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2月10日,是“世界人权日”。
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4句话24个字:“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民主、自由、法治、人权等等,是普世价值观。她是西方宪政民主制度的精华,也是人类现代文明的集中体现,更是整个地球村,不分领域,超越宗教、国家、民族的共同理念和共识。世界上有2000多个民族,200多个国家和地区,他们的社会历史文化不同,他们的发展水平不同,践行普世价值观的形式和途径不尽相同,但应该“殊途同归”,而不能以自己的“特殊”为“理由”来否定、抵制、对抗普世价值观的基本原则。这当然也包括中国在内,也为中国执政党和政府所认可。譬如,中共前总书记胡锦涛2006年4月22日在美国耶鲁大学演讲时郑重承诺:“我们将大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依法保障人民享有自由、民主和人权,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使13亿中国人民过上幸福生活。”(2006年4月22日新华网)中国国务院前总理温家宝在《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任务和我国对外政策的几个问题》文章中指出:“科学、民主、法制、自由、人权,并非资本主义所独有,而是人类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共同追求的价值观和共同创造的文明成果。”(2007年2月26日新华网)温总理还在2007年3月16日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记者招待会答中外记者问时再次重申这一观点:“民主、法制、自由、人权、平等、博爱等等,这不是资本主义所特有的,这是全世界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共同形成的文明成果,也是人类共同追求的价值观。”(2007年3月16日新华网)
遗憾的是,2013年12月23日由新华社授权公布的《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24字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却没有“人权”。这也是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普世价值观的原则区别。其实,漠视人权也是中国社会的客观实际。中共夺取政权、执政60多年,前30年的毛时代,“人权”是被打入“牢笼”和“禁区”的,与反动、反革命划等号,不然如何频繁发动政治运动,不然如何一风吹地剥夺了全国所有农民的土地,不然如何一夜之间没收了全国所有工商业者的资产,不然如何一家伙打了百万之众的右派分子,不然如何59至61三年中全国饿死3000多万人,不然如何会发动10年红色浩劫全国批斗上亿人、死亡数千万?这都是漠视人权、不讲人权的恶果!
人权在中国跚跚来迟,扭捏太久。《世界人权宣言》是联合国的基本法之一,1948年12月10日由联合国大会通过。中国1971年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1981年当选为人权委员会成员国。然而,直到10年后的1991年11月2日国务院新闻办发表《中国的人权状况》白皮书,人权这个极其神秘的“伟大的名词”才第一次在中国官方文件上出现,并破天荒地见诸媒体。又等了十几年,盼到2004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人权才得以入宪:“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人权入宪”并不等于“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宣言真正践行了,各个领域侵犯人权的现象时有发生。尤其是未经司法程序批准随便抓捕监禁、甚至跨境逮捕,刑讯逼供(不断发生冤假错案几乎都与屈打成招有关),强制截访,野蛮拆迁,恶劣城管……“百度”一搜,应接不暇,不忍卒读。一些“爱国贼”热衷于吹毛求疵地罗列和抨击其他国家的人权现状掩饰本国的人权保障的欠缺和不足,“别说我们屁股上有屎,你们的屁股擦的也不干净”。到底如何,本国人民最清楚,最有发言权。中国在保障人权方面的欠缺,中国政府也是公开承认的。前总理温家宝在答记者问时也曾坦言:“中国在人权问题上还有欠缺”。
还有一种吊诡的情况,让人百思不得其解。如果欧美民主国家没有人权,为什么中国那么多权贵争先恐后地往那里移民,那不向火坑里跳吗?
在中国,人权虽然入宪了,国家也发表年度人权书,也制订人权发展行动计划,但国民对“人权”二字还是讳莫如深,几乎没有报刊胆敢发表涉及人权状况的言论。今天虽然是“世界人权日”,全国从中央到地方,有报刊出现“人权”字样的吗?至于什么纪念活动,就更免谈了。当下,五花八门的“洋节”,如情人节、愚人节、复活节、母亲节、感恩节、圣诞节、护士节等,国人都热烈得很;至于各种“世界日”“国际日”,如防治麻风病日、防治结核病日、睡眠日、气象日、红十字日、地球日、无烟日、环境日、人口日、爱牙日、水日等等,都会或大或小或多或少地弄出一些动静,唯独“世界人权日”静悄悄,岂不发人深省?
总之,中国的人权宣传需要加强,人权意识需要提升,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精神需要切实践行。为此,建议将“人权”补充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写于2015年世界人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