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律师浦志强一案已经拖延了一年多,前几日北京检察院二分院正式提出公诉。原来的四项罪名减少到两项,“涉嫌煽动民族仇恨罪、寻衅滋事”。 官方微博中引述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浦志强利用信息网络,先后多次发布微博,煽动民族仇恨,情节严重;公然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方指控浦“煽动民族仇恨”的主要证据是他所发的30多条微博,包括“说新疆是中国的,就别把它当殖民地,别当征服者和掠夺者,先发制人后发制人都为制人,都是把对方当敌人,都是荒谬的国策。”、“昆明事件太血腥,凶手罪孽深重。说疆独制造恐怖,这回我信,但这是结果,不是原因。死伤极惨重,后果太不堪,你就给了我一句话,说疆独凶残你没责任,我不满意。”

 

起诉书指控,浦志强“为发泄情绪”,使用“哈儿浦志强有戏”、“浦翠兰律师”等多个账号,针对社会热点事件等,以“侮辱性语言”对田某某(铁道部下属通号院有限公司党委宣传部长田振辉),申某某(连续12届“当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申纪兰)等多人“肆意辱骂”,引发大量网民浏览后转发和评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其实谁都清楚,浦志强的罪名都是莫须有罪名,当局的强硬态度表明非要将他置于死地而后快。很多关注者希望当局会以取保候审方式处理浦案,也幻想欧美和国际社会关注会让当局认真考虑,尤其是这次克里与李克强会面,估计会提到浦案,乐观案情好转。但浦案的公诉表明这一切希望都落空。

 

●人权律师浦志强以“涉嫌煽动民族仇恨罪、寻衅滋事罪”被公诉

 

▲英国广播公司(BBC)5月15日报道:北京维权律师浦志强被正式公诉

 

今年50岁的浦志强去年5月6日被刑事拘留,6月中旬被批捕。

 

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通过官方微博宣布,该院以涉嫌煽动民族仇恨罪、寻衅滋事罪两项罪名向北京市第二法院提起公诉浦志强。

 

有关微博还披露说,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浦志强利用信息网络,先后多次发布微博,煽动民族仇恨,情节严重;公然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浦志强的代表律师莫少平向BBC中文网记者表示,虽然检察院官方微博已经宣布了起诉的消息,但他还没有从法院那里收到有关的起诉书。

 

今年50岁的浦志强去年5月6日被刑事拘留,6月中旬被批捕,涉嫌罪名是“寻衅滋事”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至去年11月又被加控“煽动分裂国家”和“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

 

为此,莫少平指出,从检察院微博的内容来看,检察院并没有完全接受公安机关建议起诉的4项罪名,而最后决定只是对其中两项罪名提出起诉。

 

但他同时强调说,浦志强的代表律师已经向有关方面提交了意见书,明确表示公安机关对浦志强指控的所有罪名在法律上都是不成立的。

 

美国已表示关注

 

美国国务院曾在今年5月6日浦志强被捕一周年之际发表声明,呼吁中国释放已被拘押一年的维权律师浦志强。

 

美国国务院的声明还称赞说,“浦志强是一个勇敢的辩护律师,他为中国实现法治所做的不懈努力得到全世界的认可。”

 

而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在5月7日则回应说,中国是法治国家,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有关案件,中方要求美方摒弃双重标准,谨言慎行,停止以任何方式干涉中国司法主权和内政。

 

▲美国之音(VOA)5月15日报道:维权律师浦志强被正式起诉

 

中国当局星期五以涉嫌煽动民族仇恨罪和寻衅滋事罪两项罪名正式起诉了著名维权律师浦志强。北京检察院第二分院星期五通过微博宣布说,浦志强利用信息网络,先后多次发布微博,煽动民族仇恨。该检察院的起诉书还说,浦志强辱骂他人,破坏社会秩序。

 

今年50岁的浦志强去年5月被刑事拘留,涉嫌罪名是“寻衅滋事”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至去年11月又被加控“煽动分裂国家”和“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美国国务院上星期在浦志强被拘押一周年之际发表声明说,再次呼吁中国遵守对国际人权的承诺,尊重浦志强的权利,释放浦志强。美国国务院的声明称赞浦志强为中国实现法治所作出的不懈努力得到了全世界的认可。

 

▲纽约时报5月15日报道:人权律师浦志强被提起公诉

 

香港——中国检察机关在周五表示,中国最知名的人权律师之一浦志强将于北京受审,罪名为煽动民族仇恨及寻衅滋事。浦志强在一年之前被捕,他也因此成了中国共产党大肆打压异见分子运动中最显著的目标。

 

美国国务院日前呼吁释放浦志强,美国国务卿克里周六也将到访北京参加会晤。但在中国由党控制的司法体制下,在针对像对浦志强这样的政治争议人物的案件里,起诉很少会被撤回,对其的诉讼也很可能会以定罪及监禁告终。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在一份网络告示中称浦志强因其一系列网络言论涉嫌“煽动民族仇恨罪”、“寻衅滋事罪”被提起公诉。

