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有两条冤冤相映的事件同时发生。当天上午,被冤枉在监狱里坐了23年牢的陈满被宣判无罪出狱。他是当今中国大陆已知冤狱时间最长的受害者。
而就在同一天,内蒙古官方宣布对呼格吉勒图案的20多位涉案官员的处理结果,令人愤怒的是除了早前被立案的一人之外,大多数官员居然只是受到党内警告等处分。相比于呼格,陈满是幸运的,他毕竟或者看到了监狱之外的亲人。而呼格在1996年就被冤杀,直到18年之后的2014年,才得到了迟来的正义,被宣判无罪。虽然18年过去了,我们仿佛依然能听到他面对冷酷的栽赃、凶残的刑讯时,当年那位18岁少年胸中那冲天的愤怒与绝望。然而,在平反之后,内蒙古官方从未派人登门,向呼格家人道歉。而今次,当年那些草菅人命的警察、检察官、法官,在冤案平反之后,居然只受到警告处分。这引发了公众的极大愤怒。其实,官方又何尝不心虚,对20多名涉案官员的处理结果,是2月1日凌晨1时左右发布的,如此“半夜鸡叫”的勾当,就足以说明是何等见不得人、见不得光。陈满甚至呼格,都仍算是幸运的,无论生死,毕竟等待了正义,因为他们有不言放弃的家人多年来奔走呼告。而那些没有勇敢家人去声张的冤魂,又不知凡几。前段时间,河南有大学生捉了几只鸟,后来被查出是国家保护动物,被判了10年有期徒刑。如今,冤杀一位无辜少年的官员,却仅仅是党内警告,而他们当中不少人当年还曾因破案有功而受赏升官,靠无辜者的鲜血染红了顶戴。判处捕鸟大学生10年徒刑的法官振振有词:法律明文规定了猎杀保护动物的刑罚。那么,法律有没有规定冤杀人的警察、法官可以受警告处分,可以凌晨1点发布消息呢?这种保护鸟不保护人的法律,真是名副其实的鸟法律。当年,内蒙古的警察老爷们,依靠酷刑拷打,仅凭死者指甲缝里的血型和呼格吉勒图一致就认定他是罪犯,从逮捕到枪决呼格只用了61天。2005年该案的真凶被抓获并认罪的情况下,呼格案却始终得不到平反;纠正这一错案,前后整整用去了18年。这是何等的冷血,何等的泯灭人性。无论是被冤杀的呼格,还是侥幸从酷刑监禁中逃出生天的陈满,他们的人生命运都被不可逆转地改变。而一些涉事官员却得不到惩办。制造杭州张氏叔侄“强奸”冤案的女警察聂海芬,居然一度被誉为“女神探”,至今平安无事。一百件公正审判的案件而树立起来的法律权威,可能因一件不公正的案件就会轰然倒塌。培根说过:“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此次内蒙古官方对呼格案涉案官员的处理,只能总结为:冤杀一个人,害了一家人;“处分”一批人,伤了一国人!对于这种荒唐无耻的行为,我们已无力“吐槽”,只能再默念一遍:人在做,天在看,万事劝人休瞒昧,举头三尺有神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