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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制主义(网络图片)

 

 

 

中国传统专制社会绵延二千多年之久,它以中央集权、皇权至上为特征,维护等级特权,窒息社会生机,压迫劳苦民众。中国皇权专制制度的精致、完备,实为世界各国所少见。

 

在漫长的专制社会,曾发生过无数次大小农民起义和农民革命。它们有的失败,有的胜利。所谓胜利,就是农民起义推翻了腐朽的专制朝廷的统治。但是,这种胜利给农民阶级所带来的欢乐是极其短暂的。因为农民阶级受到生产方式的局限,他们本身就是“皇权主义”者。君主专制如日月经天,江河行地。所谓“天不可一日无日,国不可一日无君”,积淀为人们心目中的信条。“一正君而国定”(孟子)是历来的治国格言。因此,农民阶级所能做的,只是在旧皇朝的废墟上建立起新皇朝,只是更新国号,改换朝代。他们始终不能摆脱专制统治的窠臼。  

近代中国资本主义的产生,加之西欧各国资本主义文明对中国的影响,使反对专制主义的斗争有了新的武器。以孙中山为代表的资产阶级革命派所提出的革命纲领具有显明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性质。孙中山所领导的辛亥革命终于推翻了延续数千年之久的皇权制度。他满腔热血地创建共和,希望中国从此获得新生。然而,由于资产阶级和民众素质的局限等多种因素,他的理想不能如愿以偿。代之而起的是新形式或旧形式的大大小小的洋皇帝或土皇帝的统治。用鲁迅的话来说,辛亥革命只有剪去了头上的一条辫子,社会面貌照旧。

 

继承孙中山之后,一代共产党人在中国崛起。由于历史条件的变化,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称之为新民主主义革命。这一革命运动,在理论上有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指导,依靠和发动了中国的人民大众。在国际环境方面,有了共产国际的指导和帮助,成为无产阶级世界革命的一部分。因此,它被称为是一种新形态的民主主义革命。

 

习惯所称,新民主主义革命是彻底的反帝反封建(应当是“反专制”)革命。既然是“彻底的”反封建革命,因此,这场革命胜利之后,反封建的历史任务也就彻底完成了。经过一个短暂的过渡时期,中国进入了社会主义的历史阶段。从此,专制主义将同我们永别,或者说,我们只能在历史陈列馆中再能同它见面。  

 

这场革命胜利之后已走过一个多甲子年头的今天,回首往事,其间所发生的各种挫折和大大小小的不幸事件,人民为之付出了沉重代价,现存体制中的各种弊病和社会生活中无孔不入的腐败现象,以及人们在改革道路上步履之艰难,都使我们深深感到,专制主义并未被彻底埋葬,它的幽灵仍在中国大地上游荡,牵制着中国社会向现代化迈进。

 

以“文化大革命”为例,这个以极端“革命”姿态出现的“伟大创举”,不过是一场极端专制主义的闹剧而已。那种对领袖的狂热崇拜,什么“最最最”,什么“三忠于”、“四无限”,不是“君权至上”幽灵复活吗?那种把民族的未来寄希望于领袖指定的接班人,把指定的接班人载入党的章程,不是“君权世袭”的再现吗?那种横扫一切,抄家批斗,刑讯逼供,生杀予夺,草菅人命,不是践踏公民基本权利的“草民思想”吗?那种“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不是传统宗法思想和血统观念吗?尽管这一切在当年都是在最最革命的口号下进行的,但不过是几千年来所积淀的专制主义思想的一次大泛滥而已!

