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视为恶法、加强规管民间慈善团体的《慈善法》,已订于今年九月起生效。法例限制以个人名义募捐,违例者会被追究责任。以冤案受害人吴昌龙名义成立的基金,3位发起律师周四(17日)宣告即日停止运作,避免日后负上法律责任。有曾受过基金援助的冤案家属感到可惜,亦有维权人士担心,新例令制造冤假错案的人更有恃无恐。(文宇晴 报道)
全国人大会议周三(16日)通过《慈善法》草案,禁止个人公开募捐。由李金星、王兴、张磊3位律师成立的“吴昌龙法律援助基金”,翌日决定即日起全面停运,将注销基金银行帐户、支付宝、微信收款帐号等。
王兴律师对本台表示,基金的用途,是资助有财政困难的冤民维持申诉费用,这个工作对于推动社会公平正义及和谐稳定有很大价值。
刚通过的《慈善法》禁止个人募捐,他们也没能力继续坚持下去,以后只能提供有限度的援助。他强调,即使基金停运,但他相信,维权律师团体不会停止对冤案的关注。
王兴说:不允许个人的募捐,虽然是在9月1日才开始实行,但法律师规定已经很明显、明确的。就现在这公开的条文来看,限制是非常严的。恐怕我再这样做下去有违法的嫌疑。我们也没有必要再去做了,真的没办法把这责任捍在自己身上,如果说既然不允许,只能看后面会怎样(发展)了。
记者问:这事情是你们律师的决定,还是吴昌龙也给过意见?
王兴回答:没有,主要是我们(基金)考虑到吴昌龙的象徵意义,主要是借他的名义,吴昌龙本人没什么意见,尊重我们的决定。既然是以他的名义,我们也担心对他有法律上的风险,肯定也是我们要考虑的。本来是好事引发了这不必要的风险,他能回3城市里的生活已经是不容易了。
曾受惠于“吴昌龙法律援助基金”的福州“投毒案” 主犯念斌,关押8年间4次被判死刑,在家人和律师多年来争取翻案,2014年终获判无罪。他的姐姐念建兰对记者说,家人在8年来为了翻案典尽家财,在得到“吴昌龙法律援助基金”的帮助下,她来到香港寻求帮助。她对于停运基金感到可惜。
念建兰说:没有看到全文我不能评论,但看到他们的公告以后我感觉很难过。至少来说,我是曾经得过这个援助的人,最艰难的时候得到他们帮助。而现在还有千千万万像念斌这种的人在刀口上,他们更需要帮助。我觉得这本来是一个渠道,哪怕很微弱,但至少给绝望者一个希望。
福建维权人士游精佑也对基金的停运感到遗憾。他说,基金的成立无疑能帮助一些冤假错案的被告家属,提供了很多实际帮助,同时亦能对政府部门有警醒作用。他担心禁止民间募捐,一方面限制了律师介入敏感案件,另一方面则令制造冤假错案的人士更加有恃无恐。
游精佑说:没钱就少办很多案件了,所以冤假错案翻案的机会就越少,觉得确实是很遗憾。个人的资源肯定是很有限的,有这样的帮助,1年可能可以介入10个案子,现在可能2年才能解决1个案子。其实是给那些制造冤假错案的人更多机会。
不少蒙冤者的家属,为拯救亲人而耗尽家财,无法承担办案律师的旅差费用。2013年初,李金星、王兴、张磊3位律师,发起成立“超期羁押案件法律援助基金”。
在帮助福建坐了冤狱12年的吴昌龙伸冤成功后,3位律师便借助借吴昌龙的“名人效应”,把基金易名为“吴昌龙法律援助基金”,在国内公开募集小额捐助,主要用于法援律师的旅差费用。
基金成立后,先后协助过多宗冤假大案的申诉工作,包括吴昌龙涉及的“福清纪委爆炸案”、湖南欧阳佳“抢劫案”、福建念斌“投毒案”、海南陈满的“故意杀人放火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