是企业的主人。可是,这也仅仅是一种名义。实际情况是,他们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与领导者的领导,并没有发言权,只有私下发点牢骚而已。主人的义务与权利是完成任务,安全生产,不出废品,领取微薄的工资,享受低水平的福利劳保。由此可见,与其说是主人,不如说是国家企业中的雇佣劳动者,除了有一个好听的名声,他们同资本主义企业中的雇佣工人并无多大差别。

现在我们再来考察与全民所有制发生着另一种关系的政府部门及其官员的情形。他们是全民资产的主宰者。他们无须经过所有者的同意,对这一资产就拥有占有权、支配权、分配权、处置权以及经营活动中的决策权。需要注意的是,这些官员在运营这些资产时所采取的方法与措施,并非都会十分正确与正当。知识与经验,道德与修养,主观意志,个人好恶,都会影响其中。他们的领导与管理,其后果可能成功,也可能失败;可能盈利,也可能亏损。当然,不好也不坏,政绩平平,是谓常事。对于国有企业的业绩不佳至今开不出可以应对的药方。曾经尝试过“自负盈亏”即承包制(短期激励)的方案,但行不通,因为亏了,谁能承担起这个责任?而且还诱发承包期内经营者的“短期行为”,往往为后者留下不少遗留问题。所以,国企的老总与政府有很大的权力,但都不承担相应的责任,权与责不对称,也不可能对称。这同私营企业存在莫大的差别。私企老板必须承担亏损的责任。当然,在私企那里,如果盈利了,就是你老板的。

对于国企老总,企业的利润不能落入他的口袋。这里,权力、责任、利益三者,互相脱节,无法联结成一个整体。他们有投资决策权,但不承担投资风险。他们有经营管理权,但不承担亏损责任。他所管理的企业如果创造了可观的利润,必须如数上缴,他的收入依然是那份定额工资。他是个经济人,因为他所面对的是完成经济指标。他又是一个政治人,不但因为经济是为政治服务的,更因为他是政府指派的一个官员。他代表国家行使他的职权,这同政府机构中的大小官员并无差别。这种具有双重色彩的身份说他是实业家不如说他是一个行政官员。作为行政官员,服从上级,对上级负责,才是他的安身立命之道。他若要仕途通达、平步青云,必须以相当的精力去应酬他的上司。更何况在“算政治帐,不算经济帐”的“极左”口号下,国有企业能正常运转就算是不错的了。实施市场经济之后,如果企业属于非垄断性行业,那么,他必须以市场信息来运筹企业的经营。那就是,市场导向是每个企业最权威的“上级”(所谓企业受“看不见的手”的指挥)。但因为他是一个受制于政府的官员,当市场信息与上级指令相矛盾,或上级指令滞后于市场信息的情况下,他的选择只能是舍弃市场,服从上级。这就决定了,国有企业不是市场经济的宠儿,不适应市场经济或被之淘汰,也属情理之中的了。

综上所述:成千上万、星罗棋布的国有企业,虽然实行了人类自古就梦想的公有制,但我们不无遗憾地看到了它的种种弊病,更无良策克服由这个制度所产生的矛盾。这个矛盾就是:作为所有者的全体人民与国有资产是相分离的,这份资产好比是自己的孩子,但不能亲自去抚育、培养他。作为经营管理者的政府官员,虽然可主宰国有资产,但却不是自己的孩子,因此也不会悉心地去照管与关爱他。这样,所有者与管理者对国有资产(公共财产)都漠不关心,浪费、失策、亏损、流失等都不会痛心,也无人负责。工人吃企业的大锅饭,企业吃国家的大锅饭,国家这个总老板,你能怎么样!于是,整个国有经济大动脉缺乏动力,缺乏活力,也因此缺乏效率与效益。这是国有企业的通病与痼疾。中国的企业与发达国家相比,至今是高投入,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马克思若地下有知,也只能直摇头,叹息道:真没想到呀!还要补充一句,世界各国凡是国有企业,上述的现象与矛盾,都是在所难免,只是大同小异而已。这一点,“中国特色”恐怕说不通。


                                 2008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