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世文和陈卫2014年农历初三发起祭奠胡耀邦、赵紫阳
于世文和陈卫2014年农历初三发起祭奠胡耀邦、赵紫阳

因2014年春节期间发起公祭前中共领导人胡耀邦、赵紫阳,以及六四死难者活动而被关押近两年的前广州六四学运领袖于世文的律师批评法庭不履责不作为,向检察院提出控告。

河南公益律师马连顺星期一向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控告世文案审判长和郑州管城区法院刑庭庭长等四人。他在控告信中说,这些人蓄意不作为,导致于世文被无限期非法关押。于世文致函法官,称对他的案件不开庭、不审理、不结案,是蓄意损害国家强调推动的司法改革。

于世文2014年5月26日被抓,至今已快两年。案件去年2月11日被起诉到管城法院,至今已超过十三个月。法庭今年3月18日再通知律师第三次经最高院批准延期审理。

马连顺律师批评说,法庭对案件不问不审不判,却三次跑到最高人民法院办理违法的延期手续,不独立行使审判职权,不履行“法官法”的规定,即应当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审判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办案,不得徇私枉法。

同是八九学生领袖的于世文和妻子陈卫同是八九学生领袖的于世文和妻子陈卫

控告信说,于世文根据民俗传统和良心驱使,2014年农历初三在黄河大坝内祭奠胡耀邦、赵紫阳等人,法律没有规定可以或不可以祭奠谁,况且胡耀邦、赵紫阳都是党和国家的前领导人,为中国改革开放做出过巨大贡献,于世文作为赵紫阳河南老乡的祭奠行为不是寻衅滋事犯罪行为。此外,祭奠活动被传播到网上,不是于世文所为,也不是传播谣言。因此,不管依照刑法或有关两高司法解释,都不构成犯罪。

马连顺律师表示,法庭的不作为令于世文遭受近二年的刑事追究,应依据刑法第399条之规定,追究法庭相关人员拒绝及时履行司法监督公诉权和侦查权法定职责的刑事责任。

2014年2月2日,于世文和同是八九学生领袖的妻子陈卫,与来自各地约三十位民间人士,在前中共总书记赵紫阳的家乡河南滑县,举行公祭赵紫阳、胡耀邦和六四死难者的活动。当时,公安人员在现场监视,未采取他行动。

于世文和陈卫2013年4月与十几位民间人士在中共领导人习近平仕途发源地河北正定县举行公祭六四死难者活动。这是1989年之后在中国举行的首次民间公祭六四活动。

在2014年六四25周年前夕,有关当局在北京抓捕了资深独立记者高瑜和维权律师浦志强等人后,河南当局也抓捕了参与公祭的包括于世文夫妇在内共十人,但其他九人在多个月后陆续获得释放。

马连顺律师星期三对美国之音表示,根据法律,法庭申请延期审理需要有条件,例如边远地区交通不便、重大复杂难以取证或有新的证据等,但于世文的案件不复杂,取证简单,可以直接从网上下载,法庭在不符合条件下申请三次一审延期,令人不可思议。

他说:“那两次也不应该延,原因是不具备法定的条件。第二,他们根本就没做任何工作,没有开庭、没有审判,庭前会议都没有。你法官就是审理案件的,自己不担当自己的责任。说白了,这个案件明摆着,他们不能独立做出判决的意见。所以说,他们要等有人或机构给他们下指示,不敢放人,不敢审,也不敢判。”

曾代理多起重大和敏感案件的维权律师、北京亿通律师事务所的刘晓源星期三对美国之音表示,刑事案件的庭审期限正常两个月,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如果符合条件,可向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延长一次,再需要则要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延长一至三个月,向最高法申请的次数法律没有限制。现实是,许多敏感案件的审理和宣判都被一拖再拖。

他说:“这两年确实有一些所谓敏感的案件,反反复复拖延时间,到底什么目的呢?你说他没有法律依据吗?刑事诉讼法里面是有这样的规定,但是为什么要延长呢,他们也不说。延长期间必须,这个期间有些也提供不了新的证据。无非是把案件拖,拖了这么多时间了,关押了这么多时间了,那它判的刑期也就不会轻了。”

于世文的妻子陈卫近日公布了于世文近期在看守所写下的一封致主审法官任凯的公开信,批评法庭故意拖延办案,让他无辜地被羁押近两年。于世文在信中讽刺说:“一不留神你靠拖创出了一项中国之最–刑事案件一审法院受理后最长开庭审案时间!无疑,你也成了中国最能拖延案件的法官”。

于世文强调,“我是单人单案,案情简单明了,但由于涉及敏感问题,你和合议庭不敢独立作出无罪或有罪及如何量刑的判决,需层层汇报请示,这虽然玷污了神圣的法律,严重侵害了我的权益,但基于中国体制的特殊性,我能够理解。可法律规定,一审刑事案件须开庭审理,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于世文在信的最后写道,“不要以为听上级指示按上级要求逃避你就能逃脱责任。任凯先生,我正告你:我将终身追诉你的责任,你将终身被我追诉,无论你在天涯还是我在海角”。

据悉,于世文这封日期为3月9日的信,已委托马连顺律师3月21日转交给任凯庭长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