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最瘋狂的消息,應該是深圳查封摩托車、電動車了。警方搞了「禁摩限電」專項集中整治行動,扣車抓人,高壓態勢盡顯,據說10天查扣1.8萬輛電動車,被網絡傳為「見了就抓」。受影響最大的是快遞行業,此輪「禁摩限電」至少已造成約1200輛快遞三輪車被查扣,約50名快遞員被拘留。

警方稱:這一行動主要是為了杜絕涉摩涉電交通事故、保障機動車順利通行和營運車輛公平競爭。
注意,警方說的是「為了……」,這是中國各級政府慣用的詞彙。在每一次打擊行動中,總能說出是「為了……」,警方很是自信,不認為有什麼問題。民眾似乎也沒有想到有什麼問題。
其實,這裡有一個非常嚴重的合法性問題。公權力不能說為了一個所謂崇高的目標,就可以採取行動。法治社會,「為了……」本身並不構成任何合法性,「依據某某法律」才能獲得合法性證明。
深圳「禁摩限電」,拘留多人,依據的是哪一條?至今警方沒有給出證明。
即便是深圳警方所說的「為了……」也是漏洞百出。1,「為了杜絕涉摩涉電交通事故」,就要禁摩限電,完全缺乏合理邏輯。如果汽車有事故,是否就要禁止汽車?自行車有事故,就要禁止自行車?那麼,所有的交通工具都要停止運營。即便從比例上來講,摩托車和電動車的事故比汽車低,是有充分數據證明的。2,為了「保障機動車順利通行」,就要禁摩限電?那麼,隨便限制任何一種道路上的交通工具,都可為其他交通工具騰出空間,為何不全面限制小汽車?3,「為了營運車輛公平競爭」,更是扯了,每一個企業都可運用電動車,哪個企業不願意用那是其自己的事情,與公平競爭有何關係?
對於深圳的此次禁摩限電,社會各界反應強烈,幾乎全是批評之聲。深圳警方不得不出面做個妥協,但其妥協依然顯得很傲慢:增加5000輛備案電動自行車的配額,後續根據實際情況,可進一步協調增加;適當延長「過渡期」,給予相關快遞企業「緩衝」——不管是增加車輛還是緩衝,深圳方面都沒有為自己的「禁摩限電」找出法律依據,更沒有道歉、改正。
此次深圳警方的行動,是延續了警方的慣性。這麼多年來,中國絕大多數城市都是限制摩托車的,卻一直沒有給出限制摩托車的法律依據。稍微懂法的城市,也就是由執法機關出個法規,自己給自己授權。
無論是摩托車,還是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哪一條法律禁止運行了?憑什麼要禁止?在汽車造成空氣污染非常嚴重的今天,電動車難道不應該提倡嗎?
交通管理部門總是通過「打擊……」來為自己交通管理水平的低下找藉口。「打擊……」,既把交通擁堵的罪責推給了某個工具、某些群體,又用打擊行動來彰顯自己有作為,甚至同時獲得某些經濟利益。
這次大家紛紛指摘深圳,是因為深圳方面做得太過分、太暴力,與深圳自稱的「改革先鋒」形象完全不匹配。其實,在全國各地,對摩托車、電動車的打擊是很普遍的。
這是對一個行業的無理打壓,一種瀰漫全國的無理。
為什麼打壓摩托車、電動車(不含電動汽車),不打壓汽車?因為,官員們是乘坐汽車的,比較貧窮的百姓才會選擇摩托車和電動車。而制訂政策的人,是那些坐四輪汽車的人。這與眾人抨擊的延遲退休政策如出一轍:一群不用繳納養老金、希望延遲退休的人,在為所有人制訂政策,所以,最後出來的政策一定是延遲退休。
這是利益集團的權力尋租,是掌權者的自肥。
有人在網上貼出《台灣為什麼不禁摩托車》的文章,文章給出的原因是:台灣的每一個摩托車上面都坐著一張選票,所以,沒有任何一屆政府敢限制摩托車。
深圳以及其他地方那些被打壓的摩托車主、電動車主,有多少是平常聲稱「不關心政治」的人呢?今後,越來越多的人將明白:政治是空氣,你無法逃避;政治就是你的衣食住行,選票與鈔票,一體兩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