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在未夺得国柄前,天天“民主”不离口。张口闭口什么“民众的权利”,甚至信誓旦旦地表示,有人说“共产党要夺取政权,要建立共产党的‘一党专政’。这是一种恶意的造谣与诬蔑。共产党反对国民党的‘一党专政’,但并不要建立共产党的‘一党专政’”。(见《刘少奇选集》上卷172—177页)同时更称,要向“世界公认的民主国家”英美学习。然而当它一旦进入了中南海,统治了全大陆以后,便立刻改腔换调。改称“只对人民实行民主”,对它所谓的“反动派”则“只许规规矩矩,不许乱说乱动”否则便要“立即取缔,予以制裁”。至于谁是“人民”,谁是“反动派”,则全由中共一党、甚至老毛一人说了算。不但当年与它同路造反的“友党”党魁如章伯钧、罗隆基等只要龙颜一怒,就立马打成反动“右派”。即便中共的“开国功臣”、甚至刘少奇、邓小平这样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位极人臣的大佬也会一朝因权斗失利,大权旁落便会成为诸如叛徒、内奸、工贼、“走资派”一类的“反动派”!所以在这样的政治生态环境中,哪还可能有什么“民主”、“人权”?于是全国民众,若不想成为“敌人”,就只有当臣奴。

 

因而什么公民权利,公民意识在1949年后的中国大陆,便成了比奢侈品还更“奢侈”的东西。是民众既不可“望”,亦不敢“望”,更不可“即”的珍宝。即便毛泽东死后多年,在“河蟹大帝”治下,“公民”二字,也还是“敏感词”。中国著名的学者、杂文家焦国标先生在其惊世骇俗的《讨伐中宣部》一文中,就曾提到:权力大过天的中宣部在对大陆媒体的“内部指示”中,明令媒体不得用“公民”一词,而要称“老百姓”。“公民”一词都尚且涉嫌“敏感”而不可用,不言而喻,公民意识就更肯定是犯上作乱的“反动思想”。所以被列入当局视为“国家机密”的所谓“七不讲”的红头文件之中,无异“敌对势力”的“异端邪说”乃至洪水猛兽了。人们不禁要问:这个“公民意识”,为何如此可怕?究意是个什么样的东西?

 

其实所谓“公民意识”,又称纳税人意识。既不高深、神秘,也没什么值得可怕。只不过是一些简单而朴素的道理。最根本的一点,就是广大民众清醒地意识到自己是这个国家的主人,而不管政府的总统、主席、总理、部长等各级官员,以及军队,警察都是纳税人用钱(税款)雇用来给民众办事服务的。就如一个单位或家庭雇的保姆,保安,炊事员,司机一样。所以政府官员必须服从多数民众的意志。如果他们不尽职守,平庸无能,当然更不要说贪腐了,民众就有权罢免或撤换他们。甚至一个执政党也可通过一人—票的选举让它下台。他们即使是把事情作得很好,也只是尽到了应尽之责。绝非什么“丰功伟绩”。纳税人无须去对他们感恩戴德,顶礼膜拜。就象我们无须去对自己家的保姆或炊事员说“您一天三顿把饭莱作得又熟又香,卫生打扫得干干净净,您真是我们家的大救星,对我们家恩重如山啊”!谁见过这样神经兮兮的主人?

 

然而六十多年来,不知多少中国人,却被当局用谎言、瞒骗等手段加以“洗脑”,最终一个个被“改造”成了如此“神经兮兮”不明事理的人。被剥夺得一无所有了,还在成天感恩“大救星”或寄望于明君、清官;被关进监狱了,还在“遥拜圣旗”;甚至被迫害至死了,死前还不忘叫一声大魔头“万岁”。真堪称独有而绝妙的“中国特色”。不过中国的民族精英,有识之士也并未“绝种”。因而公民意识,虽然在中国大陆被视为犯讳、禁忌,甚至大逆不道的异端邪说,长期处于被封杀的状态中。却正如日月的光辉是任何幔天过海的黑布也无法将其遮掩一样,公民意识的思潮虽倍受刁难、打压,但终不能将其扼杀。且如大江东去,前浪甫歇,后浪又起,前后相逐,一浪高过一浪。