 

检方在告示中称,浦志强“公然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浦志强及其支持者们一直称浦案是无实无据且有政治动机的打压行为,针对的是一直以来因在法庭及网络上挑战权威,激怒官员的浦志强。浦志强律师表示浦坚决否认这些罪名。

 

“当然了,他会坚称自己是无辜的,而且会继续为自己辩护。”浦志强的两名辩护律师之一尚宝军接受电话采访时说。

 

检方的文告没有给出浦志强案开庭的日期,但法院会在过后宣布。尚宝军称开庭可能要在两到三个月之后,他会在下周拿到起诉书后与浦志强会面。

 

在习近平治下,中国共产党已经开始试图踩灭任何可能的政治反抗源头,数百名人权活动人士、记者、民间组织带头人以及怨愤民众相继被逮捕,部分还会被起诉并判处监禁。

 

但他们之中少有像浦志强这么知名的。留着平头、身材魁梧的浦志强今年50岁,他声音洪亮,言谈中带着戏谑的幽默。他的目无权威可能也是其身陷囹圄的原因。

 

检方没有在其文告中给出浦志强案的具体证据,但浦的律师此前已经证实该案将主要围绕浦志强曾在微博上发表的一系列尖锐言论。(浦志强称自己已经不记得发表了这些言论。)微博是类似Twitter的中国平台。

 

这些言论包括对政府维吾尔族政策的批评。维吾尔族是生活在新疆的少数民族,位于中国西部的新疆一直被紧张局势及暴力活动牵绊。浦志强律师称那些批评言论应该就是起诉其煽动民族仇恨的主要根据。

 

浦志强在2014年5月时曾写道,“说新疆是中国的,就别把它当殖民地,别当征服者和掠夺者,先发制人后发制人都为制人,都是把对方当敌人。”

 

浦志强在去年五月在参与一个纪念1989年“六四”事件遇难者的小型聚会后被拘捕。“六四”的遇难者在当时武装部队进入北京天安门镇压亲民主抗议活动时遇害的。1989年的时候浦志强还是一名支持抗议活动的大学生。

 

浦志强的另一名律师莫少平在电话采访中称,针对浦志强的罪名中任何一项都可能让其面临最高达10年的有期徒刑,不过法院不太可能会判处如此之长的刑期。尚宝军则说如果浦志强罪名成立,这两项罪名可能会让他被判处八年及以下监禁。

 

▲德国之声(DW)5月15日报道:浦志强被提起公诉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在新浪微博上公布消息称,以涉嫌煽动民族仇恨罪、寻衅滋事罪对浦志强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德国之声中文网)本周五(5月15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通过新浪微博官方帐号公布了该消息。微博中引述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浦志强利用信息网络,先后多次发布微博,煽动民族仇恨,情节严重;公然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浦志强曾为艾未未、新公民运动的活跃人士等众多知名异议人士担任代理律师。他曾经站出来反对劳教制度,并在2013年2月成为中国主流媒体《南方人物周刊》的封面人物(“中坚浦志强”)——这对于一名政府批评人士而言非常罕见。

 

去年5月浦志强参加“六四”纪念活动后被以涉嫌“寻衅滋事”刑拘。6月13日,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北京”发布消息,“经检察机关批准,2014年6月13日,北京市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对浦志强依法执行逮捕。对浦志强涉嫌的其他犯罪事实,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浦志强的被捕曾引起国际社会的关注和谴责。

 

浦志强案的代理律师莫少平对美联社表示,起诉罪名减少了,但他强调,对浦志强的两项指控都是毫无依据的。

 

今年5月初,美国国务院发言人拉特克发表声明称,美方对浦志强被关押一周年表示严重关切,并呼吁中方将其释放。

 

中国外交部新闻发言人华春莹回应说:“不知道大家是否和我一样,感觉美方有些人心很大,手很长,到处想充当世界警察或法官。”她说:“中国是法治国家,中国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有关案件。我们要求美方摒弃双重标准,谨言慎行,停止以任何方式干涉中国司法主权和内政。”

 

北京检察院方面指控浦志强“利用信息网络,先后多次发布微博,煽动民族仇恨,情节严重”。此前律师莫少平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煽动民族仇恨和歧视的罪名源于浦志强一篇关于2014年3月1日昆明火车站血案的博文。当时他在一篇博文中写道:“说疆独制造恐怖,这回我信。死伤极惨重,后果太不堪,你就给了我一句话。说疆独凶残你没责任,我不满意。天天说党的政策亚克西,维吾尔人心向党,就这么血肉横飞?……”

 

最近几年中国国内民族矛盾引起的冲突已经造成数百人死亡。北京方面指责带有宗教背景的恐怖分子勾结境外势力制造这些流血冲突。浦志强是提出中国应该反思民族政策的代表之一。

