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永苗 知名宪政学者

 


 

民进党重新执政后,势必重新检讨两岸交流政策,是否真正符合两岸人民利益? (蔡英文图片)

 

我记得当年提出「维权」,是因为民运光有启蒙,没有行动,要求从启蒙到行动。但是行动必须是基于民运的行动。维权运动中的访民维权是不是行动呢,说不清楚,至少是够不上这个原初标准的。

 

维权运动和维权,绝对不是民运基础上向前走一步,而只能算民运基础上转身后撤退一步。不是向前进步而是后退。

 

我打过一个比喻:搞民运的,像举民主自由各种大旗的,然而跟随者只有三三两两,所以放下旗帜转身后退,到民众或者底层民众中换一种方式做群众工作,等人数足够,再次带领向前。

 

我所设定的维权,是轻视个体利益维权的,因为其公共性弱,而倾向于公共性事件的维权,也就是群体性事件维权。因为当年设想是把一年几十万起的群体性事件能量发挥出来,升级起来,让星星之火燎原。可是要的是仙女,来的却是各种合法性暧昧不明的人妖。

 

维权运动早于「维权」一词提出。大概在200478月间,我在成都草堂读书会讲座中第一次提出维权。 200412月我发表《2004​​年十大维权人物》,是为维权一词被民间广泛接受的开始。在此文评选的标准中,我把当时影响已经很大的浦志强律师和许志永博士排除在外面,因为他们当时搞得都是个人维权。

 

群体性事件为维权的基本着力点,这是我之后的一切维权理论文章和呼吁公开信的基点。我一直担心个体维权的暧昧性,而群体性事件因为人数众多不好收买。

 

如果让我下结论,不客气地说,个体利益的维权,就不是行动。至少不是我们基于告别启蒙而要求的行动,基于民运高度的行动。

 

在我看来,每次的维权运动高潮,都是一次错误一次扭曲,包括新公民运动与访民维权的结合。我躲得远远是合适的选择。

 

这十余年来,最接近群体性事件维权的,要么是环保运动,要么是劳工运动。我倾注热情的大力推动的,主要是环保,其次是劳工。几乎每个重大环保群体性事件,我都很卖力。例如厦门PX,在台湾传媒发表文章,揭露厦门PX投资者台湾通缉犯陈由豪,试图把台湾力量也牵引进来关注。

 

应该说,我还是有做个体维权的,但也仅仅限于政治自由的,例如导致我律师执照吊销的温县教案和蔡卓华赠送圣经的非法经营罪案。

 

环保运动具有超越维权单纯经济利益的性质。我认为,民国当归派介入环保运动,应该比劳工运动强,劳工运动过于局限在特定群体利益。环保总是有特定区域所生存的总体性,影响千家万户。还有关乎子孙未来。我判断,至少到中共奔溃为止,劳工运动在政治上应该没什么出息。

 

针对污染大陆土地和生存空间的台商进行环保抗争,能把民国、台湾和大陆整体联系起来。

 

民进党执政了,台湾社会有可能开始清算或者反思台商对台湾民主化进程的危害,因为台商与中共勾结,总是投票反对民进党,成为台湾人的内贼。台商会在公众场合,遏制别人反共,台湾人把台商叫做「中共台商党」。例如在我们福建宁德投资的义联集团,也就是原来绿方叛变到国民党的台南首富林义信,做了三姓家奴,被统战部当做国民党的项目,引入宁德。该项目,就是「民国和尚」望云在宁德举牌狙击的那个镍合金污染工厂。

 

台湾社会「清盘」台商,在大陆社会有着更强大的社会基础。台商出于中华民国转型未彻底完成之际,未受彻底的宪政训练,来到大陆之后,迅速与大陆之专制政治,权贵资本主义和国内殖民结构串联一体,为大陆外商中最劣质者。大陆国民受台商的伤害后果最盛,于民权和民生都是如此。不论「民族」问题之暧昧,于三民主义是巨患。

 

对此议题,在大陆网民中间有重大影响力的洪智坤在电报群回话说:两岸交流从2005年国共平台开始,就被连战、吴伯雄、江炳坤等买办,结合陈云林系统控制和平红利,经济权贵垄断、政治黑箱谈判、社会扩大差异。我辈主张民主自由宪政交流者,皆遭国共联手封杀,取消签证。民进党重新执政后,势必重新检讨两岸交流政策,是否真正符合两岸人民利益?

 

我回他说,不说法律之追究,但至少从社会共识层次应该予以批判。这也是台湾摆脱大陆,走美日台同盟,加入泛太平洋圈的一个必要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