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来,美国政治学者弗朗西斯.福山(Francis Fukuyama)在中国政界和学界很火。这不仅因为他在20多年前那个著名的论断—-历史已经终结,招来了排山倒海般的批评,还因为他这些年来的一系列论著,让一些政学界人士认定“新福山”否定“旧福山”。而今年4月他与王岐山的对谈,更是引发热议。
中国官方认为,这位著名学者的思想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果真如此吗?仔细阅读福山的主要思想就会发现,中国官方其实是在一厢情愿地解读福山。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于2014年11月27日刊登《红旗文稿》文章,“评福山关于国家、法治与民主关系的理论”。文章认为,福山“从断言西方的自由民主制度终结了历史,到发现美国这个最大的发达国家的政治制度正在走向衰败”,“对西方国家制度的乐观态度已经大打折扣”。而《求是》署名王小石的文章认为,福山的反思显示,欧美宪政民主国家在2008年经济濒危后,开始怀疑本国政治制度,而中国上下却开始对自己的社会主义道路愈发自信起来。这种意识形态上的攻守易位,证明中国的国家能力特别是经济调度实力要优于美国。
这种官方解读,显然为王岐山4月底会见福山,提供了参考背景。从王岐山一个多小时的侃侃长谈来看,他最看重福山的,就是福山后来著作中对政治发展三要素的论述及对国家能力的强调。
政治发展三要素是福山系列新著的主要思想。即,一个国家的政治发展需有三大要素:国家能力、法治和民主问责;“国家能力”(State Capacity)通常指的是政府制定并实施政策和执法的能力。
国家能力是不是越强越好呢?福山显然不这么认为。他强调,国家能力和法治与民主问责需要平衡。他说,“一个没有法治和问责制的强国家相当于专制。它越现代和制度化,其专制就越有效。”中国官方认为福山是在赞扬中国的强国家能力,其实福山是在批评西方国家因国家能力欠缺,导致决策层无法决策的倾向。
清华大学教授刘瑜说得好,在国家能力、法治和问责的三角关系中,西方过于强调前者对后二者的伤害,却往往忽视国家能力同时也是建设法治和民主的前提;福山对国家能力的强调,“不是为了弘扬专制主义,而是为了挽救西方的法治和民主。”
中国官方对福山的解读,显然会错了意,或者说是刻意曲解。当然这一点儿也不奇怪。中共领导人太在乎外国人特别是美国人对他们的评价了,他们总要借外国名家之口,为自己的中国主张背书。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都是这样做的,习近平看来也不例外。王岐山会见福山,显然是要借助福山的国家能力之说,为习近平的高度集权背书。
福山被误解,百口莫辩。四月份他好不容易有一次难得的机会和王岐山见面,但在一个多小时的时间里,王只管天马行空、自说自话,福山竟鲜有插嘴的机会。好在福山有机会在别的地方为自己辩解。
《纽约时报》中文网在4月份连载斯坦福大学学者曹起曈的文章,谈他对福山去年11月和今年4月的两次采访。在采访中,福山说,中国官方媒体的解读误解了他的想法,他的论点是,“一个有效的政治体制必须让国家能力与民主和法治相平衡”,“美国和其他一些民主国家过于强调限制国家权力,以至于把我们逼到了无法做出艰难抉择的处境”,而“中国正相反,国家能力与法治、民主之间仍不够平衡,而这也并非是一种良好的情况”。
福山在习近平9月访美之前举行的一次讨论会,再次直截了当地阐述自己的主张。他说,“中国政治目前最大的危险是习近平聚集了太多权力,且不受限制”;还说,中国政治发展实行的是一种通过官僚体系和在一定程度上依靠制度运作的“极权主义”(absolutism),这种体系最大的一个负资产就是“容易产生暴君”。
总之,与其说中国官方误读福山,不如说是那些国家主义者们试图钻福山的空子,就像他们几年前钻了黎安友的“韧性威权”(Resilient Authoritarianism)的空子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