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 许行)

 

 

 

香港大学学生会主办的《学苑》最近发表《香港青年时代宣言》,其中〈我们的二零四七〉一文对香港未来的前途提出三点诉求:一、香港成为受联合国认可的独立自主国家;二、建立民主政府;三、全民制订香港宪法。

 

我认为第一点要联合国承认香港是一个独立自主国家,是很困难的事,我们只要看看台湾的情形便能明白。台湾的中华民国有自己的政府和军​​队,完全是一个独立的政治实体,而且中华民国早在1912年已成立,又是联合国创始国之一。自从1971年中共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入联合国之后,便将中华民国逐出联合国,使得中华民国至今仍是一个被联合国遗弃的孤儿,几度要求重返联合国都没有成功。原因是,联合国不理中国历史上曾有许多次多个国家并存的事实,只承认一个国家代表中国,于是「西瓜拣大边」,只承认版图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中国,将版图小的中华民国抛弃。

 

不仅如此,联合国还将中华民国原有创始国地位交给中共国,使中共国成为联合国安理会中具有否决权的常任理事国之一。有了这个否决权,中共更如虎添翼,不仅在理事会里就可否决中华民国重返联合国的任何提案,今后也同样可以在理事会里轻易否决任何有关台湾国或香港国之类的提案。在这种情形下,《学苑》要联合国认可香港独立,怎有可能?再说,原本主张台湾独立、建立台湾国的民进党近年都轻轻收起台湾独立的口号,「借壳上市」,参加中华民国这个政治实体的总统选举和国会(立法院)选举,才能取得全面执政,足见鼓吹独立并不容易。

 

 

 

香港已拥相当自治权

 

香港不能成为独立国家,但香港完全有可能成为一个在政治上相当独立的自治体。即使中国大陆目前仍然实行一党专政的中央集权制,香港却得益于英国殖民管治,已有自己独立的司法制度、独立的金融制度、独立的货币、独立的财政和财政储备,更有大陆都没有的自由和人权,还有全国都没有的地区宪法《基本法》。在这种情形下,我们只要再争取到立法会和行政长官真正普选,便能建立起一个真正的民主政府。

 

民主的原则是主权在民,由香港人民选举产生的政府,其权力来源来自香港人民,故香港行政长官毋须中央政府任命,更不受中央政府罢免,只有香港人民通过选举才能更换他。在这种情形下,民主的香港政府不是中央政府的下属,更没有所谓​​被领导关系。中央对香港只有领土权,彼此仅仅只是权力范围不同,在政务管理上彼此分工而已。这一点我们可以参照美国的州政府和加拿大的省政府。无论美国的州长或加拿大的省长都不是由总统或总理任命的,总统或总理都无权罢免州长和省长。况且美国的州独立到各州都可以有自己的州宪法和州法律。加拿大则独立到连联邦各政党即使同省市的政党同名,也是各自独立,互不相属。

 

我们就是要争取在政治有这样独立自主的香港民主自治,实现港人真正治港、真正高度自治,达到香港命运由港人自决的目的。目前,香港在司法上已经独立,只要再争取立法会废除功能组别,实现立法会全部议员直接民选,争取民主派、本土派和独立派人士在立法会里取得多数,争取行政长官真正普选,排除中共地下党员当行政长官的可能。那么,我们便有可能修改《基本法》,反对《基本法》解释权属于中央,反对中央对香港行政长官和高级官员的任命,排除国务院认为香港自治权是中央赋予的谬论,使香港成为一个真正有独立权的民主自治实体。

 

如果我们提倡香港独立,将会引起大陆民族主义的反对狂飙。若是我们主张解构中央集权,提倡地方分权和地方自治,将会受大陆人民的欢呼和仿效。希望《学苑》的同学们考虑我的这些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