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之二》)中说到加缪《鼠疫》中的记者朗贝尔,当他弄到了向往已久的离城证,却在最后一刻决定留下来,与异邦的人们一道与鼠疫作斗争。我没有来得及回答的一个问题是:如何看待朗贝尔先后不同的两种立场?走与留,都是出于个人的自愿选择,因而拥有同样的价值吗?假设如果是两个人分别作出了走与留的不同选择,他们便仅仅是不同个人的随意挑拣,“青菜萝卜,各有所爱”?
恰逢《经济观察报》转来了一封读者来信,其中认为“自由没有高低之分,没有优劣之别,没有比较高尚的自由,也没有比较卑鄙的自由。” 看来这个问题不能回避,需要认真回应一下。在我眼里,朗贝尔先后不同的选择,肯定是有高低轻重的次序之分的,我将选择留下来看作高贵的和值得赞赏的,但是它在何种意义上是高贵的和值得向往的?
应该说,与其称“自由没有高低之分”,更确切地说是“权利”没有高低之分,“权利”简单地可以看作由法律来提供保证的“自由”,是体现在法律框架中的人的自主性。而在法律框架的背后,同时是一个政治框架。现代政治的基本起点和努力,可以看作使得每一个人拥有平等的权利,即平等地对待每一个人,让每一个人得到平等地对待,而不论人们在思想、信仰、家庭出身、民族、性别等方面的差异。
这个起点来之不易。众所周知,在现代社会之前的社会,主要是按照某种金字塔的原理而建立起来的等级制度,有一部分人被制度性地安排在最底层。比如从前俄国的农奴制,美国有过的种族歧视制度。相关的情况对于我们也不陌生,计划经济时代的农民,仅仅是因为出身在农村,便遭遇歧视,在工作权、居住权、医疗养老保险方面受到严格限制,所造成的后果迄今仍然非常触目。
这套现实中的等级制度,同时需要一套与之相适应的意识形态说辞来保证,金字塔权威们从不放弃向整个社会灌输推行某种统一的思想秩序,有时候不惜动用武力来完成这件工作。西方中世纪的宗教裁判所是按照人们头脑中的想法来定罪的,有了许多沉痛教训之后,才有了承认和呼吁“异端的权利”。某种极端的情况离我们也不遥远。文革中一些思想略微不同的人们,有些甚至仅仅在日记中表达了自己的看法便遭杀戮。因此,在今天,给予每一位不同思想者以相同的权利,解放思想也应包括解放思想者,仍然是我们社会所要完成的工作。
如果用“权利”来替代“自由”,将正在讨论的问题仅仅限制在政治及法律的框架之内,那么这位读者来信所说的,就相应地变成“权利没有高低之分,没有优劣之别,没有比较高尚的权利,也没有比较卑鄙的权利”,则是可以成立的。一个人为自己选择当总统还是当诗人或者当一个推销商,他们选择的权利及其所带来的结果,都应该得到平等尊重。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范美忠的逃离与朗贝尔先前选择离开,都是可以理解的,远远不构成对于社会政治及法律秩序的冒犯和挑战。
然而,一个社会并不是仅仅依靠政治及法律秩序来维持的,同样我们每一个人也不是仅仅停留在社会的这些框架之内,过着一种政治和法律般的生活。一个社会为了寻求解决其成员之间不可避免冲突的途径(政治与法律),不可能成为我们个人的生活方式,直接等于我们自己在具体问题上的求解。打个比方来说吧,一个人有恋爱、结婚和离婚的权利,但是他并不能根据这个来决定自己诸如此类的事务,不能根据这个来判断自己的对象是否合适、自己的婚姻是否美满以及离婚是否有必要。“权利”关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一个人重要的还有他自己如何生活。
