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不讓人民批評官員,也使得人民對官員的讚美與悼念在道德上站不住腳。如果不許批評,只許讚美或悼念,其中的邏輯就太過於無恥了。這正是中共政治給中共帶來的一個悖論。

    5月28日深夜,陝西安康市副市長李建民在出差西安期間,不幸突發疾病逝世,年僅54歲。連日來,當地官方顯然是把李建民當成了一個勤政廉政的好典範,鼓動人民群眾聚集悼念,而且通過地方媒體大肆炒作,但事與願違,在互聯網上引發強烈質疑。

    據當地媒體報道,李建民去世後,不僅是安康,而且在他曾執政過的陝西志丹、延川、吳起、彬縣等地,都有大量群眾自發前去悼念他,「現場更是化作淚海,令人動容」。從5月29日上午開始,彬縣人的朋友圈便被李書記刷屏,悲傷、遺憾、懷念、感謝等氛圍瞬間充斥了屏幕。

    悲傷的情緒在5月30日晚達到高潮,當天下午開始,上千人從四面八方趕到彬縣開元廣場,聚在彬塔下面悼念李建民。人們在塔身上掛起「建民書記一路走好」的輓聯,在地上點起寄託哀思的蠟燭,現場花圈最少有上百個。

    應該承認,李建民是一名有為官員。他在彬縣擔任縣長、縣委書記10年,幹了兩件使人民群眾感念的事,一是發展教育和文化事業,實施了從幼兒園到高中的15年免費教育。二是斥資3.2億元興建縣城防洪工程。彬縣本來是「國家級貧困縣」,而李建民只用4年就帶領彬縣成為陝西十強縣。

    李建民為官一任、有所作為,當地人民群眾感念他,這可以理解。但人民群眾只是一盤散沙,他死之後,大家自發地聚集到一起,送來花圈,點起蠟燭,送來輓聯,這種不約而同就很難理解了。鄧小平去世後,如果沒有官方組織發動,誰會聚集悼念?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遊行示威法》,除國家舉行或者根據國家決定舉行的慶祝、紀念等活動,以及國家機關、政黨、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依照法律和組織章程舉行的集會外,其他集會、遊行、示威都要向當地公安機關提出申請,取得許可後方能舉行。而且舉行集會、遊行、示威必須有負責人。按照這些原則,彬縣悼念李建民的集會要麼是非法的,要麼是由官方負責人暗中召集的,決無「群眾自發」的可能。

    如果真的是群眾自發聚集悼念,也只能暴露出群眾的愚昧與奴性。一名地方主政者幹了幾件事,這本是他份內應該做的。這就像醫生看病、教師上課,是他們的日常職責所在。難道一名官員拿了人民給予的俸祿,居然可以什麼事都不幹?

    就算他做了點事,也未必就證明他是一名好官。在中共黨內,一邊幹事,一邊貪腐的大有人在。他暗地里幹盡壞事,人民群眾卻在那裡被他感動、為他流淚,豈非自討蔑視?

    在中國,所有官員都是一個未解之迷,幾乎一切所作所為都被當成隱私保護起來。官員工資、津貼以及其他福利待遇是多少,官方是保密的。陝西貪官楊達才腐敗東窗事發後,有大學生向當地申請政府信息公開,公開楊達才的正常收入,但被當地政府拒絕了。至於中共官員到底有幾套房子、有幾個情人、直系親屬中有沒有人擁有外國國籍或綠卡等,中共一概作為官方機密。

    對於官員的人品官品,人民群眾與官員以及黨組織之間存在嚴重的信息不對稱。人民群眾既然「不明真相」,如果貿然讚美官員廉政勤政,豈不是要笑掉官員們的大牙?任何明智的人,如果不對中共官員採取批判的態度,起碼也不要輕易表達讚美。

    事實上,中共就不容許人民群眾在任何事情上批評任何官員。因為不掌握信息,人民群眾沒法批評。即使了解某些負面信息,人民群眾也沒辦法、沒機會對官員展開批評,首先是因為我們沒有批評官員的權利。這樣的批評,實際上被定性為「反黨」,被視為「別有用心」、妄圖破壞安定團結的大好政治局面。

    但從李建民事件看,中共需要讚美,也樂見不明真相的群眾對官員感恩戴德,包括聚集起來對死去官員表示悼念。陝西官方知道為官員臉上貼金,他們在表揚稿中寫道:「一位賣兔子肉的老闆帶著女兒來了,他至今還記得李建民到他小飯館吃飯後硬給他塞錢的情景;一群環衛工來了,現場大哭,他們感念李建民讓他們有了一份事情做。」官員到小飯館吃飯,付錢乃天經地義,卻被說成「硬給他塞錢」;環衛工靠誠實勞動養家糊口,卻要感恩官員的賜予。

    西人云:「若批評不自由,則讚美無意義。」中共不讓人民批評官員,也使得人民對官員的讚美與悼念在道德上站不住腳。如果不許批評,只許讚美或悼念,其中的邏輯就太過於無恥了。這正是中共政治給中共帶來的一個悖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