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上海一家晨报而作,控制在1500字内.表达尽量平和,正面说理.
记得父老乡亲讥人搞无谓的争论说:\”牛踩你一脚,你踩牛一脚!\” 塞外曾宪东先生劝我:\”不要跟疯子吵架.\”
近日朋友小聚,有位学长夸我文章写得好,我苦笑道:你上网看看,那么多人骂我,骂我们报纸,好凶的!不料他坦率地说:那有什么,你们“骂”了人家那么多年,有了网络,人家好不容易逮着机会发泄一下嘛;就算恶骂你是“汉奸”、“敌对势力”,那也只是表达他的极端不满,不会带来“文革”时揭发批判和“清污”时扣帽子的那种现实危害。细想他的话还真有道理,骂就骂吧,何妨一笑了之,也可让我们结结实实明白这世界“人上一百,形形色色”,永不妄想“一统江湖”。
中国社会处于现代化过程中即所谓转型期,人们的思想观念自然也有激烈碰撞和新旧转换。这两天曹林、童大焕等时评作者在讨论大灾当前评论应否做“反思”主题的写作伦理,这对于我们正确理解和运用言论自由权利是大有益处的。在我看来,“家丑不可外扬”式的中国传统思维和揭露前线军队虐囚的美式新闻自由,对于现阶段中国都是不合时宜的。
这里我想谈谈有些人对“普世价值”的误解。我觉得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既涉及到巩固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思想解放的成果,又关涉到以和平发展为目标的中国在国际上的形象,有必要在全社会达成基本共识。
什么叫“普世价值”?虽然国家领导人如温家宝总理在正面意义上用过这个词语,但我还没见过权威的定义;也许字面就很清楚,用不着谁来定义。5月30日新华网有一篇《中国在抗震救灾中诠释普世价值》说:“对国民生命尊严和福祉的关怀,上升到中国历史从未有过的高度。生命至上,这是中国的态度,也是人类的共同价值观。”显然,这“人类的共同价值观”即“普世价值(观)”。
记得今年4月11日某报发表过一篇点名批评的文章,在网上传播很广,其中有句是说某人“推销西式‘普世价值’”。“普世价值”竟然有“西式”、非西式之分,难道还有什么中式“普世价值”吗?这话听起来就那么别扭,至少词语搭配不合语法与逻辑。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在北京承办国际奥运会,担任联合国常任理事国,做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等等,这是融入国际社会的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的行动。在价值观上, 不谈已加入多个国际人权公约,且看由讳言人权和财产权到尊重和保障人权、公民的财产权在新世纪先后入宪,也是公认的中国接受并践行“普世价值”的社会标志。
所谓“普世价值”本来就包括有我中华民族的贡献,本来就有我中华传统文化中至今有生命力的精华。5月23日新华社记者在《汶川地震国际大救援:中国人民将永存心底的记忆》中写道:“还有网民留下了这样的肺腑之言:”你们身体力行了一个普世价值——人溺,援之以手。‘“ 请注意,这位网民留言所说的”普世价值“用的是孟子的表述。中国传统文化中本来就有许多闪光的人道主义的思想观念,比如孔子的反对人殉(连用人俑殉葬也极表反感)、马厩失火先问人的安危,提倡”泛爱众“,等等,它们本来也是属于全人类的价值观。
当然,现代中国的许多思想观念不是中国古已有之的,其主体是打开国门后才与世界主流文明接轨的。比如,清末明初虽有黄宗羲斥“凡帝王皆贼也”,但他提不出“主权在民”的观点;旧有“公仆”一说,却是指一个家族共有的家奴。不要等到1948年的《世界人权公约》载明“人民的意志是政府权力的基础”,孙中山领导民主革命时就顺应世界潮流,确立了“民有、民治、民享”的政治理念。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干部是为人民服务的“公仆”,这样的观念就是最根本的普世价值观呀, 它们与中国传统的“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的“家天下”、“打天下—坐天下”、“父母官”观念,是多么不同!
请看我们的官方表述:“推进以市场化为目标的经济体制改革,同时发展民主政治为目标的政治体制改革”:“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国家制度的首要价值”,“公平正义就是要尊重每一个人,维护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在自由平等的条件下,为每一个人创造全面发展的机会”……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自由平等,等等,哪一个关键词不是全世界文明国家视之为旗帜的价值观?
因此,将“普世价值”视为西方的“玩意儿”,以人群、时代、文化背景的多样多元来嘲弄之鄙弃之,不是太偏执能就是太轻狂了,很需要与时俱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