 

浦志强曾在微博上写道:“如果新疆真的是中国的一部分,那就不要像对待殖民地一样对待它,不要让自己像占领者和劫匪一样。”浦志强的微博帐号已经被官方关闭。

 

▲法国国际广播电台(RFI)5月16日报道:“把新疆当敌人是荒谬国策”蒲志强被指煽动民族仇恨遭起诉

 

美国国务院5月6日在中国维权律师蒲志强被拘禁1周年当天,要求北京将其释放,中共对此作出迅速回应,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15日正式以涉嫌煽动民族仇恨及寻衅滋事两项罪名,向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起诉浦志强。

 

北京检察院二分院15日在官方微博称,被告浦志强利用信息网路,先后多次发布微博,煽动民族仇恨,情节严重;公然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这是自浦志强拘留一年之后,案卷经两次退回警方补充侦查,第三次审查起诉再延长15天后,检方正式向法院起诉浦。此前,浦志强被控涉嫌“煽动分裂国家”、“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寻衅滋事”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四罪。

 

据明报引述蒲志强的律师尚宝军表示,他尚未取得检方正式的起诉书,“但就现在这两个罪名,我们也是不认可的。起诉根本不成立,我们将做无罪辩护”。

 

对于检方的控罪,据尚宝军指,此前数次在拘留所会见浦志强时,浦均坚决表示自己无罪。据了解,检方指控浦“煽动民族仇恨”的主要证据是他所发的30多条微博,包括“说新疆是中国的,就别把它当殖民地,别当征服者和掠夺者,先发制人后发制人都为制人,都是把对方当敌人,都是荒谬的国策。”、“昆明事件太血腥,凶手罪孽深重。说疆独制造恐怖,这回我信,但这是结果,不是原因。死伤极惨重,后果太不堪,你就给了我一句话,说疆独凶残你没责任,我不满意。”

 

此外,尚宝军认为“公然辱骂他人”,主要指包括发微博议论毛泽东孙子毛新宇、人大代表申纪兰、质疑雷锋造假等。

 

蒲志强一案,自去年5月6日被当局拘留以来,北京检察院先后两度将案件退回公安,经罪名加加减减及延期审查起诉后,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终于正式以涉嫌煽动民族仇恨及寻衅滋事两项罪名,向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起诉浦志强。

 

50岁的浦志强,在1989年学运期间,曾参与天安门广场绝食静坐。浦此后以维权律师的形象闻名内地。去年5月3日,浦志强与十余位包括学者、异议者及天安门母亲成员等人,在北京一个室内举行小规模的六四25周年纪念研讨会。浦在3日后被当局拘留。

 

浦志强被捕之初,其外甥女屈振红曾担任代理律师,但屈振红随后被视为浦同案,以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罪”为由将她逮捕。目前,屈振红的近况尚不得而知。

 

▲法国国际广播电台(RFI)5月16日报道:中国著名律师浦志强因网络言论获罪被起诉

 

中国著名律师浦志强在被拘押一年后昨天5月15日受到起诉,他被控的罪名是‘涉嫌煽动民族仇恨’和‘寻衅滋事’。北京检察院第二分院周五发微博说,起诉书指控浦志强利用信息网络,发布微博,煽动民族仇恨,公然辱骂他人。此前,浦志强曾被公安指控4项罪名:煽动分裂国家、煽动民族仇恨、寻衅滋事、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现在四罪减为两罪,据浦志强的辩护律师莫少平说,此前他们的律师意见书指出4项罪都不能成立,现在检察院只采纳了律师的部分意见。

 

浦志强2014年曾在微薄评论对新疆的政策指出:“说新疆是中国的,就别把它当殖民地,别当征服者和掠夺者,”先发制人后发制人都为制人,都是把对方当敌人。都是荒谬的国策。“被作为控罪证据。

 

警方在浦志强数千条微博中找到30几条所谓“辱骂他人”的证据。这些言论涉及雷锋和人大代表申纪兰及毛泽东的孙子毛新宇等公众人物。浦志强的律师莫少平向法广表示,浦志强的微薄言论是否涉“公然辱骂他人”是对法律的理解问题,特别是公众人物,与一般人不一样,从法理上讲,公众人物有义务更容忍他人的批评甚至谩骂等尖刻语言,这是公认的。

 

莫少平还指出,北京检方周五在微薄上公布对浦志强的起诉,然后是周末,律师只能在工作时间去法院交完手续,拿到起诉书,再去见浦志强。

 

对于下一步如何为浦志强辩护,莫少平律师表示现在透露不合适。对浦志强的4项控罪被减为两罪,莫少平律师表示:前三个罪是由于浦志强写的30几条微薄,后一个罪是浦志强接受委托查阅了30余家企业的工商登记资料。

 