 

六十多年来,举其大端者,如1957年的所谓“反右运动”中的许多所谓“右派”份子,特别是民间底层的“右派”份子,他(她)们就是中国公民意识的先驱。他们并非向中共要什么“有职有权”,他们要的就是诸如言论自由,新闻自由,监督和批评官员这样的公民权利,这可说是公民意识的萌芽。却吓破了党国的小胆,而遭到无情的镇压。一时社会万马齐喑。几年后“文革”爆发。文革,从本质上讲是一场非民主、反人性,且由毛泽东一手控制操办的逆历史潮流的社会运动。但由于毛泽东为了打倒他的政敌,采取了以“四大”(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为手段的所谓“放手发动群众”的方式方法。虽然这个“方式方法”是在尊毛为神和个人独裁专制下进行的,根本与民主无关。但民间有识之士却从中找到一定对策,有了可乘之机。于是让公民意识,在打着“红旗”的伪装下,获得了在夹缝里生存的空间。其中佼佼者当首推遇罗克的《出身论》。这位杰出的青年思想者虽然也用了当年一些“时尚”的“红旗牌”伪装,诸如“伟大领袖教导”、“敬爱的江青同志”等包装他的论述,但整个《出身论》就是为千千万万所谓“出身不好”的弱势者争得一点生存的权利。这是对阶级与一党专政的反动,也是对公民意识的启蒙。为此作者付出了年轻的生命,但却把人应该生而平等的原始“火种”,“偷”入了当时黑暗沉沉的中国大陆人间。遇罗克成了上世纪六十年代中国大陆的普罗米修斯(Prometheus),是继1957年“右派份子”之后再次把公民意识的火种撒向大陆人间。

 

当文革将中国引入濒于崩溃的悬崖边缘时,“始作俑”的毛泽东撒手人寰。邓小平东山再起。但华国锋、汪东兴等一伙自认为继承了毛泽东衣钵的掌门人,当然不愿坐以待毙。于是中共党内高层再次掀起一场皇权、皇位争夺的恶斗。老谋深算的邓小平为了对内斗倒政敌,对外给自由世界的民主国家、特别是美国,制造邓氏的“开明”形象。吸引自由世界国家的资金和政治上的支持。便暂时故意放松控制力度,让某些所谓“自由化”的政治异见获得生存的空间。于是一批公民社会运动的活动家和启蒙人士便应运而生,再次登上了中国公民社会运动的历史舞台。

 

文革破产以后,全国各地有大量的人到北京“上访”,申诉他们的冤假错案或遭受的侮辱折磨。最多时仅在北京就有几十万人之多。他们大都露宿街头处境悲惨。那时长安街西单地段北侧有一段灰色砖墙,成了上访者张贴申冤及个人诉求的大、小字报园地。其中也有人对中共的专制体制提出了大胆地质疑与批评。1978年底,更有一些民间知识人创办的报纸刊物开始出现。首先便张贴在这墙上。其影响逐渐扩展到全国主要城市。在这些报纸刊物中,比较出名的有《四五论坛》、《北京之春》、《人权同盟》、《探索》、《今天》、《沃土》,还有青岛的《海浪花》、贵州的《启蒙》等。这便是蔚为壮观的西单民主墙。也是中国公民意识又一次顽强地展示了自己。这其间,魏京生、胡平等人是其杰出的代表。本来这样的事在中共统治下,原是不可能存在,即使出现也会很快就被镇压。而当时之所以能出现这种情况,正如我前面提到的是邓小平有意加以利用,以便彻底否定文革,斗倒“凡是派”。以便证明毛泽东彻底错了,华国锋也不行。只有“我”邓小平才能来收拾这个残局。

 

