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文化管理硕士课程主任何庆基)
戏仿是香港文化的特色,这文化强项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如周星驰的电影中发挥得淋漓尽致。随着电子传媒发展、制作和发表的方便,令戏仿、二次创作更形普及,香港的政治纷争环境和传媒强势红色化,更令网上创意表述成为个人独立表述的重要空间。这丰盛汹涌的多元创意景象,是任何期盼成为创意都会者所朝夕渴求,也为心胸狭隘不能接受批评者所痛恨。
创意发挥的先设条件,就是创意空间的开放和包容,任何可能威胁创意自由表达的举措,都会扼杀创作于萌芽阶段,根基薄弱,不断加钱兴建一个复一个的文化区也没实质意义。
上世纪八十年代,笔者就任香港艺术中心展览总监不久,有一天正准备开始布置展览时,突然收到应该是牌照事务处职员来电,谓展品必须先行送检,获批许可牌照后始能展出!之前没听闻有申请牌照的需要,突然发现香港这自称文明先进社会,竟有如斯严苛控制表达自由的恶法,那样的检查,香港艺术命可休矣,作为当时香港主要民间艺术组织,更有坚持文化艺术不受操控干扰的责任。
危急下抗拒恶法,惟有把事件向传媒曝光,寻求公众支持。第二天《南华早报》高调报道后,当时尚关注传媒报道的政府,马上有官员致电解释,谓这要求送检的法例早已存在,但该处一直没有落实执行,只是那位新上任员工不知就里,跟足条例指引行事,始会要求送检。最后展品不用送检如期展出。
事件虽获解决,心底仍不舒服,因这规例仍然存在。殖民政府策略是立法严苛,平时可以不用,但有需要时仍可拿出致命武器来「依法处理」。这也部份解释了为何极权政府喜欢谈「依法」,听来好听,实际上还要看那些法是为了良好社会运作还是用以社会操控之用。九七后香港没有甩掉殖民管治,只是换了区旗区徽,殖民式唯我独尊而且对人民不放心的心态仍然强烈,只是多了点宣传做骚的润饰,暗地里加添新武器随时变本加厉。六七暴动警察主要针对掟石头、玻璃樽和放炸弹的暴徒放催泪弹,我们特区政府对两手高伸、强调和平非暴力的学生、市民,却用同样或更凌厉的武器攻击。
「依法处理」成打击异己工具
14岁女孩用粉笔在连侬墙绘画,被大群警察包围拘留,搜索枯肠找不到方法持久拘留女孩,干脆钻空子以她父亲不适合照顾女儿而要把她送进儿童院。这典型不惜扭尽六壬打击异己的政权,如手上有恶法利刃,很难相信有那自我控制的矜持,不尽地一煲的「依法处理」才怪。
在对政府已失信心的港人,网络23条又疑似政府用来「依法治港」的新法例武器。面对词汇复杂纠缠的新《版权条例》,对网络文化或法律认知有限者如笔者,只能略懂箇中一二,但读到当创作被认为是「损害性分发或传播」、「取代原作品」等可招致民事甚至刑事的起诉含糊字句时,倒有点心寒。粉笔女孩事件,再加上其他的荒诞事件如女性「胸袭」警员、艺术科学生自己抄袭自己,以至特首作为公众人物可豁免《版权条例》等,足以令人相信现有建制内什么解释都可发生。
版权持有人的权益当然应受保障,也不太明白反对者所谓的魔鬼细节,但既然政府谓通过后再作检讨,而连国际唱片业协会也认为会就一些市民担心问题如婚礼音乐等,要回去再研究检讨,很明显这条例仍有很多不足、尚待检讨的地方,何必匆匆通过一个对创意、表达自由影响深远而还需修整的法例。与其先通过一年后再检讨,不如干脆现在就来作完整检讨研究,然后一次过通过。
如果家长对TSA的强烈反应,是建基于对政府的不信任,我们的不信任又怎只限于TSA?任何与国内交流被视为统战、谈中国会被视为洗脑,其中自有其非理性的猜测甚至恐惧。但是谁把我们推到这阶段?过去几年的香港经验,对政府完全不信任是必然的产物,人民与政府的对立已清晰确立,且根深柢固,任何政府的行动惹来强烈反应会陆续有来,因为我们已不再信任这政府,而香港会持续虚耗,直至找到个与人为善的特首。但这又不是我们香港人自己可以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