即他自己的人生。他希望自己拥有一个什么样的生活?他如何过上在他自己看来是一种好的生活?这样的问题,政治与法律不准备提供任何答案,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另谋出路。在这个意义上,仅仅是“政治人”或者“法律人”,其内涵是匮乏和贫乏的,是那种抽象的权利人。当范美忠在凤凰卫视上反问“在地震那种情况下,教师有没有逃跑的权利”时,他仅仅是一个“政治人”,他所运用的是“政治语言”。而“权利”并非我们衡量自身行为的唯一尺度,“权利”语言也并非我们需要学会使用的唯一语言。
与此相反,记者朗贝尔所采取的则是“政治”与“人生”二分法。他没有因为符合政治(可以走的权利)的要求,而放弃自己的独特人生,放弃自己在人生中的追求。他解释自己留下来的动机时有些语焉不详,有些吞吞吐吐,这是作者加缪一贯的低调和克制的风格,但是我们仍然可以从有限的解释中见出端倪。他说:“如果他走掉,他会感到羞耻,这会影响他对留在外边的那个人儿的爱情”。其中有关羞耻、有关爱情,都远在政治之外,它们是朗贝尔自己心中认为十分重要的东西,从而构成了他考虑问题的真实和直接的出发点。
仅仅是在这个意义上,那位与范美忠在凤凰卫视上PK的郭松民,至少有一句话是对的,那就是他对范美忠说:“你扳倒了自己的人生”,他所采用的是“人生立场”。只是这句话不适宜作为公开论辩中的武器,而更适宜作为朋友在私下提醒。另一方面,范美忠的人生道路还很长,不是他曾经说过的一两句话所能够决定。
迄今我们很少有理直气壮地谈论自己的时刻。从前的人们说——“自己”正是万恶之源,是一种羞耻的存在,属于自身的要求欲望正是要加以克制的,因为据说全天下的幸福正是取决于无数个人的泯灭;而现在的人们说——有关个人的生活,那是一桩别人碰不得的私人事务,一个人过一种什么样的生活,那仅仅是他自己的事情。说来说去,有关个人自己的生活及幸福成了始终不能去碰的禁区,任何人在这个问题上不会得到任何益处,智者仁人们都关心别的事情去了。包括流行一种误解,认为讨论诸如此类的问题,便是一种“引导”,引导便可能意味着某种“强制”。实际上在报纸上的讨论,只是发表意见,而非强加于任何个人。
加缪写作《鼠疫》时,也是一个各类“政治”风起云涌的时期。但是他却宁愿另辟蹊径。记者朗贝尔感到的“羞耻”涉及一个人的道德心,他的道德立场。正是这个道德的维度(在这一点上,加缪永远地区别于那些只讲目的不惜手段的“革命家”),使得他在“走”与“留”所携带的不同价值含量之间,做了一个高低排序。比较起来,“走”所携带的价值更加稀薄和单薄一些,而“留”所包含的价值则更为深厚和浓烈,后者使得朗贝尔感到更加心安理得,因而更加富有意义。如果我们不带偏见,一般也会认同朗贝尔这样一种决定:一种更加符合道德的选择,更加令人向往和值得称赞。同理,那些在地震中选择将安全留给别人的人们,那些做到了舍身救人的老师们,值得我们投以最为崇敬的目光。尽管我们不能保证自己也能够做到,但是在价值的天平上,我们愿意向那些舍身救人的普通人倾斜。在“权利”方面我们可以不分彼此不分轻重,但是在价值判断方面,则不能得出同样的结论。在这个意义上,我绝对不能同意范美忠在接受《竞报》采访时对于自己的辩解:“我们的价值观是平等的。”
价值观怎么是平等的?即使不去伤害别人,也不能意味着其余一切都是具有同样价值的。有时候是否伤害别人,也是一个难以把握的事情。远一点说,对于起码的是非善恶不加区分的世界,一个不能以简单直接的方式说出基本判断的世界,一定是一个最为可怕的世界。也许我们就生活在这样一个世界当中。那些最为简单的、一目了然的区分,却变得如此晦涩和、如此令人难以启齿。然而,对于一个崇尚自由的人来说,难道因为有人在推行“伪善”,那么我们就找不出去做哪怕是一件小小的善事的理由?难道因为有人在鼓吹伪英雄伪崇高,我们就需要随之起舞,从而将一切都加以抹平?难道必得采取“以恶抗恶”的方式,才能培养出这个社会所需要的善意?必得以一种令自己陷入羞耻的方式,来回敬我们在道德上曾经受到的阻力、羞辱和失败?我们能否将自己的坠落仅仅归之为这个社会的堕落?假如是那样,只能匍匐于现实,我们称之为“自由意志”何在?我们的主动性、自主性与尊严何在?