 

我们不否认,专制主义是中囯社会前进中沉重的历史包袱。但是,应当引起我们思考的另一面是,像中国这样具有深厚专制传统的国家,在革命胜利之后所建立的新制度中,是否必然会显现旧制度的印记(如集权制、家长制、终身制、等级特权等)?在一阵凯歌和短暂的欢乐之后,人民是否仍然要遭受种种苦难?历史的发展自然是曲折的,但是,如果我们将历史发展过程中的挫折、失败和动乱,完全归咎于客观因素,归咎于专制主义的因袭,那么我们不是陷入了宿命论,不是完全否认了人的主观能动性(当然,这种能动性有盲目的能动性,有科学根据的能动性,还有自认为有科学根据而实际上是违反科学的“能动性”,这第三种能动性大概是最坏的能动性)?我们还要问,如果历史的曲折是一种必然性,那这种必然性何时才能告终?

 

因此,问题不在于强大而顽固的传统,问题还在于,在革命过程中,革命的参加者对这种传统是否进行了彻底的洗礼。尽管中国的专制势力这般顽固,但如果遇着了更为坚韧的革命力量,专制主义传统的延续恐也难以持久了。不过,直至目前,不少人对历史的审察都偏执地把现实生活中尚存的各种专制痕迹过分地强调了历史的惰性力量,过多地归结为“死者抓住生者”。似乎现实中所发生的回潮现象都是历史的必然性。然而历史不是一种纯粹必然性的记录,而是必然性与人的主观意志的交融结合。人不是听任必然性摆布的奴隶,而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驾驭必然性的主人。

 

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说了一段寓意深刻的话,这段话对回首我国近一个世纪的革命过程颇具启发意义:“像十九世纪的革命这样的无产阶级革命,则经常自己批判自己,往往在前进中停下脚步,返回到仿佛已经完成的事情上去,以便重新开始把这些事情再做一遍;它们十分无情地嘲笑自己的初次企图的不彻底性、弱点和不适当的地方;它们把敌人打倒在地上,好像只是为了要让敌人从土地里吸取新的力量并且更加强壮地在它们前面挺立起来一样;它们在自己无限宏伟的目标面前,再三往后退却,一直到形成无路可退的情况时为止”1。

 

在反省自己的历史时,我们也应当有“自己批判自己”的气魄,无情地嘲笑自己初次企图的不彻底性、弱点和不适当的地方。

 

马克思的提示,无疑为我们反思与研究历史提供了启示,就新民主主义革命而论,这场革命对专制主义批判的彻底性我们应当进行重新估价,这对理解现实生活中的种种现象和推进各个领域的改革,是很有必要的。

 

 

中共领导的革命确实是胜利了,那么,这场革命取得胜利的原因是什么呢?

 

中共的文献、中共的史书、以及中共的党史专家,都把这次革命胜利的基本原因归结为两条,一条是武装斗争,一条是建立农村根据地,走农村包围城市,最后夺取城市的道路。为此大书持书,评价极高。

 

直到今天,中国文化界的绝大多数知识人,恐怕仍然是认同上述的说法的。

 

几十年来,笔者也是相信这一说法的。今天,我要提出与此不同的意見。那就是,武装斗争和在农村建立根据地,恰恰是中共革命的局限性的一种表现。

 

下面略作说明。

 

是的,这场革命的主要形式是武装斗争,其中心任务是夺取国家政权。毛泽东曾为这次革命确立了以下目标:“革命的中心任务和最高形式是武装夺取政权,是战争解决问题。”整个革命进程的历史记录,就是以革命的武装反对武装的反革命。“枪杆子里面出政权。”枪杆子成为改造社会的主要工具。我们知道,在中国,无合法的议会的斗争方式可以利用,武装斗争便成为唯一所能选择的方式。中国共产党在整个革命进程中紧紧地掌握武装斗争,卓有成效,无可非议。

 

