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 — 来自中国各地的几十位维权律师近日联署公开信,要求人大常委会在刑法中增设“妨害辩护罪”,惩处已成常态的司法机关执法犯法,干预、践踏公民辩护权,以及阻挠律师辩护的违法行为。
全国首批六十多位维权律师9月18日发表联署公开信,指出近几年来,在刑事诉讼领域,出现一股剥夺公民辩护,非法干预、阻挠律师辩护的司法逆流。许多地方当局拒绝安排辩护律师与当事人会见、通信,或迫使当事人及其亲属解聘委托律师,或非法指定律师出任辩护人,或通过各种手段迫使当事人在媒体上认罪,未经法院审判便自我认罪,从而剥夺当事人辩护权利。
公开信表示,更严重的是,有关部门竟对办案辩护律师采用跟踪、威胁、强制传唤,直至拘留等非法手段,阻挠、破坏辩护律师履行职责。公开信痛陈,如此猖狂践踏公民辩护权的行径,规模之大、波及之广、影响之巨,以去年天津发生的抓捕维权律师和异见人士的709系列案件达到顶峰,彻底刷新了世人对中国式“依法治国”的认知。
公开信援引中国现行法律和国际法原则,认为司法机关滥权已属侵犯“辩护权”的犯罪行为,强烈要求人大常委会在刑法中增设“妨害辩护律师履职罪”。
截至星期二下午已经有近130位律师和一位法学博士参与联署,其中包括多位709大抓捕案中被拘律师和维权人士的辩护律师。709大抓捕案北京维权人士翟岩民的辩护律师葛文秀星期二下午对美国之音表示,一些地方的公检法部门的许多人近年来肆意剥夺尤其是敏感刑事案被告的辩护权,让辩护律师已经无法行使辩护权,急需当局立法,保护辩护权,惩罚妨害律师辩护职责的人员。
他说:“当局的这些部门的话,如果他们守法,现有的这些法律规定他们能够遵守的话,也确实没有必要再设这么一个罪。但是现在问题是,他们不遵守。结果搞得你是刑事辩护这个工作,基本上很难有效地进行下去了。不仅是嫌疑人、被告本人,大家都看到了他们的处境,你就是辩护律师,想真辩护,基本上也没有作为了。”
广东知名维权律师葛文秀强调,现有法律条文让那些妨碍辩护权的执法犯法人员的犯罪成本太低,当局有必要就此立法,加大打击力度,才能保护嫌疑人和辩护律师的辩护权利。
他说:“现有的法律规定对他们的约束,一个是轻,所以他们违法的成本非常低,即便是有处理,也是处理得很轻,只能上升到刑事法律法纪的层面,才能对他们妨碍辩护权的行为进行遏止。辩护权应该是宪法性的权利呀,作为公民,被告人都不享有辩护权了,律师不能履行辩护职能的话,怎么能说你保护公民的人权和尊严呢。这种行为纯粹是一种犯罪行为呀。公民有了问题,连自己给自己辩护的权利都没有了,那还叫人嘛,还有人的尊严吗?”
据香港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的最新资料,在2015年709大抓捕案涉及的319名律师和公民中,目前包括李和平、王全璋,谢阳、“屠夫”吴淦在内的17人仍处于羁押待审状态。周世锋、胡石根等四人家人委托的辩护律师一年多一直不让会见当事人或参与庭审。获得所谓“取保候审”的王宇律师、“考拉”赵威、赵威的辩护律师任全牛等在媒体上被强迫认罪后,一直仍处于和外界失联的状态。
一些参与联署的律师表示,他们知道这一行动不可能获得当局的认可,不过,行动本身的意义在于,唤醒社会对当事人和辩护律师辩护权的关注和支持,开启民智,推动公民觉醒,呼唤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