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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 原在中新社工作,曾担任《经济学周报》副总编的高瑜于今年4月24日,因涉嫌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 (法新社资料图片)
高瑜被判7年持续引发各界关注,中国公民日前发起联署行动,谴责有关审判是意识形态的审判,愿意与高瑜同罪。而中国官方媒体周六发表社评称高瑜违反了保密法,没有任何权利可以特殊。遭到民众质疑。


上周五(4月17日),中国资深记者高瑜被北京法院以“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重判7年,引发海内外广泛关注。美国、欧盟、国际特赦组织等多个团体相继发表声明,呼吁中国当局立即释放高瑜。

而在中国,有公民也发起了“愿与高瑜同罪”的联署行动。行动声明写道:1989年那腥风血雨的月份,你,以高大的形象向世人宣示了什么是良心,为此,你昂首挺胸地走进了牢房;1993年10月2日,是魔鬼们魑魅魍魉开心的日子,你,义无反顾又迈进那黑暗的牢房,承受6年那非人的生活;2014年4月,“厄运”两次光临,两天前被一审判处7年的“刑期”!这是政治的审判,是意识形态的审判……这中国怎么了?是非不分,豺狼当道,好人受难。是时候应该有人站出来。历史呼唤着我们。舍我其谁?高瑜的“罪行”是我们的追求;高瑜的“灾难”,我们愿意陪伴;高瑜的意愿,就是我们的决心。于是,我们愿与高瑜同罪!

联署人之一,武汉维权人士王芳周日下午接受本台采访时表示,目前已有30余人参与,相信其后几天人数会进一步增加。

“我们都认为她是无罪的,把高瑜重判七年,相当于一个‘不讲’就是一年,我觉得这真的是很滑稽、很可笑的事情。一个人连言论自由都得不到,其他都是虚假的,什么人权、自由、民主都是镜中花、水中月。不能讲这个、不能讲那个,不是开历史倒车吗?”

王芳又说,当局对于高瑜的重判令她感到不能保持沉默,否则受害的将是子孙后代。

“我们的上一代人就是因为胆小、怕事,他们选择了默默承受。我们这一代人已经看清了真相,如果我们还不站出来表达自己的观点、争取自己的权利,那么受害的就会是我们的后人、我们的子、我们的孙。这次高瑜判的是7年,给我感觉当局封锁是越来越严厉了,没有任何往好一点方向发展的迹象。我有一个朋友(尹旭安),就是因为在网上转发了四张表格,就是两会期间截访人员名单、各地代表团驻地名单,结果他现在就被刑事拘留了,而且就是以涉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的罪名。”

而在各界对高瑜声援不断之际,中国官方《人民日报》旗下《环球时报》周六刊登了题为《高瑜泄国家机密判7年与言论自由无关》的社评。

文章说:中国的保密法不是一个用来描着玩的字帖,有人因为触犯它而遭了牢狱之灾,其中被判重刑的不乏高官。高瑜没有任何权利可以特殊,她为境外新闻机构供稿,必须以合法途径做事,如果她对法律没有起码的敬畏感,视非法行事为儿戏,那么法律一定会在不远的地方等她。

对此,认为高瑜无罪的北京访民王凤仙周日向本台表示:“我们特别想知道什么是国家机密。他说是机密就是机密,我们就问问,到底机密都包括什么?为什么判她这么长时间?中央文件是不是机密,他不给大家解释。中国的法律就是这样,他们制定的他们说了算,并不是法说了算。”

2013年8月,境外网站刊登了一份中央文件,内容为抵制普世价值、新闻自由等“七不讲”。控方指高瑜将该文件电邮给明镜新闻出版集团负责人何频,明镜集团则否认该文件来自高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