但是,在紧张、严酷的武装斗争中,使革命的参加者无暇顾及对专制主义作深刻而系统的批判。在中共的民主主义革命中,没有像西欧资产阶级革命那样,涌现出一批鼓吹民主、人权,倡导共和、法治的政治思想家,也没有产生像洛克、密尔、伏尔泰、孟德斯鸠、杰斐遜、卢梭等这样杰出的启蒙思想家。中国的近代史上,虽也出现一些批判专制主义的思想家,但更多的是造就了大批杰出的军事将领。而枪杆子改造社会是极其有限的。思想的批判固然不能代替物质的批判,但物质的批判同样不能代替思想的批判。而没有广泛深刻的思想启蒙运动,没有正确的理论作为革命的先导,就不可能有完全意义上的政治革命。因为政治革命所要做的,不仅仅是推翻旧政权,还要建立在本质上区别于旧政权的新型国家制度,这后者若没有民主理论的指导和民主意识的普及,是不可能做到的。

 

与此同时,武装斗争还存在问题的另一面。这一点,我们可以将武装的暴力革革方式同合法的和平斗争方式,作一个大体的比较,就可以发现,前者对革命以后权力高度集中的执政方式的建立有着某种内在的逻辑联系。

 

获得政权的两种方式——民主的合法的和平的方式和武装的暴力的方式,就一般情况而言,前者是在保障公民的民主自由条件下,通过政治上的合法斗争,依靠争得选民多数的支持而取得掌握国家权力的机会。这种政治斗争的方式虽然也是颇为激烈,但与后一种方式相比,其区别是和平的,而非暴力的;是依靠民众的选择,而不是凭籍武力的大小;是通过竞争挤掉自已的对手获得国家权力,而不是打倒对手、剥夺对手任何政治权利登上国家权力的基座;是只获得一次性的执政机会(连选连任除外),而不具有永久性执政的特权。

 

后者的方式虽然也需要民众的支持,这是任何一次革命和任何一种革命方式成功的社会基础。但这种方式取胜的直接原因毕竟是主要依靠武装力量的大小和斗争策略的是否正确。这两种国家政权的获得方式,前者是运用民主制,或者说凭籍民主的权威,后者则凭籍枪扞子的权威,继而以枪杆子夺得并掌握政权的人便成了权威。两者的客观目的虽然都是达到取得国家权力,但在他们的主观意识中却产生了极不相同的结果。前者对获得政权的成功,除估计到主观条件,更意识到社会民众的支持是一个决定性因素。后者对革命斗争之成败,往往从革命党本身主观方面去寻找原因(因为与民众直接关系较少)。与此相联系的,在执政之后,前者遵照民主制操作国家权力的运行,后者则往往依赖执政者的威望和地位行使国家权力。

 

中国革命成功地采取了武装夺取政权的方式。枪杆子里面出政权。枪扦子成了整个革命过程中最权威的东西。但是,党与枪杆子,是党指挥枪(武装部队),而不是枪指挥党。因此,党比枪杆子更有权威。用枪杆子夺取的政权同枪杆子一样,自然都必须服从党的指挥。也就是说,党,枪杆子,政权三者,党才是权威。在战争年代党指挥枪,在革命战争胜利后就顺理成章地转化为党指挥政。或者说,党指挥政是党指挥枪在和平执政年代的延续。这是中国革命的逻辑。因此,革命胜利之后,权力高度集中,以党代政这种政治体制的出现,一个重要的奧秘就在于中国的革命方式,或者说,中国的革命方式孕育着以后的执政方式。我们看,世界各国,凡是以这种方式夺取政权赖以建立的国家或多或少会发生这种情形。因此,回首历史,除了要肯定在中国的条件下,这种革命方式具有某种必要性外,还应当看到这种革命方式本身所带有的局限性。目前国人所呼吁的政治体制改革,也可以说就是为了消除这种革命方式所留下的局限性。 

 

长期来,对中国革命的方式和道路,在正确性和所取的历史性成就方面作了较充分的肯定和估价,但对于其批判专制主义的局限性则不在人们的思考范围之内,对于这种革命方式自身的局限性,则更是望而怯步。这些,是建国以来政治思想建设中酿成种种失误的一个重要原因。这种情况,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才有所改变。邓小平指出:“我们进行了二十八年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推翻封建主义的反动统治和封建土地所有制,是成功的,彻底的。但是,肃清思想政治方面的封建主义残余没有能够完成。”2 这是对党所领导的二十八年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一种新评价。需要提出,邓小平所说的“封建主义”应修正为“专制主义”,土地所有制也不是“封建”的。

