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军改工作会议于2015年11月24日至26日召开,会议宣布中国军队将要实行“军委总管——战区主战——军种主建”的领导体制和指挥体制,全国人民关心,世界各国瞩目。

本人作为一个普通中国公民,深切期望中国军队能够通过这次军改,成为捍卫中国领土与主权完整攻防兼备的国防军,成为保护中国人民海外权益能征善战的远征军,成为维护世界和平与实施人道救援见义勇为的志愿军。

同时,本人作为一个普通中国公民,也要对中国军队这次军改提出另类的批评、另类的反对和另类的要求,以正视听。本人批评意见如下:

一、中国军改焉能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于不顾?

中国宪法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但这次事关中国军队领导体制和指挥体制改革的大事,中央军委主席为什么不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呢?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否批准了这次中国军改呢?如此大事中国官媒不见报道。本人以为这次中国军改是违宪的!

   二、中国军改焉能置中央人民政府于不顾?

中国国防部是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的重要组成机构,它是负责中央人民政府与中央军事委员会互相沟通协调工作的重要机构;但这次事关中国军队领导体制和指挥体制改革的大事,国防部为什么不向中央人民政府报告呢?如果国防部报告了,国务院为什么没有召开国务院全体会议进行讨论呢?难道这次中国军改不需要中央人民政府配合工作吗?如此大事中国官媒不见报道。本人以为这次中国军改是违反行政程序的!

三、中国军改焉能置中共中央于不顾?

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由中共中央决定,那么中共中央军委主席也应当而且必须向中共中央委员会报告工作;但这次事关中国军队领导体制和指挥体制改革的大事,中央军委主席向中共中央委员会报告了吗?中共中央批准了吗?如此大事中国官媒不见报道,中共中央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不见报道。本人以为这次中国军改也是违反中国共产党章程的!

中国这次军改反复强调要确保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还是“党指挥枪”那一套。本人作为一个普通中国公民,对“党指挥枪”的理论和实践持反对意见如下:

一、“党指挥枪”从来是一个伪命题

在中共党史上军史上从来就没有什么“党指挥枪”,从来是指挥枪的党魁指挥枪;中共党魁毛泽东、邓小平就是如此;中国国民党的党魁蒋介石也是如此。

“党指挥枪”的程序是:中共指挥枪的党魁通过指挥枪再指挥党,再通过指挥党从而指挥人民;这难道不是“党指挥枪”的本质与实质吗?

看看中央军改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就知道不是什么“党指挥枪”,而是指挥枪的党魁指挥枪!再看看中央军改领导小组成员有其他中共领导人吗?没有,居然连国务院总理和人大常委会委员长都不是中央军改领导小组成员;这还能叫“党指挥枪”吗?

二、“党指挥枪”是党内一言堂与国内一党制的基础和保障

纵览中国历史,皇权专制的基础和保障就是皇帝指挥枪;纵览中华民国史,军阀专制的基础和保障就是军阀指挥枪;纵览中国国民党史,蒋介石坚持一个主义一个党一个领袖的基础和保障就是蒋介石指挥枪;纵览中共党史,毛泽东与邓小平坚持党内一言堂与国内一党制的基础和保障就是毛泽东与邓小平指挥枪;这难道不是中国专制历史的史实吗?

三、“党指挥枪”的理论与实践已经过时了

“党指挥枪”在中国国共两党争权夺利的时候是有理由存在的,那是中共为了夺取政权;现在中共已经掌握中国(大陆)政权60多年了,已经自称人民政权60多年了;一个自称为人民服务的政权,怎么还要坚持“党指挥枪”呢?指挥枪的权力是不是应当而且也必须交给中国人民呢?

环顾地球村,还有几个政党,还有几个政权誓言“党指挥枪”呢?今日世界是人民主权时代,哪个人民主权国家不是人民指挥枪?中国是不是人民主权国家就看中国人民是不是指挥枪!

当下中国人民有一千个理由,有一万个根据要求中国人民指挥枪!而中共却没有一条充分的理由与一条必要的根据坚持“党指挥枪”;平心而论,“党指挥枪”是站不住脚的!

中国这次军改不能只改“用”而不改“体”,就是说中国这次军改不能只改革军队领导体制和指挥体制,而不改革“党指挥枪”的体制;中国军队已经到了改革“党指挥枪”的时候了,走中国军队国家化之路,才是中国军队改革之根本和关键。本人作为一个普通中国公民,对中国这次军改提出几个要求如下:

一、中国军改以后,要求中国中央军委主席必须依宪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做关于国防与军队工作的报告;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期间,应依法接受全国人大代表的质询和回答问题。否则,中国军队怎么能体现是中国人民的军队?一个不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做报告的军队,凭什么要中国人民来养活?

二、中国军改以后,要求新的国防部部长,应由文职官员来担任,并随时依法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的质询和回答问题。

三、中国军改以后,新的总参谋长或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人选,必须由中央军委主席提名,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并宣誓方可担任;如中央军委主席提名人选被否决,可重新提名;总参谋长或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应随时依法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的质询和回答问题。

四、中国军改以后,新的陆军司令员或陆军部部长、新的海军司令员或海军部部长、新的空军司令员或空军部部长、新的二炮司令员或战略军部部长等等人选,必须由中央军委主席提名,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并宣誓方可担任;如中央军委主席提名人选被否决,可重新提名;各个军种司令员或军种部长应随时依法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的质询和回答问题。

五、中国军改以后,新的各个战区的司令员人选,必须由中央军委主席提名,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并宣誓方可担任;如中央军委主席提名人选被否决,可重新提名;各个战区司令员应随时依法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的质询和回答问题。

六、中国军改以后,新的中央军委审计署署长人选,必须由中央军委主席提名,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并宣誓方可担任;如中央军委主席提名人选被否决,可重新提名;军委审计署署长应随时依法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的质询和回答问题。

七、中国军改以后,新的武警部队司令员或武警部部长人选,必须由国务院总理和中央军委主席联署提名,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并宣誓方可担任;如国务院总理和中央军委主席联署提名人选被否决,可重新提名;武警部队司令员或武警部部长应随时依法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的质询和回答问题。

八、中国军改以后,新的中央军委总部军事法院和军事检察院与新的各个战区军事法院和军事检察院的院长和检察长人选,必须由中央军委主席提名,全国人大常委会和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联署批准并宣誓方可担任;如中央军委主席提名人选被否决,可重新提名。

只有这样,中国军队才能叫人民军队,才能叫人民子弟兵!

只有这样,中国军队才能真正摒弃“党指挥枪”的老套路,中国军队才能真正国家化!

中国军队国家化,才是中国人民之福,才是中华民族之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