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五年是中國經濟轉向蕭條的轉捩點,就算二○一六年以萬億規模的財政赤字來刺激,今後十年或更長的時間中國也將處於大蕭條時期。經濟困局根源不在經濟本身而在政治制度。積弊之下,胡溫新政四萬億刺激沒解決問題,反而是「推遲後悔」的行為經濟學後果;習李新政三年過去,虧光政治資本,才無奈走向高赤字財政之路。

 

  政治制度失敗的基本表現是社會不公,高赤字只會加劇社會不公而不是抑制之,因為一黨政治下不存在預算硬約束。寬鬆貨幣政策相當於行政、黨權兩大系統隨便花富有階層的貨幣儲蓄,高赤字財政政策相當於隨便花全體國民的未來收入。經濟政策調整不過是隨便花錢的範圍擴大而已。

 

  店面頻轉與個稅高漏損

 

  判斷中國經濟轉向大蕭條並非是政治批判作為,它是有實證支持的。據我在二○一五年十二月進行的季度微觀實證調查結果:(一)小額資本投資的轉手虧損率達到了百分之七十一點四三,比上季度的百分之四十二點八六高出近三成,比二○一四年底高出兩倍;(二)灰色經濟付租額度即行政權力尋租額度比上季度高出二點四倍,但灰色經濟的盈利能力卻比二○一四年下降了三成六。前項比較容易理解,其如店舖轉讓者為看好價而拖延轉讓,結果一個季度後虧慘──原來想十萬元轉出,現在三萬元都困難了。高頻轉讓也是中國經濟大蕭條的一個清晰信號。

 

  後項數據使用不具通俗意義,但它能與國家財政收入中的非稅收入相比較。二○一五年是非稅收入瘋狂增長的一年,非稅經濟收入劇增給所有執法者均帶來了溢出收益,在為國家(公家)罰款創收的同時也讓執法者謀得了「不開票,少罰個,罰了歸自己」的機會。不僅非稅收入方面存在溢出被執法者侵吞的現象,正常稅收方面也是如此。對於個稅收入,媒體均說起點不公平,但事實上,那些財務記錄不健全或有兩套賬應對稅收的企業主,幾乎百分之百可以用賄賂方式降低個稅繳納額度。比如一個企業主一年應該交個稅十五萬,但只要花兩萬行賄並交納五萬,結果還是「省了一半多」。

 

  表面上看,店面高頻轉讓與個稅中執法者獲得溢出收益沒直接聯繫,但這意味著國家(公家)會自動地向權力執行者溢送利益,從而加劇社會不公平程度。此種隱性不公平的後果又使焦點討論遠離社會現實。在個稅起點問題上,媒體煞有介事地認為不公;另一方面,尋租行為又導致鉅額流失,流失量在國家賬面收入的一倍以上。

 

  微合夥將面臨重災之年

 

  中國的經濟增長是以犧牲發展為代價的,每個中國人都得「享受霧霾公平」是最典型的增長犧牲了發展的例子。治環境會付出就業代價,而不治理環境,在半市場化的競爭之下,大量僵屍企業也不能提供就業機會,相反,還會拖欠大量工資。從邏輯上講,拖欠工資是對此前就業成果的反噬,或者說「反噬就業」已是中國經濟蕭條與社會不公的整合指標。

 

  僵屍企業當中有大量國企,但民營也不算少數,因此,「反噬就業」的最主要受害群體就是農民工。對於國企而言,其既然為「國之所有」,那麼,國家自然會以財政支出維持其員工最低生活保障。所以說,二○一六年的經濟政策重頭「打響僵屍企業殲滅戰」是可以做到的,代價是高赤字財政「包買」該類國企一切經濟後果。但是,對於農民工則不然,特別是對於就業於民營僵屍企業的農民工則不然。對於這個問題連體制內經濟學家都比較困惑。復旦大學教授李維森說:「僵屍企業應該破產,但也許太多了,你不能讓它們一夜之間全破產。對於農民工,我們有什麼安全保障呢?我們能將數以百萬計的農民工趕回農村嗎?」

 

  北京所謂的「供給側改革」設定農民工大量買房,以便消化過高的庫存。李維森教授的言論實質上是關注城市化的人口徑流,而未涉及農民工被僵屍企業拖欠的工資。根據大量樣本計算,農民工被拖欠的工資在過去三年累計的總額高達七千七百億元人民幣。如果廣義地計算,比如將三到五人微合夥的供應商被拖欠算進去,農民工工資在過去三年被拖欠總額(餘額)已經超過萬億。微合夥的自身工資在商品總價裡面,而李克強內閣的一個重要政策是鼓勵微合夥。可以預見,二○一六年將有大量微合夥「遇難」。

 

  中央文件不起作用

 

  在臨近農曆猴年春節前的兩個多月,農民工討薪幾為一種社會常態。比如去年十二月初,在黑龍江雞西市,數十民工在極寒天氣裡裹被子上街打標語討薪;十二月下旬,在甘肅蘭州市,也有數十名農民工上街討薪。他們沒有裹被子、打標語,而是跪在地上。農民工討薪還弄出一些笑話被官媒所諷刺。在江蘇常州市,一位農民工因拿不到工資,持斧頭砸壞銀行自動取款機外殼想弄到些回家的費用。當地媒體對此嘲笑說:「機器太『結實了』,面板壞成這樣,都看不到錢!」

 

  與官媒的缺德一樣,警察對待被打傷的討薪者比冰霜還冷。在山東滕州市,李春生等數位農民因找工頭要工資被痛毆,報警後,當地警察連訊問都沒做,以致李春生等人到事發地鎮政府去哀求。一些包工頭的處境並不比農民工好,他們也被拖欠,成為討薪者。河南一位趙姓包工頭無奈以全家人「戴枷討薪」的行為藝術方式表達不滿而被當地警方拘留。在官方文件裡面,包工頭不能算農民工,儘管他們欠農民工的工資以及本身或是農民。但是,作為包工者他們自己的工資收入也在被欠款項裡面,正如上文涉及到的微合夥供應商的貨價裡面含有工資一樣。

 

  北京的紅頭文件不起任何作用,甚至還很傷害農民工,如包工頭不能被定義為農民工等規定。二○一五年十一月份,人社部發了一項關於農民工討薪問題的通報,其中說道:「今年前三季度,全國共發生涉及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突發事件達到一萬一千零七起,比去年同期增長百分之三十四。」因此,該部要將嚴重違法失信的企業記入「黑名單」,但那些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企業都僵屍化了,乃至不久倒閉,它們還怕什麼「黑名單」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