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笔者出席澳门举行的2015年亚太区互联网管治论坛(APrIGF),今届的主题是「互联网管治的演变:加强可持续发展」,不少讨论的议题都离不开中国。
香港人幸运的是依然能够使用不经任何审查的互联网,不用翻墙便可以接触资讯和自由表达,毋须如大陆用户每天要跟网监机关角力,或者担心随时因为网上的片言只语而惹祸上身。
7月1日,中国政府颁布新的《国家安全法》,当中明文把香港列入其中。其中一个重点是,首次把网络安全提升至国家安全层面,美其名为树立「网络主权」,实质是令严控互联网意识形态的作为变得有法理基础、变得更为正当、合理和常规化。中国式「网络主权」如何冲击港人目前享受的自由,其影响是不容忽视的。
中国政府7月1日颁布实施新的《国家安全法》,其中第11条指「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是台湾同胞与港澳同胞的共同义务」,首次把港澳台明确列入中国法律中。虽然新的《国安法》属于宣示性,尚未有具体内容,而特区政府为安抚港人,亦立刻发表声明指新《国安法》不会在香港实施;然而,贯穿于整套法律的「国家安全凌驾一切」的态度,已经对香港人关注的言论自由带来心理压力。
新的《国安法》对网络安全有不少阐述,还首次提出「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覆盖面广泛而模糊;第59条说明,中国应建立国家安全审查与监管的制度及机制,对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外商投资、特定物资与关键技术、网路讯息技术产品及服务、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和活动都进行国家安全审查,以有效预防及化解中国的安全风险。
中国目前的网络法律框架由《电子签名法》、《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关于加强网络讯息保护的决定》等多条法规组成。
另一方面,网监机关有如思想警察,一方面监察网站内容、网民的电邮、讯息和访问纪录,亦会以封网方式,例如过滤关键字、封锁IP地址来过滤所谓认为不合法或犯罪的内容。
中国政府正在草拟《网络安全法》,可见大陆的网络维稳力度只会继续加强。关键词审查还不够,还从网络生态的上游管起,以行政手段牢牢控制提供硬件、软件、网络平台的营运者。
面对几十甚至上百亿的生意,外国科企和内地的科技公司和网络平台都只能向政府妥协,甚至主动逢迎。
斯诺登事件暴露美国透过服务供应商无孔不入地监控互联网,同时中国亦不断利用科技,变本加厉地监控国民的思想和表达。香港是中国领土内仅存可以自由使用互联网的堡垒,当无国界的互联网遇上中国式「网络主权」和「国家利益」,这些含糊的概念会如何演绎?相对于担心内地《国安法》在港实施,我们更应提防一些借机要求香港互联网管理和创新科技发展要与大陆接轨的声音,捍卫网络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