记者朗贝尔感到需要留下的第二个原因是“这会影响他对留在外边的那个人儿的爱情”。这是什么意思?难道“逾期不归”反倒不影响“对留在外边的那个人儿的爱情了”?请容许我尝试来解释:对于外边的人儿的爱情,不仅取决于两个人的胶合程度,而且也取决于自己是否配得上她。如果配不上或者做了配不上的事情,那么同样对不起那个人。而一个人若是自己的生命不完整,那么他的爱情也很难说是完整的。完整的生命当然不能缺少道德这个维度,若是缺了这个维度,一个人的生命则很难说是美丽的,他奉献给对方的也许只剩下一个残缺的肉体,而不是因为包含着一个健全灵魂在内的完美的人。
当朗贝尔前思后虑,我们还会发现他有一种审慎和小心翼翼的性格,他不是一个鲁莽的人。在作出决定之前,他事先看得见自己选择的结果,知道必须由自己来承担那个结果,而为了避免那个不愿意见到的结果,他采取了绕道而行。因此我们说他对自己的人生采取了一种“筹划”的态度。“筹划”意味着——一个人能够洞穿自己面前的某些前景,尤其是当预见到可能产生的某种结果时,他能够及时采取调整,愿意根据一个长远的前景来决定当下的事情,而不是仅仅根据一时一地的要求。
而正是这种思前虑后的考量,帮助揭示了我们人生的一个重要品格。
即人生拥有一个长度。我们当下的行为不仅仅是当下的,而且要在一个漫长的人生之内经受考验,得到检验。今天我们的一个选择,一个决定和一项计划,它们是否恰当、有何意义,要在一个时间的长度之内才能够显示出来,所产生的结果也要在一个时间长度之内才慢慢释放出来,并逐步渗透、沉淀到我们的人生历程中去。其后我们看待一件事情的意义,与当时可能有了一个深刻的变化,甚至结论正好相反。但是不管怎么说,即使是已经翻过去的一页,也会在我们个人的历史当中留下踪迹;哪怕是一时鲁莽作出的事情,也不可逆转地对我们的人生构成影响。一次不慎的婚姻,于其间一个人的人性所经历的种种不幸,在较长时间内难以消除。
而实际上这个维度对于我们却并不是十分熟悉。我们从小接受的教育是有关“献身”的教育,“献身”是一瞬间的事情,不计后果的事情,轰轰烈烈的事情。及至我们这个年龄上的人,到了一定的时候会惊讶地发现,原来自己并没有在诸如珍宝岛或者别的什么祖国宝岛上面牺牲掉,而是在和平环境中不得不面对平凡的日常生活至今。很多年之后我才读到大文豪歌德的那句话,只有在日常生活中,才见得是一个人“是谷粒还是裨糠”。在这个意义上,在范美忠所说的那些话中,我最不理解的就是有关“思想烈士”的表达。因为按照任何一种“爱自己”的逻辑,都不能得出如此高调的结论。当“烈士”的说法,是他向旧体系“投降”的结果。这种“投降”强化了他所不喜欢的某种东西。
一个有长度的人生,则对我们提出了一些较高要求。因为有着时间的赠与,所以我们需要考虑如何才能使得自己的人生有进展,而不是停留在原地踏步?这种进展不仅包括我们个人财富积累的情况,还要包括我们人性的进展状况——我们的理性是否更加精练、感觉是否更加精当、感情是否更加清晰和有力?我们是否培养出了一些能力和习惯,能够与这个不断更新的世界保持一种交流畅通的关系,从而在新陈代谢中保持自己生命的活力,能够在日新月异的时代仍然感到自己的力量?
一个有长度的人生,也是一个有所积累因而有几分成色的人生。这个意思是说无论如何我们得积累起一些眼光经验,变得成熟练达,而不是鲁莽冲动,不能率性而为,更不能将粗鲁的“率性”当作一种美德。这方面可以举欣赏趣味为例。什么叫做富有欣赏能力或好的趣味?那是在无数次积累的基础之上,有了许多相关的训练之后,才变得洞明和练达。这种洞明和练达不是为旁人所准备的,其成就是算在自己头上的,是一个人加诸自身的人生积累和收获。它不应理解为圆滑和世故,而是成熟与有分寸,就像哈维尔在回答一个政治家是否要说谎时,他答道需要的是“在合适的时候说合适的话”。分寸感也是那个任意专断的制度不曾赋予的。始终“摸着石头过河”,不仅是我们的政治学,而且成了我们的人生观和美学。就尊敬的程度而言,笔者对于一个洞明练达的人的尊敬程度,远远超过了对于一个孩童。孩童是可爱的,然而一个成年人所要造成的,远非使自己显得可爱。
一个有长度的人生,还是一个完整的人生。完整的人生指能够将自己经历过的那些串联起来,至少在一些重要的方面使得人生有所贯穿,有所成就,做到能够解释自己的行为,评价自己所选择的道路,而不至于完全不堪回首,在回顾往事的时候,只会唏嘘不已。实际上这个完整人生的尺度,并不是到了暮年才出现的,而是贯穿在我们当下的选择当中:我们如何做一件事情,才能够使得对得起自己的将来?如何做一件事情,使得将来回顾起来而不感到脸红?而在衡量我们所作所为时,又怎么能够离得开我们所处的传统、社会、历史赋予我们的想象力和资源,在这个意义上,完整的人生包括与他人共在的人生,而非孤身一人的人生。
最后一句话:没有一种成色十足的个人,便没有成色十足的社会;没有一种成色十足的生活,便没有成色十足的政治。除非我们在人生及人性中有所积累和有所进展,否则我们的社会、政治仍将十分幼稚。
为《经济观察报》而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