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晚間,深圳交警官方微博發文稱,4月1日起,對違規使用電動(機動)三輪車的重點區域、重點企業進行摸底排查和宣傳引導,並設立15天的教育過渡期。4月16日起,對違規上路的電動(機動)三輪車一律查扣,應拘留的一律拘留。

3月22日至23日,深圳交警開展了為期48小時的電動自行車集中整治行動。行動首日,交警重點在地鐵站、公交站、商業繁華區等,對電動自行車聚集、兜客攬客開展整治。此次共查扣摩托車、電動自行車3406輛,拘留322人,非法營運人員採集107次。

網友對此進行了多方面的質疑。

有人把深圳和台灣作比較說,台灣都沒有禁摩,為什麼深圳就必須禁摩?在台灣,摩托車成為台灣一道風景,去的人都會對摩托車印象深刻。比較是比較,台灣不是深圳,不但地理位置不能等同,政治制度走的也不是一條道。

有人說深圳禁摩,違反了城市交通多元化的理念。城市交通多元化,必須以權力一元化為主導,否則深圳主管部門的領導權力就沒有辦法充分行使。

有人批評深圳取消摩的是多數人的暴政。多數人的暴政是以不健全的民主為前提的。多數人的暴政對中國目前來說不是危險品,而是政治奢侈品。在中國,民主不是有多少的問題,而是有沒有。沒有多數人的選舉,哪裡來的多數人暴政?

有人說深圳此舉讓深圳的公共決策進入了豬頭豬腦豬政策的階段。對官員進行這樣的情緒性渲洩是在可理解的範圍之內。他們不是豬頭豬腦豬政策,而是因為他們的政策是管理政策,而不是服務政策。深圳的官員們主要是考慮管理上的方便,而不是服務上的麻煩。他們沒有公僕意識,而只有統治與管理意識。

對上面觀點的評論如果就事論事的評論,得出的結論也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結論。深圳有關部門做的這些事,核心是權力不受制約而導致的權力的蠻橫與濫用。權力一濫用,公民的權利就失去了保障,公民的生命、財產、自由、追求幸福的權利就會受到嚴重的威脅。洛克早就說過,這些基本權利不能交給政府,一旦交給政府,整個人就完了,人隨時就不好了。把這些權利留給自己最好,因為如果政府實施暴政,人民可以利用自己的權利推翻政府。

用這些的評判標準來分析深圳禁摩的作法,深圳顯然是在走回頭路。

走回頭路的核心標誌就是絕對權力的濫用。

哪一個地方有絕對權力,哪一個地方的經濟就會走下坡路。絕對權力造就的繁榮,都會因絕對權力的毀滅而毀滅。只要有絕對權力,就沒有法治。有法治的地方,是不可能允許絕對權力的存在,更不可能允許絕對權力的濫用。在此之前的薄熙來在大連和重慶的表演就已經充分證明了這一點。

通過絕對權力造就的繁榮,即使存在,也是不可能長久的。因為自由才會讓城市和國家進入自由而繁榮的國度。

自由就意味著對權力的限制與約束。

想當年深圳在經濟上能殺出一條血路,能建設成為現代大都市,與深圳的自由程度成為正比。如果深圳沒有自由,尤其是沒有經濟自由,深圳不可能成為世界的窗口。這窗口包括言論自由、思想解放、政治體制改革、限制公共權力。也正因為如此,深圳才敢為天下先、敢吃螃蟹第一城。

現在深圳的倒退與自由的減少成正比。

對此,孫立平先生說得更具有針對性。4月4日,他就此在新浪微博上評論道:「就禁摩事情說了幾句,不知怎麼就聯想到炮轟任志強的事情。當時也有一些人跟著歡呼,你看把一個富人拿出來批,多過癮。但我要說,只要你認同了公權力可以肆意而為的權力,只要你認同了為了所謂正確可以不擇手段的做法,你就得為自己成為這種權力的對象做好準備。而這種權力施加的對象,更多時候是弱者。」

弱者,更需要權利,更需要法治,更需要民主。希望依靠強權來改變自己的命運,只會使自己的命運降到奴隸的地位。

奴隸的歷史已經上演幾千年了,是還沒看夠還是沒看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