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讯记者获悉,因为声援香港“占中”而被指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梁勤辉、张圣雨两案1113将分别在广州市中级法院第十三、第十四法庭开庭。据悉,今天正好也是梁勤辉(尖刀)的农历生日。

 

关注这两个案件的广州公民李非在1112发出信息说:“【尖刀,生日快乐!】尖刀(梁勤辉)煽颠案消息:尖刀是湖南永州蓝山县人。据家属的说法,他实际的出生不是身份证上的1983.10.03,而是阳历的1983.11.06,农历十月初二。他的案子在明天2015.11.13日上午九点广州中院第十四法庭开庭,明天是农历十月初二。即开庭日也正好是尖刀32岁的农历生日。这个生日注定让尖刀刻骨铭心,让我们祈愿尖刀在监牢里平安健康!”

 

对于张圣雨案,李非也发出信息说:“【圣雨,你要上史书的!】疑问湖南民主人士张圣雨、唐海丁、王阳宁等51日上午去广州大学城散发民主资料,在广州车南站被十几辆警车包围,面对持枪特警,张圣雨高呼:“打倒*****!”群众驻足观看,特警用毛巾堵张圣雨的嘴,把他们按倒在地,抓上警车,响着警报风驰而去,现场民众心情激荡久久不能平静。”

 

在开庭前一天,代理律师刘正清会见了张圣雨。刘正清律师发出会见通两报:“张圣雨(张荣平)定于20151113日上午9在广州市中级法院(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仓边路28号)13庭开庭,原经办法官为:丁阳开,现变更为:王婧。昨天(20151111)下午我到广州市第一看守所会见了张圣雨。首先,他坚信自己不仅无罪,而且对中华民族有功;其次,他要我转达他:对外面朋友的关心和声援表示感谢!另:在会见时张圣雨向我披露了其悲惨遭遇:“因我脚有病,不能站,而管教又要我站着值班。2015911我就向他们申请要求晚上值班时坐着,他们首先同意了。后来有一天晚上我值班时坐了一下,被一位管教发现了,就要罚我再加一个班,我不同意。就说要见所领导和驻所检察官。我按报警器,按了好几次都没人理我。我说要见驻所检察官,他们说驻所检察官不愿见你,没空。”。为此,我又不停地按报警器,按了十几次,主管跑到监室门口威胁我说如再按一下就给我带脚镣。我说‘向驻所检察官投诉是我的正当权利,凭什么阻止我见驻所检察官?’我就又按了下报警器,他马上就拿一付脚镣手铐给我驻所检察官戴。在给我戴手铐时,我火了,就一拳一脚把这个主管打了。其他的管教(有10几个)跑过将按到在地下,对我拳打脚踢,打得我头晕眼花,他们主要是用脚踢我的头。(当时没记住警号)。后来就将我送到禁闭室。戴背背枷6天,(说明:背背枷就是将两只手绑腰中间),脚镣定在一个固定的地方。整个禁闭期间没有洗脸、涮牙、洗澡过一次,没有换过一次衣服。整整6天没有大便过一次。拉尿都是别人帮忙。开始报警时领导不出来,给我脚镣手铐后领导就出来了。一个自称是驻所检察官的人,问我有何要求,我说没有过分要求,我脚痛,连这点要求不能满足,你们这样管理也太没人性了,他说要我到医生那里去看病,我说医生看了好几次,医生既没说我有病也没说我无病,只是要我按摩。医生说我的病是坐骨神经。他说你有病可以反映,但打管教是不对的。我说我的脾气是有点燥,但我向领导反映是我的权利。后来驻所检察官就说:你是个好人,就是脾气太燥了点,一根筋;先在禁闭室呆几天,何时想好了,何时来找我。第二天,该驻所检察官,还有另一个管教又来看我,来做我的思想工作。在里面很难受,手绑着不能动。关了6天禁闭之后,2015917就将我换到另外一个监室。另,我在里面写了15页我的改革建议,主管说会通过内部渠道寄到中国社会科学院(改革研究机构)。”

 

对于这两个煽颠案同日开庭,网友呼吁大家关注围观。一位公民发出呼吁:“你旁听就是力量,关注就是抱团,被抓创纪录13次的张荣平网名张圣雨,鬼圣;因声援“香港占中”,支持香港居民“我要真普选”被抓后,现被煽颠起诉。他的名言是:“如宣传民主是疯子,我就是疯子;若追求自由是傻子,我愿做傻子!”他已被关押一年零40天,朋友们,一起为我们的勇士声援;让我们一起去围观,去一睹“煽颠”公民精英的风采;1113日上午9,广州市中院仓边路28号。不聚不散。关注张圣雨,关注尖刀(梁勤辉)煽颠案,尖刀是湖南永州蓝山县人。开庭日正好是尖刀32岁的农历生日。”