检察院曾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第三次又延了15天,在第三上次审查时,按照法律规定,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要听取律师的意见。莫少平说:我们出具了一份书面的律师意见,书面律师意见里,我们认为公安机关指控浦志强的四个罪都不能成立,那现在我只能说,检察院只采纳了律师的部分意见。

 

▲美国之音(VOA)5月20日报道:中国公众质疑因言问罪浦志强制造“微博狱”

 

香港—重庆一些薄熙来、王立军主政时期主要因网络言论而被劳教的公民星期二发表公开信,呼吁关注近期被当局以两项罪名移交法院起诉的北京维权律师浦志强,反对因微博言论对浦志强进行文字狱迫害。此外,中国敢言法学家贺卫方近日也为浦志强呐喊,呼吁当局不要制造言论自由的新冤狱。

 

10位重庆薄王时期因言劳教者,其中包括2011年因网上转发“负面信息”被劳教的重庆大学生村官任建宇,5月19日在公开信中表示,对浦志强律师因微博言论被提起公诉,感到震惊和不安。

 

公开信说,作为底层的个体,他/她们曾因言获罪或遭遇公权碾压,而浦志强律师施以援手,代表他们与权力对薄公堂,让他们得以撤销案底,恢复名誉,回归社会。但在钳制言论自由的劳教制度被废除,政府宣传依法治国的今天,浦志强律师却因微博言论被关押一年多后起诉,让他们无法理解,难以接受。

 

公开信呼吁关注浦志强律师的人,转发有关浦志强律师的微博,抵制文字狱对浦志强律师的迫害。

 

曾参与六四民运的浦志强,去年5月4日因参加一个纪念六四25周年的私人研讨会,被警方带走,几天后以涉嫌“寻滋罪”刑拘,6月13日以“寻滋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逮捕,后被加控涉嫌“煽动分裂国家罪”、“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的罪名。

 

今年5月15日,当局以“涉嫌煽动民族仇恨罪”和“寻滋罪”起诉浦志强,主要证据是他从2011年7月到2014年5月所发的28条微博,内容是谈论不同的议题。

 

浦志强因代理任建宇、上访妈妈唐慧等多起曾引发全国轰动的劳教案,引发社会对劳教的反思,推动当局在2013年最终废止从1957年开始的劳教制度。而浦志强也被中国新闻周刊评选为2013年法治人物。

 

因言被劳教的重庆前大学生村官任建宇星期三对美国之音表示,当局查浦志强律师缺乏证据,就把他发表的微博作为证据,明显是因言问罪,他们要站出来为浦志强律师发声。

 

他说:“我们就是希望外界能够帮助浦志强律师,因为这是一个因言兴罪。就是查了一年多,什么也没查到,就是对浦志强律师因言获罪,这是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

 

重庆的石宝莹也是公开信联署人之一,她因上高二的养女2010年离奇死亡但不接受警方定论而在网上发布消息或张贴悬赏线索信息而被劳教。与石宝莹涉及同案被劳教的还有她的另外4位朋友。石宝莹星期三对美国之音表示,她/他们都受到了浦志强律师的无偿法律救助,讨回公道,因此也要为他呼吁自由。

 

她说:“回归他的自由,他本来就是个好人,太怨了。浦律师太怨了,浦律师是个好人,他是无偿地帮助我们,感激他。有言论也不敢声,有话也不敢说,什么都不敢说,人民还有自由没有?”

 

此外,几个网站上星期二出现中国敢言法学家“贺卫方连日为浦志强呼吁、呐喊”的文章。文章中说,“一个人,对于发生民族冲突,直言批评本民族主导政府的某些决策,为那些少数民族说话,事实上他就是在为弱势族群说话,有利于族群关系的和谐。相反,如果他口口声声地为政府辩护,那就是让民族之间的隔阂愈发加深。这个道理显而易见。所以打压这样的人,才是煽动民族分裂的行为!”

 

文章还说,“依法治国在刑法上最基本的要求是区别罪与非罪。过去几年,最高司法机关不断强调坚决杜绝冤假错案,也在纠正冤案方面作出了相当努力。如今,司法又面临一个大考验:对于国家政策提出批评,哪怕是措辞激烈的批评,也是言论自由的体现。我们不可一边纠正错案,一边制造新的冤狱!”

