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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媒加強「討伐港獨」(人民日報海外版截圖)

《人民日报海外版》继日前以解释热词的方式批评港独并要求香港律政司研究港独有否违反刑法后,今(27日)天加强力度,刊登全国政协委员陈清霞的文章,指港人的言论自由应受限于「国家主权领土完整」,故此鼓吹「港独」不仅违反基本法,更严重威胁香港的安全及经济利益,忧虑有关言论一旦蔓延,将激化矛盾,严重破坏香港的繁荣稳定。

身兼港区省级政协委员联谊会主席的陈清霞在题为《“港独”言行有违现行法律》的文章中指出,言论自由并非绝对权利,可受限于保障国家安全、公共秩序及公共卫生,而1999年挥舞涂污了的中国国旗和香港区旗者被裁定有罪,反映「保护国旗和区旗符合社会及公众利益,顺应“一国两制”的要求」,可见港人的言论自由应受限于「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一国两制」的首要原则。以此推论,鼓吹「港独」的言论是公然违背基本法,若任由它进一步蔓延,将加剧社会紧张,激化矛盾,终将严重破坏香港的繁荣稳定。她促请当局以香港《刑事罪行条例》中有关叛国罪和煽动叛乱罪来处理现时情况。

不过,陈清霞的文章没有指出,当年示威者违反的,是《区旗及区徽条例》和引伸到港实施的中国国旗法,前者明确就区旗的展示有所规定,而不少法律学者已指出,声言以香港独立为目标的言论,并不构成违反《刑事罪行条例》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