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捐款风波,源于网友认为万科地震捐款220万元太少,王石答复“200万元已尽到企业责任,员工捐款以10元为上限”。
现在,报道说万科要拿出1亿元无偿参与灾后重建,王石也对前次言论表示道歉。不少人在质疑王石的诚意。但很奇怪,我对王石以及万科的诚意毫无兴趣。其实,我对王石所说的“200万元已尽到企业责任”也没有什么兴趣。1个亿也好,200万也好,你不应被强迫划账,如果有强迫捐款,那就应该反对。
但是,你也不能要别人对你的行为没有态度。很多人认为万科捐款200万元太少,现在万科出1亿元仍然面临诚意的质疑,这都是正常的。任何人都会对事情产生态度,只要这种态度不是一种行为上的强制力就可以。
王石说“员工捐款以10元为上限”,这是一个规定还是一个态度?如果它是一个规定,它应该废除,因为这个规定会约束其员工的捐献行为。如果它只是一个态度,王石是可以说说的。但正如上述,人们也有权对这种言论表示赞同或者鄙视。
一个企业、一个人在社会中存在,有权做什么事,是一回事,实际上做什么事,是另一回事。万科和王石有权捐或者不捐,法律上无约束,捐还是不捐,捐多捐少,可以完全自主,不会有法律上的问题,没有人说你捐少了就会被追究。但是旁人要说三道四,要鄙视,要赞成,也由不得你,你不能要求别人对你不许有意见。
旁人无法决定你捐不捐,捐多少。但可以决定自己买不买你的房子,是否持有你的股票,以及是否觉得你是一个有责任和担当的人。如果有人说,万科捐得太少,我们要灭掉这个企业,把它的钱拿出来分掉,我坚决反对。如果有人说,万科捐得太少,我决定不购买它的房子,我觉得这是他的自由。如果有人说,王石主张员工捐款以10元为上限,鄙视这样的人,或者赞赏这样的人,我觉得这也是他的自由。
有人可能会说,如果大家都因为某个企业、某个人捐款少就鄙视,那不是形成社会压力了吗?我不否认,这是一种社会压力,但没有办法,企业和人都在社会中生活,你可以选择是无视社会压力而率性自为,还是协调与社会的关系。既要有性格,又不想承担性格所带来的社会影响,那是不可能的。
我当然主张有一个宽松的社会环境,让人可以在更多的方面率性而为,而不必冒社会排斥的风险。但是,我也认为,如果完全没有社会关系的剔除机制,那么善这个概念就真的可以从社会中割除。我们这个社会固然有环境紧窄得让人透不过气来的问题,固然有公域和私域不分、公德和私德打混的情况,但也不能主张大家各不相干、社会评价一律去掉。
捐不捐,捐多少,个人有权决定,他人也有权评论。不许人自己决定捐款行为,是霸道;不许人评价你的捐款行为,也是霸道。我对这两种霸道有同样的厌恶。
人人都有自己的交往原则,大致上,喜欢的人你会多打一些交道,不喜欢的人你离他远一点。如果你不在意别人喜欢不喜欢,你一切自主;如果你想别人喜欢你,那就做些让他喜欢的事,但不要认为这是压力,因为你有权决定自己想不想让某人喜欢你。
捐款是一个凭良心的事情,你觉得可以良心得安就行,甚至你不想去考虑良心问题也行,但无论如何,不要希望别人对你的行为没有评价和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