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记者王建民案可能轻判
《明镜邮报》星期一报道,深圳南山法院将于7月26日星期二对香港记者王建民、呙中校案件进行宣判,消息人士称,中国当局可能轻判王建民。
王建民为香港永久居民、美籍华人,曾在美国《侨报》担任记者、编辑。呙中校则被称为“中国十大公民记者”之一。二人均为《亚洲周刊》前记者,曾共同在香港投资创办《新维月刊》、《脸谱》杂志,主要报道中国内地时政,多有抨击政府的言论。
2014年5月,深圳警方将王建民带走,随后将其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刑事拘留。2015年11月5日,王建民和呙中校在深圳南山区法院被以“非法经营罪”开庭受审,两人当庭认罪。
评论人士认为,这两人可能被判处一年半左右的刑期,并附加缓刑。《明镜邮报》报道指出,当局可能轻判王建民,因为他已经认罪并表示忏悔。
明镜邮报:王健民、咼中校案26日宣判 涉嫌非法经营罪
北京司法界人士向《明镜邮报》披露,深圳南山法院将于本月26日对王建民、咼中校案件进行宣判,这位司法界人士预判说,中国当局可能轻判王建民。
这位消息人透露,中国当局轻判王建民的一个理由是,王建民已经表示愿意认罪,且对自己犯罪行为进行忏悔。
2015年11月5日,王建民和咼中校在深圳南山区法院以“非法经营”开庭受审。王建民均当庭认罪。
京衡律师李道演从指控与事实不符、证据不足和法律适用三方面,为咼作了无罪辩护。
王建民为香港永久居民、美籍华人,曾为美国《侨报》记者、编辑,前长期担任《亚洲周刊》记者、资深特派员,2010年,在香港投资创办《新维月刊》、《脸谱》杂志,主要报导中国时政。
咼中校曾被称为“中国十大公民记者”之一,2003年12月获评年度“网络新锐人物”,2004年底,作为内地专才获邀前往《亚洲周刊》任编辑。
2012年6月号《新维月刊》曝国安间谍或是惹祸原因
2014年5月30日,深圳警方突然登门,将王建民一家六口人悉数带走,其家被抄,随后被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刑事拘留,羁押于广东省深圳市守所。
深圳市公安局的官方微博称,警方根据群众举报,于5月30日抓获涉嫌经营非法出版物的王某某、咼某某等几名犯罪嫌疑人,并采取强制措施。被捕人员均为香港人。
2014年5月,北京当局以强硬姿态打压香港和大陆媒体人士。先是5月初,香港晨钟书局出版人姚文田在深圳被控共同走私普通货物罪,深圳中级法院一审判处10年徒刑、罚款25万元人民币;北京资深媒体人高瑜因涉嫌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机密被刑事拘留;5月中,曾在香港《南华早报》驻京记者站任职的吴薇传被当局刑事拘留;向海外政论网站博讯网提供信息的北京网民向南夫被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为由刑拘;最后是王建民、咼中校双双被捕。观察人士对《明镜邮报》说,这一波针对香港和中国大陆新闻记者和出版界人士的严打明显是北京统一布置的统一行动。
媒体人在香港运营政治杂志 被控“非法经营”昨天开庭受审当庭认罪|法广
时间:2015-11-06
昨天(11月5日),两名香港资深媒体人因在香港出版运营《脸谱》、《新维》两份政治杂志,在深圳南山区法院以“非法经营”开庭受审。开庭前,深圳官方向王建民施压,要求其接触与活跃的人权律师李方平的代理协议。
涉案的出版人王健民和总编辑咼中校去年5月份在深圳被捕以后,已经被拘押了一年半,根据获许可旁听的香港英文报纸《南华早报》报道,王建民和咼中校均当庭认罪,一般认为,两人将可能被判处一年半左右的刑期,以折抵两人被拘押的时限,并附加缓刑。
开庭前,深圳官方向王建民施压,要求其接触与活跃的人权律师李方平的代理协议。
李方平在开庭前一天发布微博称,“年逾六旬的王建民因涉非法经营罪等羁押一年半后明天(11月5日周四)在深圳南山法院受审。开庭前,王先生在检务人员多次“阐明引导”下认罪并辞去外地律师。我尊重王先生的决定,因为他相信内地司法机关是守信用的,我也不认为他会成为“香港李庄”。
京衡律师的负责人陈有西则通过微博透露,“京衡律师李道演从指控与事实不符、证据不足和法律适用三方面,为咼作了无罪辩护。庭审过程平稳有序,合议庭充分保障了辩护权利。《南华早报》等媒体旁听审判,今天作了报道。”
南华引述检方说法,两人在香港注册的公司国家事务杂志有限公司,通过出版两份杂志《新维月刊》和《脸谱》,赚取了700万港元。当局称,两人运营的杂志是“非法出版物”,没有在内地当局登记,却售予内地读者。
此外,王健民的妻子曾协助将杂志寄送到内地,她和杂志一名来自河南的自由撰稿人都在南山法院承认非法经营罪。
据说,王健民在庭上声明中称:“审讯是公平的,我感谢党和政府的教育。”而咼中校的声明则称:“我们出版了未经证实的新闻,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2014年5月底,本台曾报道了两人被抓的消息。咼中校、王建民,均为前《亚洲周刊》记者,离职后联手在香港办《新维月刊》、《脸谱》等时政类刊物。
咼中校1975年出生,湖北石首人,毕业于武汉大学,在深圳工作多年,2002年11月以“我为伊狂”的网名在互联网上发表万字长文《深圳,你被谁抛弃》,引起广泛讨论,2004年底,咼中校作为内地专才获邀往香港担任《亚洲周刊》编辑。
咼中校持有香港永久居民证件,王健民据说则持有美国护照。新维资讯网和《新维月刊》以及《脸谱》杂志均在香港注册发行,主要报道中国大陆的政治新闻,报道风格耸动。
王健民是上述两本杂志的主要投资人,这两本杂志编辑制作均在两人实际居住的深圳,因深圳印刷成本较为低廉。有可能在深圳印制完毕后,运往环境较为宽松的香港贩售,主要销售对象则是在香港游玩的,对政治秘闻有兴趣的大陆游客。
根据南华早报的报道,法庭上,王建民的律师陈南沙辩称,在“一国两制”下,香港的出版物应该受到香港法律的保护,涉案的两本杂志在香港都是合法出版物;咼中校的律师李道演则辩称,咼中校只是负责编辑杂志,并没有参与经营活动。 “如果在深圳编辑一本香港杂志都是犯罪,内地全部为海外媒体工作的记者是不是都面临同样的风险?”
两人的律师称,两人运作的杂志都是在香港出版的,有杂志被寄送给在内地的8个人,他们都是出版人的朋友。这批内地读者给王健民和咼中校的公司带来的收入是6万6000元人民币(约合8万零600元港币),不到15万人民币的一半,而非法经营罪的立案门槛之一是非法经营收入要达到15万元人民币以上。
律师认为,检方错误地将杂志在香港获得收入计入在内地经营以立案。
2012年,《新维月刊》曾独家报道,所谓“最近查获的一起隐藏在中国国家安全部高层的间谍案”,即中国国安部副部长陆忠伟秘书李辉疑似被美国情报机关策反案。
两人被抓后,香港新闻界有传言称,抓捕两人是对这一报道的报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