 

记者星期三一直无法联系上北京大学法学院的贺卫方教授。不过,北京维权律师刘晓原表示,如果当局执意要给浦志强治罪,讲任何道理和法律都是没有用的。

 

他说:“他要从言论上给你治罪,你怎么说。你说你的言论是建设性的温和的,他说你不是,是煽动性的。我办过的伊力哈木的案件,我就深有体会呀。这种你只能说,要这样强判你,就可能不会给你考虑到说你的言论是建设性的或者还是慎重性的。”

 

另外,浦志强律师的外甥女、最初的浦案辩护律师之一的屈振红,5月18日晚被取保候审获释,引发外界关注和祝福。不过,新浪第二天便删除了大量祝福和讨论的微博,并将“屈振红”三字设为敏感词。

 

屈振红律师去年5月被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刑拘,与浦志强案相关。律师分析表示,屈振红只是被取保,不等于案件了结,仍有可能遭到法院起诉。但是,屈振红取保候审对于浦志强律师来说,从精神和心理上都是一个安慰。

 

▲法国国际广播电台(RFI)5月20日报道:浦志强案起诉书披露 批评申纪兰成罪状

 

日前,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浦志强涉嫌煽动民族仇恨罪、寻衅滋事罪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5月18日,浦志强被抓后的第一任律师,他的外甥女,被以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抓捕羁押一年多的屈振红律师被取保释放。今天(5月20日),浦志强的友人披露了浦志强案的正式起诉书,浦志强涉嫌的所谓“寻衅滋事罪”中,具体行为居然是浦志强在微博上批评万年人大代表申纪兰和铁道部下属的“信通院”党委宣传部长田振辉。

 

北京市二分检金轶、杜邈、高鹏三人出具起诉书称,浦志强在2012年-2014年5月期间,使用“小小律师浦志强”、“发科税案哈律师”、“永州双规案哈律师”等多个新浪微博帐号,借云南昆明暴力恐怖事件,先后八次发布多条微博,利用网络“挑拨民族关系”,引发大量网民浏览后转发和评论,“破坏民族团结”。

 

起诉书又指控,浦志强“为发泄情绪”,使用“哈儿浦志强有戏”、“浦翠兰律师”等多个账号,针对社会热点事件等,以“侮辱性语言”对田某某(铁道部下属通号院有限公司党委宣传部长田振辉),申某某(连续12届“当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申纪兰)等多人“肆意辱骂”,引发大量网民浏览后转发和评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警方录取了申纪兰和田振辉的证言作为证据,检方认为浦志强上述言行,涉嫌煽动民族仇恨罪、寻衅滋事罪,向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上海律师张雪忠阅读起诉书,以及浦志强友人整理出来的浦志强关于昆明事件、温州动车事故、和申纪兰的微博言论后,对检方的提出了严厉的批评,他认为,“对浦志强的刑事指控,完全是颠倒黑白、毁弃法律的言论迫害。”

 

从起诉书的内容来看,关于煽动民族分裂的指控,浦的微博内容一方面是谴责有疆独背景的暴恐袭击,另一方面也呼吁当局改进现行民族政策,促进民族和解与团结。

 

比如,浦在2014年5月1日的微博中称,“新疆恐怖袭击越发频繁,我当然谴责暴力,但在此基础上,探讨是必须的”,他“希望新疆公检法会尊重宪法和尊重人权”。针对昆明的暴力袭击,他也说“昆明事件太血腥,凶手罪孽深重”,但同时认为当局的新疆政策,以及王乐泉在新疆的管治方式,亦有值得反思之处。

 

张雪忠认为,浦志强以一名汉族人的身份,呼吁当局反思和改进现行政策,切实尊重维族同胞的平等权利和基本人权,这种行为根本就不是煽动民族仇恨。恰恰相反,浦的呼吁只会促进维汉两族之间的和解与团结,因为浦的言论,事实上是在向维族同胞传递一个积极的信号:维护维族同胞的平等权利和基本人权,不但是维族人自己关心的事情,而且也是汉族人关心的事情。

 

中国现行“宪法”第35条规定了公民的言论自由,第41条也规定公民对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如果浦志强仅仅因为行使宪法规定的权利,就必须面临刑法规定的处罚,那当局无疑是在向世人表明,现行“宪法”的实际作用连一张手纸都不如。

 

浦志强的微博言论不可能煽动民族仇恨,但因此而对他进行刑事处罚,则无疑是在煽动民族仇恨。因为,当局若是一边放任少数汉人在网上对维族人喊打喊杀,一边又要迫害像浦志强这样的人权律师,那无疑是在向维族同胞传递一个不祥的信号:对于当局来说,汉族人哪怕只是以言论的方式,为维族人争取平等权利,都是必须严惩不贷的犯罪。

 

关于浦志强案寻衅滋事罪部分,张雪忠则认为,依照起诉书中的表述,在与这部分指控有关的微博中,浦志强只是对申纪兰、田振辉等人进行批评和讽刺。

 

首先,申纪兰常年担任全国人大代表,却毫无问政能力,是一个只知道举手的政治木偶。这个人本来就极富争议,在网上讥讽乃至责骂她的人,几乎多得难以计数。从法律上说,既然她是担任重要公职的公共人物,她的名誉权就要受到一些特别的限制。也就是说,人们对她的批评或讽刺,可以超过适用于常人的法律尺度。

 