 

如果说,由于中国社会情况的特殊性,在未获得政权之前,所能允许的革命方式只能是武装斗争,那么,在夺取政权之后再来补上肃清专制主义残余这一课,这也未尝不可。指导思想上的失误在于:“党的领导对形势的分析和国情的认识有主观主义的偏差。”3对肃清思想政治方面的专制主义残余影响的“重要性估计不足”4。因此认为,夺取全国胜利民主革命大功既成,专制主义从此寿终正寝、“一去不复返了”,革命的下一步就是不停顿地转入社会主义。党内一部分领导人总是急着往前走,再无心做民主革命尚未做完的工作。有谁如果提出要肃清封建主义影响,要巩固新民主主义秩序,不免会遭之资产阶级代理人的罪名而严加批判(如刘少奇)。这样,当我们跨入社会主义大门时,专制主义的垃圾也随同裹挟而入。转入社会主义之后,对阶级斗争的形势和社会主义主要矛盾的分析又陷入了主观主义,夸大了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性,强调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是各项工作的纲,提出“兴无灭资”等过“左”的错误口号。

 

当人们的注意力转向批判虚妄的资产阶级的时候,专制主义的幽灵不但在原来的基地上渐渐地复活起来,而且利用制度和人们思想中的薄弱环节获得了新的生机。

 

同时,以“以阶级斗争为纲”,要求人们念念不忘阶级斗争,念念不忘无产阶级专政,这样,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就被搁置一边。更有甚者,把“民主、自由、人权”当作资产阶级的专利而加以排斥;而民主意识的淡薄,民主生活的缺乏,民主制度的极不完善,又为专制主义幽灵的作乱准备了肥土沃壤。

 

除了思想上、政治上的偏差之外,还有对社会主义理论准备不足的更为深层的原因,也致使专制主义和小生产意识假冒社会主义对经济、政治和文化建设产生消极的影响。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的:“对于什么是马克思主义,什么是社会主义,我们过去的认识不是完全清醒的。”5  再,在中国如何建设社会主义,也没有现成的答案。因此,过去虽然高喊“大批资本主义,大干社会主义”的口号,却既不知道什么是社会主义,也不知道什么是资本主义,不知道资本主义的价值,盲冒、粗暴地批判资本主义,这在客观上也保护并助长了专制主义。另外,要坚持社会主义,不但要划清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界限,也要划清社会主义与专制主义的界限(这对从根深蒂固的传统专制社会脱胎出来的国家更为重要)。可是,中共的思维习惯只注重划清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界限,却不注重划清社会主义与专制主义的界限。其实,划不清社会主义与专制主义的界限,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界限亦很难划清。因为社会主义的对立面,不但有资本主义,更有专制主义。批判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去批判它,也可以用专制主义去批判它(在专制主义根基较深的国家这种情況并不鲜見)。这两种批判,效果正好相反:前者推进社会主义,后者则更远離社会主义,促使专制主义的滋长!中共建国以來的批判,恰恰属于后者!

 

总之,不彻底清除专制主义的残余,它必然要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中有所映现,在经济、政治体制中打上纹记,在特殊的历史条件下,还会死灰复燃、酿祸成灾。

 

 

中共的革命以农村为基地,以农民为革命队伍的主体,使这一革命带有另一个局限性。

 

