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转型与社会运动”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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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9日,辽宁省营口市访民朱晓明去市政府递交信访材料被警察抬出去扔到街边,维权人士刘志松将此情景拍成视频并于7月13日上传网络。7月20日两人都被营口公安局站前分局以“寻衅滋事罪”刑拘。(来源:博讯)
 
 
人权状况是一个国家社会文明程度高低的标志,没有基本的人权保障,人民的一切发展权利都无从谈起。“人一出生就口含一枚金币,一面写着平等,一面写着自由,这枚金币叫人权。”——卢梭
 
 
没有人权,就没有自由、平等、民主、宪政和博爱。人权与自由、平等血肉相连,一体多面、不可分割,一个缺失“人权”的核心价值观是不可想象并难于理解的。近日,两则新闻让人大跌眼镜:总部设在美国的《自由之家》发表2015年度全球网络自由度报告,中国在65个受调查的国家中位居倒数第一。全球的互联网自由状况连续第五年恶化,而中国则是互联网最不自由的国家。在联合国“反酷刑委员会”第五轮评定中国执行相关国际禁止酷刑公约状况前夕,总部在英国的人权组织“国际特赦”周三向该委员会提交了一份报告,批评中国人权状况不断恶化,酷刑问题严重。
 
 
人权是中共政权的软肋与硬伤,容不得西方政府和民间人士批评与指责,某些驻外大使与外交发言人对记者的回答粗俗而卑劣。诸如:“中国人权至少比美国好五倍”,与“中国是法治国家”对应的是“法律不是挡箭牌”,“人权说到底是一国的内政问题”。言外之意,关注批评他国人权就是干涉内政,酷似一个暴发户暴打妻子儿女,邻居不得干涉。人权愿景成了大陆民众可望而不可及的梦想,某些官媒的自我诡辩与王婆卖瓜,只能成为历史的街谈笑料。我不否认与奴隶制相比大陆人获得了一些人权进步,但公权力的执行者侵犯人权、剥夺民众自由的案例比比皆是罄竹难书。大陆民众从言论到行动自由被笼罩在强大警察机构压迫的深渊之中。微博、微信、推特、脸书有案可稽,不再赘述。如果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是中国人权自由的高峰,自1989年后至近年已跌入谷底,法治民主进程呈现倒退的趋势。
 
 
苏俄式政府曾经向人民许下承诺:要带领人民走进天堂,实行公有制最后达到“按需分配”,其结果是把人民带进了人间地狱:私人财产被公有后,1960年前后的“大跃进”居然发生了“饿死3600万人”的旷世大悲剧。连起码的生命权都不能保证,其他权利无法言说。1957年反右剥夺了知识分子言论自由、独立思考的权利,几十万社会精英饱经牢狱之灾,有的夫妇双双自杀。1966年至1976年的十年文革浩劫死伤千百万人、波及亿万个家庭,整个民族陷入水深火热之中,国民经济濒临崩溃。1978年开始的经济改革后,依然发生了严重侵犯人权的运动式“83严打”事件,八十年代制定了反人性、反文明、反人类的剥夺民众生育权的计划生育政策。人类历史上只有鼓励生育的政策,某些宗教也禁止堕胎,一胎化政策确属祸国殃民、前无古人、空前绝后。
 
 
进入21世纪大陆人权状况并没有得到根本改善,遏制民众思想言论自由的“文字狱”时有发生,政府和开发商狼狈为奸大肆强征民众的土地、强拆民房,警察酷刑逼供、央视“未判游街”、权大于法权力通吃的现象如洪水泛滥无法阻挡。公权力对公民社会、人权律师和维权人士(新黑五类:维权律师、地下宗教、异见人士、网络领袖、弱势群体)的打压盛况空前。
 
 
2012年11月,中共十八大倡导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中独缺人权,为什么?这是一个“天问”!给理论、历史与未来留下无限的质疑与遐想。中共在抗战时期是打着“民主、人权和宪政”的旗号起家的,近年不敢和禁止谈论人权与宪政是历史的倒退与反动。所谓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是个非驴非马的东西,社会主义的本质除暴力夺取政权外,就是实行公有制和计划经济。消灭剥削、消灭资本家、消灭阶级才是社会主义的目的和要义,当今谁敢消灭新型的资本家即庞大的权贵利益集团?!挂羊头卖狗肉的话语体系连他们自己都不相信,共产主义理想陷入穷途末路,中共意识形态的混乱在此不做论述。
 
 
每个人坚决捍卫自己的权利,是人类社会进步的动力。人权指“个人或群体应享有的权利”。人权的普世原则要求所有人应享有此天赋的权利。人权要求“把人当人”。人权包括生命权、自由权、财产权、尊严权、获助权以及追求幸福的权利。
 
 
《世界人权宣言》开明宗义:“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
 
 
1966年12月16日第二十一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规定了公民个人所应享有的权利和基本自由。主要包括: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的权利,不得使为奴隶和免于奴役的自由,免受酷刑的自由,法律人格权,司法补救权,不受任意逮捕、拘役或放逐的自由,公正和公开审讯权,无罪推定权,私生活、家庭、住房或通信不受任意干涉的自由,迁徙自由,享有国籍的权利,婚姻家庭权,财产所有权,思想、良心和宗教的自由,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结社和集会的自由,以及参政权。
 