由于申纪兰是国家工作人员(她是长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这些批评和讽刺性言论,还应受到中国“宪法”第41条关于公民批评权规定的特别保护。依照现行法律,浦志强在微博上对她的批评和讽刺,甚至连民法上的侵权行为都谈不上,更不用说是什么犯罪了。

 

其次,田振辉是“7.23温州动车事故”所涉动车的信号设备设计单位的党委宣传部长,亦属有义务接受和听取公众批评的公职人员。那次责任事故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当局不去对田振辉等公职人员进行问责,反而还来追究网上批评者的刑事责任,难道当局认为这些公职人员的情绪比公众的生命更值得保护?更何况,浦志强甚至并未在微博上点出她的姓名。

 

张雪忠总结说,浦志强的二十余条涉案微博,只是一些批评政府政策和公共人物(甚至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言论。发表此类言论,纯属行使公民基本权利的正当行为。这些言论如果真要作为证据,最多只能证明两件事:(1)浦志强先生是完全无罪的;(2)北京警方和检方对他的指控纯属言论迫害。

 

张雪忠说“言论迫害是最令人不齿的政府暴行之一,可以说,在本案中,真正的法律问题不是浦志强是否犯罪,而是那些蓄意迫害他的政治官员和司法人员该当何罪。”

 

网友也引用习近平2014年的一次关于司法的讲话《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给予讽刺,习近平当时说,“许多案件,不需要多少法律专业知识,凭良知就能明断是非,但一些案件的处理就偏偏弄得是非界限很不清楚。各行各业都要有自己的职业良知,心中一点职业良知都没有,甚至连做人的良知都没有,那怎么可能做好工作呢?”

 

一位律师则说,北京二分检的检察员金轶、杜邈,代理检查员高鹏,“你们的名字都会被写入历史。”

 

▲英国广播公司(BBC)5月21日报道:律师:将与浦志强见面讨论起诉书控罪

 

中国维权律师浦志强周五(5月22日)上午将与2名代表律师见面,讨论检察机关对他的起诉书。

 

浦志强的代表律师之一尚宝军对BBC中文网表示,他周四拿到起诉书,明天跟当事人见面后决定应对方案。

 

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5月15日在微博上宣布,以涉嫌煽动民族仇恨罪、寻衅滋事罪两项罪名向北京市第二法院对浦志强提起公诉。

 

控罪减半

 

今年50岁的浦志强去年5月6日被刑事拘留,6月中旬被批捕,涉嫌罪名是“寻衅滋事”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至去年11月又被加控“煽动分裂国家”和“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

 

他的代表律师向有关机构提交了意见书,表示这4项罪名在法律上都不成立。

 

尚宝军周四表示,把控罪从4项减到2项,应该说传递了积极信号,但他们和当事人坚持认为剩下这2项控罪不成立。

 

他说,根据浦志强发表的20多条微博来定罪是荒唐的,因为浦志强只是在行使公民对政府机构和官员的监督、批评权和公民言论自由权。

 

浦志强被刑拘并被起诉,在国际间引发关注。

 

国际关注

 

欧盟20日发表声明说,“事件令人质疑中国宪法是否维护言论及集会自由。”

 

声明还说,“中国当局应保证浦志强获得公平审讯的权利,全面尊重他的辩护权,以合符中方对深化法治及国际人权的承诺,外国驻华大使馆也应获准派代表到庭听审。”

 

美国国务院在今年5月6日浦志强被捕一周年之际发表声明,呼吁中国释放已被拘押一年的维权律师浦志强。

 

中国外交部回应称美国不应该干涉中国司法主权和内政。

 

另外,中国法律学者贺卫方、刘晓源等,以及一些曾因网络言论获罪的民众近日也呼吁当局不要再造文字狱。

 

●美国、欧盟和人权组织呼吁中国政府释放浦志强

 

▲美国之音(VOA)5月16日报道:浦志强被诉 美呼吁北京履行人权承诺

 

华盛顿—美国国务院星期五在中国律师浦志强被起诉后再次呼吁中国当局释放浦志强,并呼吁中国履行国际人权承诺。

 

美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杰夫·拉特克在例行简报上说:“美国对中国著名辩护律师浦志强因所谓‘涉嫌煽动民族仇恨’和‘寻衅滋事’的指控被起诉深感担忧。

 

自从当局在2014年5月6日将浦志强拘留后,美方多次呼吁将其释放,并表示过对他健康情况的担忧。对他的起诉看来是对那些挑战中国官方政策和做法的公益律师、网络活动家、记者、宗教领袖等人士有系统地执行逮捕和关押的一部分。所以我们呼吁中国当局立刻释放浦志强,履行中国对国际社会所做的人权承诺,包括言论与和平集会的自由。“

 

拉特克说,美方经常在与中方的高层对话中讨论人权问题,这对美国十分重要;除浦志强案以外,最近还有多起引人关注的有关人权的事件。

 