农民,作为一种小私有者和小生产者,有民主革命要求,但囿于生产方式的局限,他们的思想越不出他们“生活所越不出的界限”6。他们向往的是“三亩土地一条牛,老婆孩子热炕头”的田园式的自给自足的生活方式。他们只能从过去而不是从未来汲取力量。生产活动的狭小,经济上的贫困,思想上的愚昧,以及彼此间地域间的隔阂,使他们无力抗御天灾人祸。等待恩赐,乞求庇护,崇拜偶象,就成为他们固有的政治心理。中国几千年的皇权专制统治,一极是毫无政治权利的顺民,一极是主宰着他们的无数官僚。如同马克思所说,他们的代表一定要同时是他们的主宰,是高高站在他们上面的权威,是不受限制的政府权力,这种权力保护他们不受其他阶级侵犯,并从上面赐给他们雨水和阳光。只是在忍无可忍的时候,才揭竿而起,推翻腐朽的朝廷!但是,农民阶级对革命的理解是“造反”,是“改朝换代”,是把朝廷官府中的暴君贪官赶走打倒,换上另一批人取而代之。所以,农民的革命观就是“打天下,坐天下”,就是“谁打天下,谁坐天下”。夺权就是革命,革命就是夺权。在这种观念支配下,农民革命所能做的只是使权力从一部分人手中转换到另一部分人手中。农民革命可以一次又一次地推翻旧政权,但一次又一次地回到旧政权的窠臼,他们不可能建立新型的现代政治制度,因为他们历來是专制政治的社会基础。简言之,他们只能破坏一个旧世界,而不能建立一个新世界。难怪马克思、恩格斯把小资产阶级的社会主义归结为“反动的社会主义”。(见《共产党宣言》)

 

中共革命遵循了毛泽东制定的在农村建立根据地,以便积蓄力量,最后夺取城市的战略方针而取得胜利的。这一点,作为毛泽东思想主要之点(认为是丰富和发展了马列主义),作为中共革命成功的宝贵经验,中共一直引以自傲。但是,这样的革命战略决定了,革命依靠了农民,大批农民拥入革命队伍势所必然,于是,农民阶级的意识就裹挟而入中共的肌体,他们的理想必然会印刻在革命的旗帆上。

 

更为重要的是,中共所依靠的农民是哪些农民呢?这是有阶级路线的。农村中的精英,乡绅,能人,比较富有的殷实之家,即被中共定为地主、富农一族,是中共的革命要消灭的对象,还要侵吞他们的土地和家财。中共在江西初创根据地期间,就是从地富之家掠取钱财物资,以得生存。所以,共产党在农村的阶级路线就是要消灭地主,其次是富农。依靠的对象是无地和少地的农民,即贫雇农,他们是农村中的穷人,多半是游手好闲无业游民,是农村中的无产者和半无产者。他们“上无片瓦,下无插针之地”,因此对“打土豪,分田地” 最积极,成了“革命先锋”。但是,这些“革命先锋”无非是一群“痞子”。毛泽东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这样写着:“农民在乡里颇有一点子‘乱來’。农会权力无上,不许地主说话,把地主的威風扫光。……向土豪劣绅罚款捐款,土豪劣绅的家里,一群人湧进去,杀豬出穀。土豪劣绅的小姐少奶奶的牙床上,也可以踏上去滾一滾。动不动捉人戴高帽子游乡,为所欲为,一切反常,在乡村造成一种恐怖现象。”7 五十年代初在全国开展的暴力土改(老解放区早一些)再现了这种恐怖现象,并且大大升级。在土改中,被处决、斗死,以及自杀的地富分子多达200余万人。土改中的积极分子多是农村中的一些痞子,在运动中冲在前面,成就了共产党的大业。下面仅举一例作为典型,以作说明。

 

