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顿—中国政府星期天公布《网络出版管理规定》,严格禁止外国公司和在华合资单位从事“网络出版服务”。观察人士指出,中国不惜冒着外资撤资的风险实施这一禁令,显示出中国领导人对政局的担忧。

 

中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公布的这个新规定将从310号开始实施。新规定的第十条说,“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和外资经营的单位不得从事网络出版服务”, 其中包括直接出版网上文字、图片、地图、游戏、动漫和音视频读物。违者将予以查封和扣押。

 

规定指出,从事网络出版服务,必须“依法经过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而符合规定可以获得许可证的人“必须是在境内长久居住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而且“相关服务器和存储设备必须存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这个新管理规定将取代20026月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不久生效的《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而根据现行规定,在中国境内有执照的外资和合资可以在网上出版作品。

 

华盛顿智库加图研究所客座研究员夏业良说,中国这样做是倒退到毛时代,甚至是朝鲜化,只会起到适得其反的作用。夏业良说;“现在大家都知道,在中国上谷歌、脸书和推特等网站都要用翻墙软件,网络信息是很难封锁的。”

 

夏业良说,中国的做法进一步提高了国外新闻出版单位进入中国的准入门槛。他说:“习近平上台3年来,不断收紧对言论的控制。西方媒体到北京工作得不到签证,中国以此来削弱西方媒体的影响力。”

 

去年12月,中国在浙江乌镇举行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中国领导人习近平在会上说,要尊重各国网络主权,“尊重各国自主选择网络发展道路”和“网络管理模式”,“不干涉他国内政,不从事、纵容或支持危害他国国家安全的网络活动”。

 

观察人士表示,显然监视互联网已成为中国国家安全工作的内容之一,成为中国的一项国策,在意料之中,可是如此严厉的规定却令人难以置信。

 

美国公民力量创办人杨建利说:“中国不仅不愿看到自己不喜欢的政治信息,就连商业娱乐版都要禁止,让我感到惊讶,尤其是中国经济下行的时候,中国不惜冒外资撤资的风险,可见中国在政治上非常不稳。”

 

此外,新规定还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各自行政区域内的网络出版服务单位进行一年一度的审查,并将有关情况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