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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网络图片)

 


 

近几天,在大陆接连看到公开而绝非造谣的两则“好消息”,先是有关雷洋一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依法决定对昌平区公安分局东小口派出所民警邢某某等五人进行立案侦查”。紧随其后:“最高人民法院已于6月6日决定依法提审原审被告人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一案,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并于8日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向聂树斌的母亲送达了再审决定书。最高人民法院表示,将依法组成合议庭,以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审理本案。再审审理情况将依法适时向社会公布。”

 

之所以称作“好消息”,自然是相对而言。对于奴役太重的人来说,稍有减轻,就要歌颂就要感恩。比如,把手铐扣得松一点,就会“手舞”;把脚镣从二十斤减到十斤,就要“足蹈”;只要答应给“铁屋子”开个窗,就一定会欢天喜地,总之,对奴隶来说,特别是对于世世代代都生活在专制统治下的大陆百姓而言,总是长着一颗“感恩的心”。不仅如此,若是奴役得实在太久,但凡有人帮助其解除手铐脚镣,被奴役者非但不感谢,反而还会不适应,而不适应的结果,自然就是埋怨解救者——这正是这个民族最大的悲哀之处。

 

中国专制独裁之所以能长达两千多年,且至今不衰,与这个民族的奴性太重甚至“享受奴役”不无干系。当然,这一切,追根溯源,也还是恐怖统治所造成。

 

当一个民族让专制与被专制成为自己的“生活习惯”,那么这个民族被奴役也就自然而然顺理成章了。1949年前的不说,就说近七十年来,整个民族整个国家岂不一直生活在恐怖之中吗?雷洋案也好,聂树斌案也罢,哪一个与“恐怖”无关?警察抓人,依靠恐怖“震慑”,抓人之后,所谓“审案”“结案”,更是依靠恐怖的刑讯逼供。改革开放前不说,就是改革开放后,类似聂树斌这种案子,在全国谁又能说得清有多少?早就有网友感叹,中国大陆冤案能被公开,最终还能被昭雪的,按比例,实在少得可怜。

 

几十年来,几乎每一个有正常思维的中国大陆成年人都会有恐惧感,只是恐惧的程度不同,恐惧的方面不同,即使贵如大陆“政要”,也莫不如此。正如有位作者在一篇文章中所说:凡进入现代政治的国家,尽管政要们每天一个二个被骂得像落汤鸡,但他们在自己岗位上却都干得意气风发精神抖擞,且不影响他们下班后提着篮子去菜市晃悠,更别说他们的妻儿子女去哪儿也都轻松自如落落大方。与之相反,固守王朝政治的奇葩国家,政要们每天都被吹捧得像花儿一样,可他们动步就得前呼后拥,戒备森严,出门皆是如临大敌,三步一岗五步一哨,他们的家属也是像熊猫一样出行得很不利索。(参见羽谈飞《杀猴儆鸡:处分任志强给谁看?》)。

 

当然,最感到恐惧者,应该还是这个社会中那些保存良知者,甚至越是能代表人性代表人类良知的人,越感到恐惧。前不久,有位生活在海外的人士,就因为刊出一篇自由来稿的“公开信”,大陆警察就奉命把其生活在大陆上的家人抓去恐吓一番。再说几年前,茅于轼先生应湖南友人邀请,准备在长沙做一个小范围公开演讲,此消息被一群没有正常思维能力的人知晓后,在城市街道上举行声势浩大的游行示威(当地警察竟替这群人维持秩序),那些人除了高呼一些极左口号外,还喊出了恐吓茅于轼的口号。在这种情势下,茅于轼先生不得不取消公开演讲。看着那视频,可以想像,即使勇敢如茅于轼,也一定或多或少感到恐惧。茅先生明白:极左的暴民们什么事都做得出来。面对这种人,无理可讲。

 

在中国大陆这样一种“国情”下,要纠正一件司法错案,简直比登天还难。这是因为,之所以出现司法错案,正是由于那些案子都是依靠恐怖的刑讯逼供审案、结案,毫无“程序正义”可言。如果对了结的每一个案子都要求“程序正义”,凡不合程序正义了结的案子一律推翻,那么,大陆上也不知有多少案子需要重审。如此这般,大陆司法乃至统治者的政权又还有何威信可言。

 

