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知识分子”这个词在中国从香到臭,不过十来年时间。最初,在言论市场抢份额的人,许多在争戴这顶帽子,甚至有人在自己的微博认证资料晒出“公共知识分子”;现在,人人避之唯恐不及。
 
把这全归结于“有关部门的打压”,我觉得简单化。有关部门固然对“公共知识分子”没有好感,但现在只凭有关部门之力把某个群体彻底污名化,也不太可能了。许多人对“公共知识分子”的嘲弄、挖苦和不满,有些或许是随波逐流,但更多是发自本心。我亲耳听到一位立场与官方相反的民间人士,对“公共知识分子”的极端不屑。对“公共知识分子”的反感,带有普遍性,它才最后走向死亡。“公共知识分子”这个舶来品,这么快死在中国,其实值得高兴。
 
在西方,有关“公共知识分子”的引述,可以找出不少。那些话语看起来相当美妙,不过我始终理解不了。几年前,有个采访,谈到“公共知识分子”话题,我认为,只有“私人知识分子”,没有所谓的“公共知识分子”。
 
一个知识分子的观点与行动,即使引起了公众的注意,形成舆论焦点,也无法改变其私人属性,他总是有其自私的目的。人们趋向于不信有一个无私的面包师,一个无私的菜贩子,因为要从他们哪儿拿商品,你总得付出金钱。人们却趋向于相信容易出现无私的“公共知识分子”,我想,这可能和人们看一个观点不需要付钱有关。而“公共知识分子”在被关注中,已经可以实现自己的私利:得到名气、作品大卖、粉丝上涨、收入增加。
 
久假不归,时间一长,人们就相信了“公共知识分子”是无私地关心公共利益的一群人。有些立志成为“公共知识分子”的人,也用这个严格要求自己。任何一丝与私利相关的怀疑,都容易引发形象的崩溃。“为了公共利益牺牲个人利益是高尚的、值得追求的”,这条规则慢慢成形,牺牲得越多,越容易得到赞赏。
 
牺牲逻辑有个天然缺陷,就是反人性。牺牲少的“公共知识分子”,不如牺牲多的“公共知识分子”牛逼,牺牲多的“公共知识分子”,又不如献身的“公共知识分子”牛逼,大家比赛凄惨。“公共知识分子”也希望追随者牺牲,放下私利,不然就是“猪”、是“犬儒”、是“自愿的奴隶”。为了面子,一时吃了激将法,或许年轻人会跟着喊两句,但人性毕竟是人性,它总要在人身上起作用,“公共知识分子”自己不会去牺牲,追随者自寻死路的也稀少。当人性与某个观念始终冲突时,多数人会清醒。
 
最后的疑问是,就算违背趋利避害的人性,真有几个稀缺的“公共知识分子”受苦受难时,大众欠不欠他们?毕竟,他们是为了“公共利益”而战。答案是,谁也不欠他们的,追求牺牲可以视为自己独特的人生追求,但不能以“我是为了公共利益”而要求大众关注或补偿,一是大众没有和他们签订契约;更关键的是,“公共知识分子”的不少想法,可能还会损害他人利益,历史上曾有不少类似今天“公共知识分子”的角色,为了自己改造世界的梦想,不怕坐牢和死亡,结果有人带来深重的灾难,受害的大众也无法要求他们赔偿。
 
任何人都不要代替他人追求利益,任何人都只追求自己的利益,经过几百年的市场经济证明,这才是积累财富、知识和人才的最快途径,也是变革世界的好办法。有利于私利,就是有利于公益;不利于私利,就是不利于公益。公益这个词,甚至没有存在的意义。任何鼓吹“为了公益放弃私利”的人,最后都不会让人喜欢,这么鼓吹的君王,是为了收割臣民的私利,这么鼓吹的“公共知识分子”,观众一看也是为了自己的私利,甚至还得靠体制供养,追随者自然逐渐散去。
 
“公共知识分子”的死亡,是因为其本身就是虚构的怪物,无论中外知识分子在上面花多大力气,堆砌多少警句,都活不久。我希望一切打着“公共利益”的人,都没有市场,无论是来自官方,还是来自民间,我祝愿人们永远只追逐私利,那样才能避免被形形色色的“公共知识分子”和“公共利益”拐去地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