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律政司摆了乌龙,未能按照程序在时限内提交文件,以致去年雨伞运动中占领旺角而被控藐视法庭罪名的17人,不需接受法律程序而获释。但律政司日前却决定再入禀高院申请许可起诉17人刑事藐视法庭,要求向他们展开法律程序。涉案者认为律政司对他们穷追猛打,是“为告而告”。
 
律政司本来已经获得高等法院批出许可,控告17人刑事藐视法庭,指他们于去年11月占领期间,在旺角亚皆老街涉违反禁制令,惟律政司代表因大意疏忽未有按程序在时限内提交文件,导致有关许可失效,无法继续检控各人。法庭遂于今年9月1日无罪释放众人。
 
涉案人之一翁耀声告诉苹果日报,他认为律政司再次控告他们是基于“面子问题”,为求挽回威信。翁对此感无奈,质疑律政司是“为告而告”,“他(律政司)一定要做些动作,这是姿态”。翁称案件为他带来心理压力,望能尽快完结。
 
律政司再次提出的入禀状指出,该17人涉干扰或阻碍执行高等法院于去年11月10日就亚皆老街占领区批出的禁制令。
 
大律师陆伟雄说,律政司再次入禀申请许可起诉涉案人,做法并不等于一罪两检。陆解释,法庭上次只是撤销相关法律程序而非撤销控罪,律政司有权再次入禀高院重新展开法律程序起诉涉案人。
 
根据网媒立场新闻的统计,截止今年9月下旬为止,涉及占领行动被控的案件,有200宗已告审结,但定罪率不足三成,显示律政司有滥控之嫌。
 
报道指,占中者被控的罪名包括袭警、非法集结、阻差办公、抗拒警务人员、刑事藐视法庭、阻碍公职人员以及不诚实取用电脑等。但200项控罪的定罪率(16%经审讯后罪成、12%认罪)仅27%,低于三成,17%经审讯后罪名不成立,另有44%控罪获撤控(由律政司主动撤销检控)、撤销(因程序出错、由法庭撤销),或不起诉(经法庭程序后,控方最后不起诉,主要涉及占旺区清场日被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