拉特克说,这些事件都涉及国际人权承诺,包括中国在内的很多国家都同意履行这样的承诺。

 

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星期五通过其微博帐号发布消息称,以涉嫌煽动民族仇恨罪和寻衅滋事罪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对浦志强的公诉。

 

中国外交部曾在5月7日就浦志强案要求美方“停止以任何方式干涉中国司法主权和内政”。

 

▲法国国际广播电台(RFI)5月16日报道:美国再呼吁北京信守人权承诺释放浦志强

 

据纽约时报报道,美国国务院星期五5月15日在中国律师浦志强被起诉后,再次呼吁中国当局释放浦志强,并呼吁北京当局履行中国在国际上的人权承诺。正在北京访问的美国国务卿克里与中国一号人物习近平和二号人物李克强会晤,法新社认为克里大概会同他们谈及人权议题。

 

美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杰夫-拉特克在昨天例行简报上说:美国对中国著名辩护律师浦志强因所谓‘涉嫌煽动民族仇恨’和‘寻衅滋事’的指控被起诉深感担忧。

 

拉特克表示,看来对浦志强的起诉是有系统地逮捕关押那些挑战中国官方政策和做法的公益律师、网络活动家、记者、宗教领袖等人士的一部分。

 

拉特克说:我们呼吁中国当局立刻释放浦志强,履行中国对国际社会做的人权承诺,这个承诺包括允许言论自由与和平集会自由。他称:(中国)这些事件都涉及到国际人权承诺,包括中国在内的很多国家都同意履行这样的承诺。

 

▲法国国际广播电台(RFI)5月16日报道:大赦国际呼吁停止迫害浦志强

 

大赦国际就中国著名律师浦志强被起诉事件呼吁北京当局停止迫害浦志强。据法新社今天报道,大赦国际中国问题专家威廉-倪表示,浦志强除了在社交网络上发表意见之外什么也没做。是中国政府公然侵犯他的言论自由,并试图扼杀独立的声音。

 

浦志强在微薄批评北京对新疆所谓“恐怖主义采”取的暴力镇压政策,表述的看法与中国官方说辞不一致。他指出,说新疆是中国的,就别把它当殖民地,别当征服者和掠夺者,先发制人后发制人都为制人,都是把对方当敌人。都是荒谬的国策。

 

法新社说,美国国务卿周六正在北京访问,克里与中国两位最高领导人习近平和李克强会面时,双方应该谈到人权问题。

 

浦志强的夫人孟群此前在一封公开信中表示,浦志强患有糖尿病和高血压,他在被拘押前三个月,每天被连续审讯10小时。

 

▲英国广播公司(BBC)5月20日报道:欧盟关注中国当局起诉维权律师浦志强

 

欧盟周三(20日)发表声明,对中国当局起诉维权律师浦志强表示关注。

 

欧盟发言人在一项声明中说,“事件令人质疑中国宪法是否维护言论及集会自由。”

 

声明还说,“中国当局应保证浦志强获得公平审讯的权利,全面尊重他的辩护权,以合符中方对深化法治及国际人权的承诺,外国驻华大使馆也应获准派代表到庭听审。”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日前以控告浦志强涉嫌煽动民族仇恨罪及寻衅滋事。

 

美国政府曾表示关注,北京外交部要求美方摒弃双重标准,停止以任何方式干涉中国司法主权和内政。

 

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5月15日宣布,该院以涉嫌煽动民族仇恨罪、寻衅滋事罪两项罪名向北京市第二法院提起公诉浦志强。

 

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浦志强利用信息网络,先后多次发布微博,煽动民族仇恨,情节严重;公然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罪名不成立”

 

浦志强的代表律师莫少平向BBC中文网记者表示,虽然检察院官方已经宣布了起诉的消息,但他还没有从法院那里收到有关的起诉书。

 

今年50岁的浦志强去年5月6日被刑事拘留,6月中旬被批捕,涉嫌罪名是“寻衅滋事”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至去年11月又被加控“煽动分裂国家”和“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

 

为此,莫少平指出,从检察院微博的内容来看,检察院并没有完全接受公安机关建议起诉的4项罪名,而最后决定只是对其中两项罪名提出起诉。

 

但他同时强调说,浦志强的代表律师已经向有关方面提交了意见书,明确表示公安机关对浦志强指控的所有罪名在法律上都是不成立的。

 

美国表示关注

 

美国国务院曾在今年5月6日浦志强被捕一周年之际发表声明,呼吁中国释放已被拘押一年的维权律师浦志强。

 

美国国务院的声明还称赞说,“浦志强是一个勇敢的辩护律师,他为中国实现法治所做的不懈努力得到全世界的认可。”

 

而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在5月7日则回应说,中国是法治国家,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有关案件,中方要求美方摒弃双重标准,谨言慎行,停止以任何方式干涉中国司法主权和内政。

 

