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环球时报》的社论称:“与此前被严肃查处的衡阳破坏选举案、南充拉票贿选案相比,辽宁拉票贿选案不仅同样涉案人员多、涉案金额大、性质严重、影响恶劣,更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查处的第一起发生在省级层面、严重破坏人大选举制度的重大案件。”“这次对贿选的公开依法追究让如此重大的丑闻大白于天下,还使辽宁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半数以上组成人员失去代表资格,常委会无法召开会议履行职责。可想而知,体制动这样的‘手术’是很痛、也需要使出很大力气的一件事。”
香港《东方日报》“神州观察”的评论称:“一些代表候选人利用资本操纵选举,明目张胆拉票贿选;一些人大代表目无法纪,把收受代表候选人钱物视为潜规则;一些人大官员和工作人员知法犯法,为代表候选人拉票穿针引线。金钱成为通向人大之门的敲门砖,一帮腐败官员和非法商人窃据了人大代表的席位。按照中共的体制,每逢换届选举,省市县都要组织以一把手挂帅,各有关职能部门参与的领导机构,负责整个选举过程能够‘公平公正’进行,而且中央还派出中组部、中纪委官员组成联合工作组赴现场进行监督考核,防止营私舞弊。而今次辽宁贿选案,所有的监督链条都失控,所有的考核环节都名存实亡。”
新加坡《联合早报》署名韩咏红的评论称:“自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共纪检部门已先后揭发了湖南衡阳人大和四川南充党代会两宗贿选案,涉案人员分别都有四五百人,衡阳贿选的涉案金额高达1.1亿余元人民币。这还只是市一级人大的贿选,最新公布的辽宁贿选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第一起被查处的省级人大大范围贿选案。官方没有公布涉案金额,但其数目必定触目惊心。”“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在会议上措辞严厉,斥责辽宁拉票贿选案触碰中国共产党执政‘底线’。问题是,舆论多认为,发生在辽宁省人大的贿选问题,在全国范围里恐怕只是冰山一角,在省、市以外、县乡一级的贿选情况早年就比较普遍,就在这十年来,贿选有越演越烈、往上蔓延之势。”
香港《信报》署名阮纪宏的评论称:“人大代表选举舞弊,跟全国的贪污风气是一致的——中共高级官员选举也有贪污,军队高级将领升迁也要贿赂,人大代表不可能独善其身。”“人大代表在决策上是橡皮图章,但在名誉地位上则是高人一筹,政府官员对他们也要畏之三分;但更多的是奉承讨好,因为这些企业家是投资者,是纳税大户,官员并非以代表称呼他们,而是叫他们老板。湖南贿选案透露,当选代表每人大概花了20万元,辽宁案的全国人大代表,花钱自然要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