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这段痛苦的经历,对我来说是一种内心的折磨,会使自己不由得怒火中烧,久久不能平静。
近来, 一方面709被抓的维权律师,维权人士不断被逼在中共的喉舌央视“认罪”;另一方面他们的辩护律师无法依法会见到当事人, 且最近频频被解聘。 这背后隐藏的必然是对人格的侮辱, 身体的凌辱和残酷的酷刑。
一般人难以理解,人心怎么会被扭曲到如此不堪的程度?说他们是衣冠禽兽吧,自幼与自然打交道的我,又实在想不出什么禽兽的残忍程度能和他们相比。
谈到酷刑,我想起了一根瘦小而越来越尖、没有指甲的食指。状如春天枯瘪的细竹芽,又似裹着人皮的啄木鸟的嘴。若非亲手触摸或亲眼所见,怎么
也无法想象人的一根手指会变成如此模样。
2006年冬季的一天,我一边抚摸着那根手指,一边问手指的主人是怎么回事,为什么手指会变成这个样子?
他回答说:“是在刑警队里让公安用烟给烧的。现在好了,已经不再流脓了……”。
这位年轻的狱友姓聂,是刚调来的 “新号”。接着,他和其他狱友们的讲述,带着我走进他们记忆中亲历的共安刑讯室。
对别人实施殴打酷刑,也是一种体力活,共安们打累了也会嘘嘘带喘,需要轮班休息。久而久之,他们就想出很多省力而又有效地折磨人的毒招。火烧指甲就是其中一种狠毒的刑罚。
当时聂被结实地锁在老虎凳上,折磨了一番以后,共安们点上烟坐在旁边休息。三个共安彼此交换了一下眼光,于是心领神会地拿来了一个硬纸壳的手提袋,套在小聂头上挡住他的视线。
开始他还不知共安们意欲何为。接着听到有人猛吸了几口手里的烟,一只手捏住他的手指,另一只手迅速地把燃烧的烟头抵在了他的手指甲上!
霎时间,一阵钻心的疼痛袭来,他拼命挣扎。无奈血肉之躯挣脱不了铁链的束缚,共安的手牢牢控制着他的手指。
共安的手拿着烟头,随着他小范围摆动的手移动着。以保持燃烧的烟头始终不离开他的指甲。火不旺了,就再猛抽几口继续抵在指甲上!烟着完了就再换一支。当时他的惨叫声和共安们施暴后满足的笑声掺杂在一起,在刑讯室里回荡。他只觉得指甲和肉之间像开了锅一样不断膨胀,灼痛,最后,指甲里温度不断升高的体液终于鼓破了烧焦的指甲,冒出了热泡…… !滚烫的血浆顺着指尖流到了地上。指甲的根部像锅盖一样被顶了起来。
不久,共安们拿开套在他头上的手提袋,只见共安们都坐在原来的座位上,像青蛙一样瞪着眼睛笑嘻嘻地看着自己。从表情上根本看不出刚才的恶刑是谁干的。
由此可见,若非“久经考验”,共安们如何能做到这般的麻木不仁、泰然自若!
“他们是用蚊香烧的,如果只用烟头没有这么厉害。我原来所在的号里有好几个受到这样的酷刑,指甲都没有了”,另一位狱友斩钉截铁地纠正说。他边说边走到厕所门旁(这是号里唯一一个监控看不到的地方)脱下鞋袜指给狱友们看他被烟头烧伤的脚指甲。“有时他们直接用打火机烧你……”,这位狱友又补充说。
令人不寒而栗的酷刑手段是闻所未闻的。不了解情况的人即使走进共安的刑讯室,也很难知道摆在那儿的很多日常用品都会是共安折磨人的工具,且“威力无比”,可以令受刑者死去活来。共安若没有长时间对实践经验的积累与总结是根本做不到的。因此一般人更是难以想到,如牙刷、打火机、方便袋、牙签等寻常用品,在这里作酷刑刑具的“妙用”。
有的“老虎凳”被共安设在楼后的化粪池旁边。冬天,尤其是晚上,把抓来的人扒掉衣服后长时间锁在上面。有时还在身上先浇上凉水,然后共安到屋里去打牌,等到把人冻得差不多了,天亮了再来审讯。一位叫“坦克”的狱友说:“当时叫我承认阿房宫是我烧的我也承认。”
对公安来说,只要你承认并愿意签字或按手印,只要他们自己能交差,什么事实,什么法律法规,都可以不予考虑。只要把案子做实了,让你无法翻供,他们就认为没问题了。在此情况下,怎么能不制造冤假错案!中共共安究竟人为地制造了多少冤假错案,恐怕连中共自己也不数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