 

公民吴京圣也发出呼吁:

 

旁听就是力量 关注就是抱团

 

他被迫居无定所,到处搬家流浪;

他没有太高的学历,他只有初中文凭;

他为争自由没有结婚,他为争取民主全心全意;

 

他为走上南方街头举牌,被抓创纪录的13次;

他奔波在全国各地,为声援人权律师和维权人士;

他声援建三江,被拘留;他声援郑州十君子;

 

他声援“香港占中”,支持香港居民“我要真普选”;

他被狱警四肢钉在床上半个月,吃喝拉全在床上;

他的名言是:“如宣传民主是疯子,我就是疯子;

若追求自由是傻子,我愿做傻子!”

 

在狱中喊出建立民主中国,

他被关押已经一年零40天才开庭,

他是谁?他就是我们的大英雄

——一个亮丽的名字张圣雨!

 

全国的公民朋友,我们一起向广州结集;

来吧,一起为我们的英雄呐喊,为我们的勇士声援;

走吧,这是一场正义与邪恶的较量,让魔鬼颤抖吧;

 

让我们一起去围观,去一睹“煽颠”公民精英的风采;

把自由、公义、爱的理念播进广州人的心中;

旁听就是学习法律,旁听就是力量的展示。

 

1113上午9点,

广州市中院仓边路28号。

考验我们的勇气,不聚不散。

关注张圣雨,关注梁朝辉!

 

对于公民的围观,广州当局已经采取行动,在广州的徐琳已经被软禁。徐琳说:“狗日的,又在我家楼下设岗了,还把楼顶梯间的门锁了,害得我上不了天台。估计是因为明天张圣雨、梁勤辉开庭的事,怕我去围观。开个庭都怕成这样,你们还混什么混啊?”

 

此外,有公民到广州中院申请旁听,却遭不被受理。据悉,河南公民汪丽、黄敏鹏、梁某淫12日到广州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旁听,递交正式司法材料,被拒绝处理!

 

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

 

 

穗检公一刑诉[2015]197

 

被告人张荣平(化名:张圣雨,网名:一路有雨),男,196944出生,身份证号码432822196904046118,汉族,文化程度初中,户籍所在地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古楼乡苗元村12组。1997121 0日因犯抢劫罪(未遂)被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00213刑满释放。2014103因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广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4113经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次日被广州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广州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张荣平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于201524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依法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期间,依法退回补充侦查一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二次。

 

经依法审查查明:自2010年开始,被告人张荣平受境外自由思想的影响,出于对社会现状的不满,萌生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想法。

 

20117月起,被告人张荣平在其名为“鬼屋”的QQ空间先后发表《我们的民主不是梦》、《建党》、《人民致九大长老的公开信》、《民主革命简议》、《正义盟攻略》、《正义盟名单》、《正义盟组织纲领及发展计划草案》、《民主正义联盟网络销售筹资办法》等文章,恶意攻击党和国家领导人,宣称“以和平的方式宣传和推动民主运动,最终废除一党专政,建立多党制民主政府”,煽动筹集资金成立“正义盟”组织颠覆国家政权。上述文章阅读量为3149次,转载148次,评论71次,分享31次,点赞26次。

 

201251,被告人张荣平印制200份写有“我不是猪”、“起来反抗吧,我们不要做猪!只有废除这种腐朽的专制,实行民主才能做一个有尊严的人”等文字的宣传材料,纠集他人准备在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散发时被公安人员抓获,后被取保候审。

 

20131月份开始,被告人张荣平先后纠集他人在广州南方日报社、广东电视台、广东省政府门口、广州地铁宝岗大道站D出口处、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中人行桥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拉横幅、举牌、叫口号,宣称“拥抱自由,走上南方街头”、“拒绝黑暗,迎接光明”、“打倒共产党,消灭独裁政府,废除一党专政,建立民主中国”,并将上述活动情况的图片上传互联网,制造影响,企图以此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2014103,公安人员在广州市荔湾区环翠南路附近将被告人张荣平抓获。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查获的移动电话等物证;

 

2.扣押物品清单、抓获经过、宣传材料、QQ空间内的文章、网络截图、行政处罚决定书、身份材料等书证;

 

3.被告人张荣平的供述与辩解;

 

4.证人王某某、唐某某等人的证言;

 

5.电子物证检查笔录;

 

6.现场录像等视听资料。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荣平无视国家法律,以造谣等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附:

1.被告人张荣平现羁押于广州市第一看守所。

2.案件材料共三册、光碟七张。

3.证人名单一份。

4.查获物品详见《扣押物品清单》,现存于广州市公安局,

 

请依法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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