 
中国政府于1998年10月5日在纽约联合国总部签署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并多次宣布将实施该公约,但是因《公约》与该国执政党所设立的党国体制有诸多冲突之处(比如关于死刑的使用范围,如公约规定只有“最严重犯罪”才可以判处死刑,其中要排除财产犯罪、经济犯罪和政治犯罪,但根据中国1997年刑法,一共规定了68种犯罪可以适用死刑,半数与政治、经济犯罪有关),其国务院至今未提出议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也无法批准该公约。尽管有前总理向世界媒体记者承诺:“尽快实施”该公约,然而,该公约至今仍未被批准,也使得一切以政治、信仰和言论为基础的罪名仍旧得以用来侵犯人权。
 
 
在文明法治国家数量占绝大多数的世界,专制极权的中国人权的境遇可想而知,其中的玄机不妨分析一下。人权自由平等说与极权等级特权制形同水火,难于融合。
 
 
官权是专制社会极少数人拥有的特权。人权的对立面是官权,官权越大人权越小,反之亦然。同时,没有司法独立的保障,官员的人权一样岌岌可危,没有人可以幸免。当官权与人权实现平等后,法治宪政社会便孕育其中,台湾体制大致如此。倘若人人都拥有完全充分的人权,官僚体系的特权便不复存在了,也就实现了真正的人人平等的“世界大同”。在一党专政的极权社会,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平等、自由、法治、民主和人权,当一个“全能的组织”凌驾在宗教信仰、独立精神、自由思想和公民社会之上,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必将陷于黑暗的沼泽,人的创造力将受到极大地摧残。惟有独立司法和三权制衡才能遏制个人独裁与权大于法。人权实现之日便是极权灭亡之时,人权与极权不可调和,时刻处于战争状态。当专制体制的特权消亡时,利用公权力攫取垄断利益的利益集团也将消亡。
 
 
二十四字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最重要的只有“民主、自由、平等和法治”八个字,中国倡导的核心价值观,缺少“人权”二字无异于缘木求鱼,一抹诱人的海市蜃楼。民主平等与法治都是制度层面上的设置,其目的是为了保障人的各种权利。人权与人的幸福才是社会的归宿,宪政制度不过是实现人权与人的发展的手段。制度就是个澡盆,人权才是澡盆中的孩子,舍弃孩子留下澡盆岂不是舍本逐末、本末倒置吗?缺失和抽去了人权这个目的和归属,所谓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只不过是空中楼阁与黄粱一梦。
 
 
中共真正的核心价值是什么呢?无非是“党的领导、永保江山、永远执政”,这是中共建政66年一直强调的,打江山、坐江山,与嬴政秦始皇的“万世一系”雷同,惟一的区别是由皇族统治蜕变为“党族统治”。垄断独占与世袭利益性命攸关,由之“奴隶主们”不会放弃特权,倡导人权。然而,历史有其自身的逻辑和命运。1990年前后的“苏东巨变”宣告了9个社会主义国家阵营体制的破产,自2010年12月突尼斯一些城镇爆发民主运动以来,阿拉伯世界一些国家民众纷纷走上街头,要求推翻本国的专制政体的行动,被称着“阿拉伯之春”的中东北非革命席卷和波及了周边十几个国家,突尼斯前总统本•阿里流亡沙特阿拉伯,埃及“法老”穆巴拉克在2011年2月11日宣布正式下台,利比亚反对派成立全国过渡委员会,成功推翻卡扎菲政权。世界由专制向宪政转型的大潮势不可挡!
 
 
在官本位体制下大陆民众的人权状况是何等地堪忧?常言道:官大一级压死人,这里被压死的是下一级的官员,一般民众的人权境遇可想而知。近日,网传一段河南汤阴县包工头赵先生全家戴枷讨薪的视频。视频中赵先生称,他向面业集团讨要拖欠的工程款,被当地派出所刑拘17天,交了3万保证金。当地精忠派出所所长张宏亮称:“法律是听我说的,我是代表执法的,我就是法,随时刑拘你……”此案绝非个例,具有普遍性。大陆书记和警察两种角色的权力大得无以复加,司法乱象触目惊心!
 
 
胡适博士说:“争你自已的自由就是争国家的自由,争你自已的权利就是争国家的权利。因为自由平等的国家不是一群奴才建造得起来的!”人们通过纳税等方式让渡一部分权利给公权,就是为了用制度来保障所有民众的人权,而不是要特权阶层来奴役与剥夺人民。如果统治者不能充分保障公民的权利,公民有权撕毁“契约”并进行正义的反抗。爱因斯坦说:“国家是为人而建立,而不是人为国家而生存”。在二十一世纪实现普遍的人权和人类幸福具有终极意义。世界大势浩浩荡荡,专制特权社会必将衰亡,宪政人权社会必将到来。史有“天赋人权”说,然而天上不会掉馅饼,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人的一切权利只有靠公民们卓绝的抗争与不懈的努力才能拥有。公权私用对人权捍卫者的残酷打压,正如黎明前的黑暗,否极泰来,曙光就在路上。“妄议”到此,诸君共勉。宪政必胜,极权必亡!
 
 
2015-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