19781128中共《人民日报》,对有关群众贴大字报的问题,引用邓小平在接见日本民社党委员长佐佐木良时的话称:“这是正常的现象,是我国形势稳定的一种表现”。接着邓氏又说:“写大字报是我国宪法允许的。我们没有权利否定或批判群众发扬民主,贴大字报,群众有气要让他们出气。群众的议论,并非一切都是深思熟虑过的,也不可能要求都是正确的,这不可怕”。多么“开明”的邓小平!一时邓氏不仅在国内人气高涨,如日中天。在国际上也赢得了包括美国在内的几乎所有民主国家领导人,几乎所有文明社会自由媒体的赞扬声。

 

唐代大诗人白乐天有句云“周公恐惧流言日, 王莽谦恭未篡时。向使当初身便 死,一生真伪复谁知?”。可惜邓氏不仅当年身未死,后来其真面更暴露无遗。当他利用党内人脉关系,纵横捭阖,架空了华国锋;利用民间的舆论力量,斗倒“凡是派”以后,邓小平立即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制造冤案重判魏京生,假什么“清除精神污染”之名秋后算账,封杀一切民间刊物,箝制一切不同的声音。而所谓“精神污染”就像而今天朝的“寻衅滋事罪”一样,是个“口袋罪”,凡当局看不顺眼的,都可往里“装”。于是揭露文革的“伤痕文学”是“精神污染”,白桦的《苦恋》也是,“人性论”是,“社会主义异化论”更是。闹到后来,连李谷一的歌曲《乡恋》也是靡靡之音,断臂维纳斯雕塑被批为“光屁股女人”的“色情”货。痞子们的愚昧,令人啼笑皆非。甚至他们的老祖宗马克思都跟着倒了点霉。因为在一本《马克思传》内页有马克思夫人燕妮女士坦露肩胸的欧洲装束照,便被视作“黄色书籍”而没收……更绝的是,邓小平自己才说了“写大字报是我国宪法允许的”,言犹在耳,便一声令下,把已写入中共宪法的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的“四大自由”一齐从宪法中废除。言论自由荡然无存,文化专制卷土重来,人们终于看清,毛泽东与邓小平在一党独裁专制这一点上并无本质差别。

 

但是“机关算尽太聪明”的邓小平,却无法消除由西单民主墙运动而已“扩散”和深入到人心中的公民意识。终于在八九.六四伟大的爱国学潮中,像火山一样地爆发了出来。当时反“官批”、“官倒”的诉求,就是公民对官员和执政党的监督。而在天安门广场的绝食抗议,更是公民进行社会运动应有的权利。无须执政党的“恩准”,更不存在什么“非法”、“割据广场”之类的罪名。但邓小平最终下令以致命性武器屠杀爱国学生与市民,则是犯下了反人类的滔天大罪。也把邓小平永远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任何御用文人生花的妙笔也无法把他从这耻辱柱上解脱下来!

 

八九民主运动是中国民众公民意识最集中的体现。是中国民众的公民意识又一次掀起的新高潮。虽然这次公民运动遭到中国现代史上空前的、最残酷的血腥镇压,传递公民意识火种的前驱者,倒在了血泊中,但“历史沒有終結,记忆还在燃烧”。更应该看到的是,八九民主运动不仅改变了中国,更改变了世界。两年以后,苏联帝国灭亡,东欧获得自由,宣告共产主义在世界范围内的彻底破产。

 

进入21世纪以来,从茉莉花革命到阿拉伯之春,再到乌克兰、格鲁尼亚等国人民“颜色革命”的成功,无一不是公民意识及其社会运动所取得的伟大胜利。而中国大陆目前公民社会所遭受到的打压,也绝对不可能扼杀掉已在中国民众心中生根发芽的公民意识。从《零八宪章》在中国社会各界引起的广泛共鸣,到今日公民维权意识的深入人心,都无可辩驳地证明公民意识不可能被扼杀,而必将薪火相传,世代接棒。她的“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强大生命力,已为六十多年中国的历史与当今世界的历史所证实。

 

“远芳侵古道,晴翠接荒城”。独裁专制正一天天走向衰朽灭亡,公民社会正日趋成长壮大,公民意识必将在全世界深入人心。公民社会的胜利与独裁专制的灭亡。两者都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规律,是任何力量也无法改变的!!

 

201556完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