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维权人士苏昌兰、天理因被指控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而被警方拘押一年半后,分别在两个月前开庭。但法庭至今不宣判,一再延长审限。627,代理律师会见天理后,指当局违法拒绝提供延期文件。

 

涉嫌“煽颠罪”的苏昌兰和原名陈启棠的天理两人的案件,法庭审理期限被延长3个月。但代理律师及苏、陈二人均未能看到延期文件,他们要求法院提供文件时,也遭到推诿。

 

对此,天理案代理律师李方平接受本台采访时称,天理对自己被无限期羁押感到十分愤怒:

 

“我是昨天下午3点到3点半会见他的。会见他有特别的要求,因为他们出来之前都要进行严格的检查,时间都是要求我们提前预约。预约之后我们昨天会见了他,身体还可以,但是他对这样无限期羁押非常愤怒。”

 

李方平还表示,法院还未收到最高法院批准延长三个月的批复,继续羁押已属违法行为:

 

68号佛山中院的工作人员向他宣布这个案件已经报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又延期三个月。他就讲我这个案子就是言论,几篇文章,你们指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事实都非常的清楚,为什么高院延了又跑到最高法院去延?理由是什么?而且他要看文书,中院也没有给他看文书,也没告知任何理由。在没有任何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超期羁押,虽然你报到上面去了,批准没批准现在还不清楚。按道理,没批准之前不能再羁押,要变更强制措施,或者你应该出示批准的文书。即便得到了批准,这样的案件也能看出是政治干涉很严重的案件。因为事实非常清楚,你老把一个人羁押在看守所,看守所的条件非常的恶劣,对他们的身体、心理的话都有非常大的损害。”

 

另外,苏昌兰的代理律师在网络上发文指,苏案审判长指案件也已报请最高法院申请延长审限。但当问到为何不给律师书面通知时,审判长称,法律没有规定。代理律师再追问,苏昌兰的案情并不复杂,为何一审3个月审限后,还要两次延长审限,审判长则表示,无可奉告。

 

关注事件的玫瑰团队成员潘露接受本台采访时称,当局滥用超期羁押已引起社会公愤:

 

“当局对自己制定的《宪法》、《刑法》要遵守,不就只是通过了。我们强调呼吁,在监狱里面的人也要受到最基本的人权保护,不能像畜生那样被对待,这个已引起社会的公愤。”

 

陈启棠(天理)因在网上发表文章﹐2014年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同年1231被逮捕。2015529,案件移送佛山检察院审查起诉﹔ 714,案件第一次退回补充侦查﹔ 813,案件重报检察院审查起诉。今年38日,案件获延长审限3个月。

 

原为小学教师的苏昌兰因参与土地维权而失去工作,多年来长期参与社会维权活动。201410月,她因在网上转发图片支持香港“占中”运动,而被警方以“寻衅滋事罪”传唤,后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检察院二度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去年1113日检察院对案件提起公诉。今年26日,案件被法院延长审限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