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义工 实言报道)
宁夏访民胡淑珍今年奥运被当地警方从北京抓回后,警方为了阻止她继续到北京上访而强行抢走她的身份证,至今不归还,致使她到北京后住店、上访都无法登记,生活、工作极为不方便。
今年8月6日,胡淑珍被宁夏警方赶到北京抓住后,于8日强行送回到了中卫市宣和镇,镇派出所一名冯少伟(音)警员强行搜查她的物品,抢走了她的身份证。后来胡淑珍多次找他要,派出所一直拖延不予归还。胡淑珍在看到当地政府无意解决自己问题情况下,被迫再次前往北京,但由于没有身份证而住宿与上访登记都无法进行。
根据中国《身份证法》有关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同时第十九条还规定警察“违反规定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宁夏中卫市宣和镇派出所警员已经严重违法,应该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胡淑珍电话:13811614450
2008-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