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三十一届会议
瑞士日内瓦市
03-10-2016
 
主席先生,
 
我谨此代表美国、爱尔兰、英国、澳大利亚、德国、荷兰、日本、挪威、冰岛、丹麦、瑞典和芬兰宣读以下声明: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在人权高专办于2月16日发布的新闻稿中强调指出了中国目前问题重重的人权纪录;其表达的关注也是我们的关注。
 
中国日益恶化的人权纪录,特别是逮捕维权人士、公民社会领袖和律师以及对他们仍在持续的拘押使我们感到关注。这些人中很多都不能获准咨询律师或接受家人探访。这都违反了中国自己订立的法律以及中国做出的国际承诺。
 
最近发生的中国和外国公民莫名其妙地失踪和显然被迫从境外返回中国大陆的事件使我们继续感到关注。这些到境外采取的行动是不能令人接受的,它们有悖于国际社会的期盼并对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构成挑战。而涉及到香港人士的行动则侵犯了《基本法》赋予香港的高度自治权。
 
我们还关切地注意到,有越来越多的人在未受控罪或司法程序启动之前被国家媒体播出其认罪的镜头。这种做法与中国法律中有关审判公平的保证背道而驰、与《世界人权宣言》所规定的权利和自由背道而驰。
 
我们呼吁中国践行其法律和国际承诺;我们支持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关于释放所有因和平行使其言论自由或和平从事其本职工作而遭拘押的维权人士、公民社会领袖及律师的呼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