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官方新华社连续发表两篇文章响应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近日有关农村改革的讲话,强调农村改革“不能把农民利益损害了”。
新华社星期天(5月22日)刊出对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锡文的专访,以及一篇评论文章。文章批评一些地方在推行改革过程中“农民往往‘被代表’”。
文章发表之际,香港媒体指出,中国大陆有地方当局涉嫌为去库存而强拆农民自建房舍,威逼利诱他们去购买商品房。
有关地方政府否认指控;经济学者认为强迫农民购房与北京中央当局之政策背道而驰。
“四个不能”
新华社文章说,习近平上月在安徽凤阳县小岗村主持召开农村改革座谈会,其间表示“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并提出了“四个不能”——不管怎么改,都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不能把耕地改少了;不能把粮食生产能力改弱了;不能把农民利益损害了。
不过,这篇题为《农村改革要牢牢守住“四个不能”底线》的文章还批评说:“近年来,一些地方的农村出现了一些违背农民意愿、侵害农民权益的事件。”
“例如,一些地方不尊重农民意愿,替农民做主,导致农民屡屡‘被代表’;一些地方受错误发展观、政绩观驱使,打着改革旗号损害农民权益等。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农村改革暴露出的问题苗头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身兼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的陈锡文在接受新华社专访时说:“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涉及全局性改革,要审慎稳妥。发展农业现代化没有一定规模是不行的,但这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不能一下子很快完成。”
“要把选择权给农民,不能替代农民去选择。无论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还是农民进城,党和政府可以引导示范,但不能搞强迫命令,不能一阵风、一刀切。”
陈锡文说:“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不管怎么改,还是有底线的,就是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把耕地改少了、把粮食生产能力改弱了、把农民利益损害了。”
房产“去库存”
新华社的文章并未列举农民“被代表”的案例,但香港商业电台指出,北京中央政府积极推动“房地产去库存”之际,一些商品房积存显著的三、四线城市近日以加强打击违章建筑为名,强行拆除农民在自己村内正在新建的住房。
报道引述湖北潜江市的一个农村户说,户主月入4000元人民币,原本希望以15万元左右自己盖房子,但没有取得批文。此时市规划局工作人员到村里劝说他停工,并称“反正房子也不贵”,劝说他去买房。
这位刘姓村民的平房已修好地基,最终被当局以违章建筑名义派人拆毁。村民抱怨买商品房要至少30万元才能买最小的80平米单元,他无法负担。
商业电台还引刘先生说,潜江当地有不少农村民众有同样遭遇,甚至曾组织到市内抗议和到省内上访,最终被警察镇压。
报道说,除省会武汉外,湖北35个市的商品房平均库存消化周期为18个月,即须一年半时间才能卖光目前滞销的商品房单元。
潜江市政府否认是为了去库存而加大打击违章建筑,并称市政府有赔偿和商品房优惠价安置等疏导政策。
报道引述北京理工大学经济学者胡星斗评论说:“去库存不能专门去打农民的注意,而且现在中央政府力推的是供给侧改革,而不是从消费层面,强迫农民搬进高楼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