▲美国之音(VOA)5月21日报道:欧盟发表声明关注维权律师浦志强案

 

香港—欧盟星期三发表书面声明,对中国维权律师浦志强被起诉表示关注。欧盟发言人表示,最近针对已被羁押一年多的浦志强的指控,令人“严重质疑中国宪法对公民集会、表达和言论自由的保障”。

 

声明要求“中国当局应遵循对国际人权做出的承诺,以及所宣布的推动和深化法治的改革,保障浦志强享有公正审理的权利,充分尊重他的辩护权”,并敦促“应允许外国驻华使馆旁听庭审,并给予浦志强适当的医疗”。

 

中国当局5月15日以涉嫌“煽动民族仇恨”和“寻衅滋事”两项罪名,对受到国际社会广泛关注的浦志强提起公诉。浦志强去年5月6日因参加一个纪念六四25周年的私人聚会被刑拘,涉嫌“寻衅滋事”, 6月13日以“寻滋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被逮捕,11月又被加控涉嫌“煽动分裂国家罪”、“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的罪名。

 

美国政府曾多次表态关注浦志强案。美国国务院在浦志强被拘押一周年之际发表声明,再次呼吁中国遵守对国际人权的承诺,尊重浦志强的权利,释放浦志强。中国外交部则要求美方停止以任何方式干涉中国司法主权和内政。在浦志强被起诉后,美国国务院再要求中国当局释放浦志强,并呼吁中国履行国际人权承诺。

 

▲自由亚洲电台(RFA)5月21日报道:欧盟关注浦志强案质疑钳制自由 起诉书公布律师称案件争议大

 

日前以“涉嫌煽动民族仇恨罪”及“寻衅滋事”被提起公诉的浦志强案,得到世界范围内的广泛关注。欧盟周三发表声明,质疑中国宪法是否维护言论及集会自由,要求中国政府保证浦志强获得公平审讯的权利。就在前一天,对浦志强的起诉书曝光,该案代理律师表示,起诉书内容显示该案存在较大争议。

 

欧盟周三发表声明,对中国政府日前以“涉嫌寻衅滋事”和“煽动民族仇恨罪”起诉维权律师浦志强表示关注,质疑中国宪法是否维护言论及集会自由。声明又指,“中国政府应保证浦志强获得公平审讯的权利,全面尊重他的辩护权,以符合中方对深化法治及国际人权的承诺,外国驻华大使馆也应获准派代表到庭听审。”

 

在此之前,美国国务院也曾就此案表示关注,呼吁中国政府立即释放浦志强,认为浦志强的遭遇是中国不能容忍不同声音的又一个例证;对浦志强的起诉显示了对挑战中国政府政策和行为的维权律师、网络人士、新闻工作者、宗教领袖等人士进行逮捕、监禁的一贯作法。不過中國外交部则要求美方摒弃双重标准,停止以任何方式干涉中国司法主权和内政。

 

国际特赦组织日前也发表声明,敦促中国政府停止对浦志强的打压,撤销所有“以政治为动机”的治罪指控。

 

对此,该案代理律师丶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主任莫少平周四告诉本台:“国际社会对这个案子表达关注,本身说明这个案子有它的特殊性。本身这个社会就是一个大家庭,有些基本的准则无论是在那个国家,都应该遵守,任何一个国家破坏了国际上制定的普遍遵守的公约,都肯定是不对的。”

 

而就在前一天,对浦志强的起诉书在网上曝光,其中指控浦志强通过多个新浪微博账户,借云南昆明暴力恐怖袭击等事件挑拨民族关系,破坏民族团结。浦志强为发泄情绪,还使用多个微博账户发布微博,侮辱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对此,莫少平律师表示,从该案的侦查过程可以看出检察机关较为慎重,从起诉书也能看出该案有比较大的争议:“应该说检察机关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且在第三次审查起诉的时候还延期了15天,应该说对这个案子是比较慎重的,也可以说,有很大争议,否则的话,浦志强的案子在事实方面是很简单清晰的,不存在任何问题,关键是在法律适用问题上,到底是构成犯罪还是公民正当行使言论表达自由。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是时候,我们正式向检察官出具了书面律师意见,认为公安机关移送检察机关指控浦志强涉嫌的四个罪名,都不能成立,现在检察院起诉到法院只能说他们是部分采纳了律师的意见。”

 

曾在香港举办游行示威活动声援浦志强、对当局公布的起诉书表示不满的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总干事陈家伟周四表示:“煽动民族仇恨这个罪名是一个莫须有的罪名,我们要求中国政府立即释放浦志强,我们希望国际社会能继续关注浦志强案。”

 

浦志强于去年5月在北京参加“六四研讨会”后被警方带走,后以“寻衅滋事”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被批捕,去年11月又被加控“煽动分裂国家”和“煽动民族仇恨丶民族歧视”罪,其外甥女屈振红也被警方以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罪逮捕,近日获保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