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顿 2008年6月28日 |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2008年上半年推翻了15%由下级法院裁定的死刑判决。此外中国在5月份披露,2007年的死刑判决比前一年减少30%。人权组织和评论人士纷纷欢迎中国减少死刑的行动,并期望中国加入世界潮流,废除死刑。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刑事三庭庭长高景宏说,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今年1月到6月推翻了百分之15的各地高等法院裁定的死刑判决。中国官方英文报纸《中国日报》星期五援引他的话说,大部分被推翻的死刑判决是由于证据不足,或者量刑不当。
虽然中国公布了推翻死刑判决的百分比,但是被处以死刑的具体人数仍然属于机密。人权组织“大赦国际”估计,根据数据中国2007年一共处决470人,2006年1千人,2005年2千人,2004年3千人。然而致力于废除死刑和保护人权的国际组织坚持认为,中国每年执行死刑的人数比数据显示的得要高。据基地设在美国的人权组织“对话基金会”估计,中国2006年有7千到8千人被处以死刑。
“对话基金会”对中国减少死刑的做法立即表示欢迎。该基金会星期五发表声明说,中国最高人民法院2007年1月1号收回了死刑终审判决权,是中国刑事司法制度近年来进行的最重大的改革之一,现在这项改革已经发挥作用。与此同时,该基金会敦促中国在死刑的统计数字上增加透明度,减少可判处死刑的罪名。
中国政治评论人士刘晓波对美国之音说,中国现在减少了死刑,这表明国际社会、国内的法学专家和维权人士多年来翻覆向中国政府施加的压力终于取得一点成果。不过他认为,中国离开废除死刑还距离遥远。
“在中国废除死刑,由于某种程度上中国的传统观念是杀人偿命,废除死刑的民意抵触还是比较大的,特别是最近几年对贪官的仇恨比较大,政府经常说,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刘晓波提出,他特别反对以经济罪名判处死刑。他说,在中国刑法中有68项可以被判死刑的罪名,其中不少是经济犯罪,然而,多少金钱也没有生命贵重。另外他说,废除经济犯罪死刑可以避免出现法庭根据政治需要量刑的问题,在中国贪污几千万元的人可能不被杀,贪污几百万元可能被判死刑。刘晓波认为,政府大量动用死刑是一种统治手段,目的是避免政治制度的改革。
“贪污腐败遍地,无法遏制,这肯定是制度上的根本缺陷带来的,但是中国政府在很大程度上不改变这个制度,等到老百姓特别不满时,就拿出几个来杀鸡儆猴,有时杀完全是出于统治需要造成的。”
“世界反对死刑联盟”本月早些时候向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发出一份有着25万人签名的公开信,要求中国政府在北京奥运会之前暂缓执行死刑,兑现改善人权的诺言。该组织敦促说,香港于1993年废除死刑,中国废除死刑也是可行的。
包括肖杨和高景宏在内的中国司法高官认为,中国正在顺应国际潮流,减少死刑。他们说,等到社会条件允许时就废除死刑,但现在时机还不成熟。中国人民大学的一位法学教授对中国日报说,死刑对犯罪具有巨大威慑力,特别是中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暴力犯罪率仍然很高。
中国法学家,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的刘仁文在接受中国媒体采访时曾经表达不同观点。他说,没有任何证据显示,那些保留死刑、大量使用死刑的国家和地区的社会治安,要好过废除了死刑、或者很少使用死刑的国家和地区。
关键词: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判决,废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