牛友兰,是山西兴县著名工商地主,开明绅士。《毛泽东选集》中把他和李鼎铭、刘少白并列。他不仅支持他的许多后人参加中共,自己还捐助给八路军一个团的装备。他创办了兴县农业银行和军工厂为中共提供后援。他的家就是八路军司令部的曾经所在。他在当地还做过太多善事。牛荫冠,牛友兰之子,清华大学中共地下党员,姚依林的学长。“一二九”后被党派回山西任牺盟会常委,并任中共晋西北行政公署副主任。1947年土改时,那里的分管者李井泉多次找牛荫冠谈话,要他与父划清界限。斗争牛友兰大会上,父亲跪在台下,儿子在台上。以乡村二流子为主所组建的农会,当场用铁丝穿进牛友兰的鼻子,并命令其儿子来牵牛游街。他没有办法,只好去牵。其父愤怒地摇摆,鼻骨被拉断。农民不忍,群起围攻工作组,并为其父解开脚镣。一个为中共和当地贡献多多的乡绅,中共边区的参议员,竟遭受这惨不忍睹的凌辱,实在匪夷所思。牛友兰回家后绝食,三天后气绝身亡。(参阅野夫《土改与毁家记事——地主之殇》第十六部分)

 

 10多年后的文革,这种“痞子”运动再度兴起,顷刻席卷全国,浩劫城乡。他们的口号是“革命无罪,造反有理”,所谓“革命”,就是“打、砸、搶、抄、烧” ,无法无天,无恶不作!这在毛泽东看来,更是一场“好得很”的革命运动。所以,早在上世纪80年代,有学者就指出,中共的革命(指武装斗争阶段)就是一场新式的农民革命。从古到今,农民革命,农民起义,农民战争,只有破坏性,而无建设性可言。

 

“严重的问题是教育民。”毛泽东在建国前夕正确地提出了这一任务。但如何才能完成这一任务,在理论研究上没有解决这个问题,在实践方面自然不可能获得成功。因为改造阶级最根本的是改变其生产方式。而能够冲垮自然经济的只能是商品经济。但几十年来却错误地认为,商品经济是一种资本主义经济形态,认定为社会主义的天敌。深信不疑的是,集体化是改造小农经济的唯一出路。可是,用行政手段把单个小农合并成为几十户的大农,只不过意味着个体家族的扩大。农民仍然被束缚在小块的土地上。生产工具依然那么落后。同个体劳动相比,除了剥夺了自由自主的权利外,什么也没有增加。因此,集体化的几十年中,除了将小农经济改造成新式农奴制外,农业和农民的状况并未得到深刻的改造。如果我们用同样的时间,用來发展商品经济,情况就不同了。因为商品经济要求确立主体的独立地位和自由自主的权利,从而摒弃集体经济条件下的隶属性和依附地位;商品经济要求保护主体的经济权利,从而否定集体经济条件下只崇扬义务,否定个体权利的伦理法规;商品经济的基本原则是等价交换,平等是商品交换的基石,商品经济的发展必然以平等取代特权;商品经济的发展必然打破彼此隔阂、封闭停滞的局面,代之以交往广泛,活动扩大,信息倍增的状况;商品经济也必然使社会形成追求知识,尊重科学的风尚,这样,多少代农民所固有的愚昧、保守、落后的心理就渐渐消失了。商品经济还要求社会有一个人人可供遵循的规范化秩序,以便挣脱和避免某些长官意志的困扰,这样,社会就由人治王国进入法治天地,法沦为权力的“仆从”的时代也便宣告结束。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是否从一个侧面找到了这样的答案:在我国,进入社会主义三十几年 (49年至六、七十年代)之后,为什么会发生“文化大革命”这样祸及全民族的灾难?为什么会发生个人专制、领袖崇拜?为什么存在家长制,终身制,等级制、裙带风,人身依附,公权私用?而且,这种种专制主义的遗毒几乎都嵌入权力高度集中的政治体制?为什么批判资产阶级此起彼伏,从不间断,而批判专制主义却优柔寡断、一再迴避呢?其重要原因,恐怕就在于此。

 

本文提出并初步论述的问题,目的是为了正确地认识历史,正确地理解现实,使我们能更清醒更自觉地去创造我们民族未来的历史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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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607页。

2、《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35页。

3、《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见《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汇编》(下),第797页。

4、《邓小平文选》第2巻,第335页。

5、《人民日报》1984年7月1日。

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632页。

7、《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18页。                                             1988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