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湖南衡阳中级法院门口,三名前来为被告辩护的律师,遭到十多人围堵、撕扯、袭击。尽管律师被打在中国早已不是新闻,但是看到网上的照片,一名律师赤裸着上身被人围殴,特别是当我见到回京述职的当事律师王甫,讲述他的三层上衣,从西服外套到衬衣、内衣,被人撕扯扒光,只能拼命压着裤子的惨状时,还是十分震惊。
不止王甫律师,另外两名律师的衣服也多处被撕破,眼睛被打掉,遭多人围殴。辛亏一名年轻的律师助理在混乱中抢拍了几张照片,我们才看到中国“依法治国”的荒诞一幕。它就发生在官方宣扬的“法治湖南”,该省的前省委书记周强借此升任最高法院院长,同一个省接连发生了商人曾成杰被秘密执行死刑、秘密警察队长陈检罗设套诱人嫖娼使其入牢狱等恶性事件。此次律师被围殴事件,有很多令人生疑的地方。尽管当日的庭审被迫休庭,衡阳法院的新闻发言人称:“可能是(案件)受害人家属所为,目前衡阳市公安局已经介入调查”,但据王甫律师介绍,事后当地警方联系他,试图调解。真相都没有,谈何调解?之前王甫每次去衡阳,都有警察跟随、监视,还有警察联系他,欲交朋友聊天,劝其退出对案件的辩护。但当他坚持辩护,并取得重要的材料,准备出庭的时候,此次却没有警方监护,就在法院的门口,遭人围殴。律师,主要是刑辩和维权律师,在中国处于一个非常复杂尴尬的境地。前些年网传的材料称,当局防范五毒:疆独、藏独、法轮功、民运、维权律师,律师赫然在列。其他四毒属于政治问题,不容许讨论、活动可以理解,可律师维权属于法律、程序方面的问题,仍然同样防范,可见依法治国之难。依法治国只是表象,实质是党治领导下的法治。法律要服从政治的需要,而不能像外交部发言人所说,把法律当成挡箭牌,利用法律给政治找麻烦。文革后恢复律师制度,当局就是希望形式上展示司法公正,程序上体现控辩公平。但在具体的实践中,法律不是民众的挡箭牌,却是中共的遮羞布。律师锦上添花、心照不宣可以,如果吹毛求疵、假戏真唱,自然要防范限制。中国的民主诉求、公民运动、维权活动,经常会被以寻衅滋事、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抓捕。此次这么多人公然围殴律师,警方不知会如何处理,给当事人和公众一个什么样的结果?想想以往众多律师被侮辱、殴打、限制自由的事件,不要又像陈检罗一样,成为官方的隐私,没有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