别的不说,就只说呼格吉勒图一案的平反昭雪。新华社内蒙古分社高级记者汤计,已年近六旬,他是呼格吉勒图案最早的报道者。截至2014年,9年来,他为呼格案发了5篇报道,一直呼吁再审呼格吉勒图案,对呼格吉勒图案由幕后推向前台起到了推动作用。也就是说,早在2005年,此案就已经另有疑犯招供,然而却迟迟未见对呼格案的复查。然而一旦受到舆论关注后,从2014年11月4日官方称正复查到冤案昭雪仅隔1个多月。由此可见,非不能,而是不为也。正如当时新京报所言,呼格吉勒图案是在受到舆论关注之后,才有了快速的进展。而在推动呼格吉勒图案前进的过程中,来自全国各地媒体一直在呼唤正义早日到来。试想,如果没有舆论关注,没有全国各地媒体参与,这起冤案的昭雪还不知要等到何年何月。

 

为什么会这样?!真的只是单纯的警察问题吗?!真的只是一个司法制度的问题吗?!应不应该考虑我们这种“国情”?!如果是因为我们这种“国情”才导致如此这般,这种“国情”还应该继续存在下去吗?!而这种所谓“国情”,不就是由于实行的是专制制度,实行的是恐怖统治吗!如果国家实行的不是专制制度,借个胆给那些警察包括司法人员,他们也不敢如此胆大妄为。

 

我们生活的这片土地上到底有恐怖,只有生活在这里而又追求民主自由的人们才能更深切地感受到。那还是近一个月前,与一位八十余岁的老者一同去看望另一位年近九旬的老人。这位老者原是一位水利工程师,且在这个岗位上一直干到退休,可退休后忽然追求起民主自由来。那天进屋后刚坐下不一会儿,他就拿出其近日所作的一首短诗要我看。大概是因为自己曾做过十几年报纸编辑养成的习惯,见诗的题目下面没有署名,就随口问道:“为何不署名?”老者回答:“害怕。”这让自己很吃惊,吃惊得想发火,随后并真的“训斥”了这位老者一番,大意是:你今年多大年纪了——快九十了啊!到了这个年纪,还有什么可怕的。你不就写了一首小诗吗,诗里不就说了一句中国大陆仍然是“一言党”及亿万民众还是像奴隶一样地受奴役吗?就这些,就害怕得要死——?!太让我失望了。

 

这位心怀恐惧的老人听着我这个晚辈无礼且近乎失态的大声“训斥”,嘴里一直在嗫嚅着,又加之他到老仍是一口江苏吴语方言,也不知他到底在“争辩”什么。当然,自己一边在“训斥”老者,一边也在心里诅咒:一个国家,怎么会弄到如此境地弄得如此恐怖,就连一位年近九旬的耄耋老人仅仅是作了一首小诗啊,竟然都不敢署上自己的名字。在这位老人面前,不,在这位老人心中,什么“伟大的中国梦”,什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还有一丝一毫的意义吗?

 

进入六月,这个国家更是连空气似乎都散发着恐怖的气息。记得一天下午,有外地一位朋友打来电话,说他中午与几个大学老师教授们吃饭,在饭桌上那些高级知识分子们一个个唉声叹气:现在大学里恐怖得不得了。为什么?因为学校里不仅有督察来回巡视,老师们上课更是害怕有哪个地方别讲得不合主流意识,不合习思想,被学生中的“积极分子”举报,因此,大学里的老师们每天都是胆战心惊地授课。听朋友讲完后,自己实在忍不住就在电话里骂了两句:什么世道,这与上世纪四十年代后几年国民党在大学里的所作所为相比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啊!什么玩意儿!……

 

所以说,在这种恐怖国家,出现雷洋案、聂树斌案,一点也不稀奇。而真想改变这种现状,只有痛下决心,脱胎换骨,改变体制,实行真正的民主自由——因为只有民主自由,才是医治恐怖统治、结束刑讯逼供的“灵丹妙药”。荷兰哲学家斯宾诺莎在其《神学政治论》中有段话是这么说的:“在民主国家里,不用担心会有荒谬的命令,因为要在大会上使大多数人接受一个荒谬的意见,这几乎是不可能的……”在一个让大多数人“接受荒谬的意见”都做不到的民主社会,要想实行恐怖统治,自然也就难上加难,难于上青天了。

 

2016年6月11日